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供销基字〔2012〕33号 关于深入开展全省供销合作社消防 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和切实做好 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供销合作社,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省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幼儿园、各出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安委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精神,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我省供销合作社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为抓手,围绕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大局,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 1、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落实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落实领导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竞赛活动当中,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定期对本地区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2、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合力。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3、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健全“四个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员工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2012年,全省供销合作社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四个能力”建设要全部达标。推广利用科技手段督促通过“四个能力”达标验收的单位全面建立“三项申报制度”(即消防安全自评申报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申报备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申报备案),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推动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题责任。 4、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推行建立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以县(市、区)为“大网格”,乡镇、街道为“中网格”,以行政村和社区为“小网格”,明确各“网格”的监管责任人、监管职能和任务。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抓好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的督导落实工作,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稳步推进。 (三)强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1、全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深刻汲取以往火灾教训,进一步加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所有单位排查到位,并建立明晰台账。对已排查的单位定期组织进行“回头看”,不断巩固排查整治效果。 2、开展消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违规动用明火发现、报告、整改、督办制度,坚决整治违章动用明火、违章电气焊作业、违规安装易燃可燃广告牌等违章行为。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督导各单位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五个必须”: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必须远离可燃物、必须落实动火现场安全保护措施。 3、全力做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以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高危场所及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集生产储存居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在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社区企业、出租屋和规模较小场所等处的消防安全治理。定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指导,为党的“十八大”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提升系统消防安全素质 1、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面发动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行动。注意加强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强化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及员工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加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二、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现已进入春季,气温起伏较大,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国 “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供销合作社和企业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及第一次重点行动的部署要求,研究采取更加得力、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抓好当前特别是全国 “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 各级供销合作社和企业单位要在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姜大明省长在1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政府2月29日全省消防工作会议、3月2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精神,按照进一步强化供销合作社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安全法制建设、强化安全文化建设的“六个强化”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切实抓好落实。特别是要结合第一季度工作特点,及早抓好车辆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大中型商场、棉花仓库、加油站等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按照省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为确保全国 “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从现在开始到3月底,在全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市、县供销合作社全面检查企、事业单位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当场解决;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强化全国“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事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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