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供销合作社,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省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幼儿园、各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春节,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供销发电经字〔20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供销合作社系统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市场需求旺盛,人流、物流、车流繁忙,特别是今年雾雪天气较多、持续时间长,天干物燥,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交通和生产安全事故。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二、突出重点,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严格审查零售许可证,重点排查系统内烟花爆竹运输、储存、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治理安全防护距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关法律规定。 (二)突出抓好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和棉花经营企业加工车间、仓库安全检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加强对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针对节日临近,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节前要组织对商场、饭店、宾馆、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商贸服务场所和棉花经营企业的加工车间、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各单位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供销合作社、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春节前后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要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交通运输、电力、通讯、建筑施工、仓库等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物资,提高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理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等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围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和燃放常识,教育职工购买合格产品。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不能同时离开所在企业(单位),确保有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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