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访问: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省社概况 省社要闻 公告会讯 省社文件通知 供销信息 省社领导讲话 督查督办通报 主流媒体看供销 基层社改造 图片新闻集萃
机关党的建设 机关廉政建设 社有企业改革 农业生产服务 教育与培训 农村流通服务 合作金融服务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 农民合作社发展 安全生产与统筹
安全生产与统筹
 
事业单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省社机关服务中心
省供销社幼儿园
出资企业
山东供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棉集团(省棉麻公司)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山东宝福邻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基建储运公司
山东省供销社农产品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安全生产与统筹
关于印发《山东省供销社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08  访问量:

供销基字[2011]66

关于印发《山东省供销社系统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省社机关服务中心、幼儿园、各出资企业:

为以点带面,以月促年,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省联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1号文件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17号)和省安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1〕10号)精神,结合供销社系统实际,制定了《山东省供销社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实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供销社系统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组织的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及决策部署,省联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1号文件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17号)和省安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1〕10号)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在认真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供销社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鲁发〔2008〕17号文和鲁政发〔2010〕77号文这条主线,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为载体,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内容新颖、宣传效果实在、职工群众易于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所采取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加强基层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全省供销社系统“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国家确定6月份第一个星期(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积极派员参加当地安委会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同时,还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突出车辆交通、商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作业、 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事业单位为主,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教育警示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形式,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入反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二)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6月初,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积极派员参加当地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级供销社还要认真组织和督促所属企业特别是大中型生产加工经营储存企业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二是向职工赠送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和宣教图片;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活动;四是开展寓教于乐的趣味性安全文体活动;五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专题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等。

(三)积极组织和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

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大中型重点企业单位,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意见》(鲁安监发〔2011〕16号),积极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双十佳”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加强班组长培训,培育推广典型,采取事迹报告会、现场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四项活动、四项建设”,开展岗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实行全员安全管理;开展以“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增强每一位员工重视安全、关心安全、遵章守纪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发挥青年在安全生产中骨干和生力军作用;开展群众性寓教于乐安全生产文体活动,培养职工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加强班组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班组规范化、班组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四项活动、四项建设”,丰富班组安全建设内容,突出争创特色,强化活动效果,推动岗位达标,提升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夯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

   (四)积极组织和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

以国发〔2010〕23号文件、鲁政发〔2010〕77号文件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为主,自行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由省安监局和省总工会组织开展的百万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5月份,其试题可从省安监局网站上下载)。各级供销社要做好组织和督促工作,要将所属单位答题情况汇总后报当地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

(五)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各级供销社要按照全国和全省统一部署,在6月份第三周(6月13日至19日)积极组织和督促所属重点单位和重点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车辆交通及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组织他们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演习),提高他们自防自救和处理应急事件及科学有效逃生的能力。

(六)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落实贯彻国务院23号文和省政府77号文为主要内容,在全省供销社系统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并采取单位自查,单位间互查和重点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及时有效的查处非法、违法安全经营建设行为,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积极组织和开展“零事故”目标管理宣教活动  

各级供销社要积极组织和督促所属单位开展“零事故”目标管理宣教活动,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一直到每个生产岗位,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等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集中排查和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 

    (八)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集中宣传活动 

    大力宣传国发〔2010〕23号文、鲁发〔2008〕17号文、鲁政发〔2010〕77号文和鲁政办发〔2011〕17号文件精神,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不断深入,营造活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鲁发〔2008〕17号文、鲁政发〔2010〕77号文和鲁政办发〔2011〕17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突出重点

各级供销社要建立和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重点抓好“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和企业安全班组创建、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从6月1日至30日,各级供销社、各单位都要在显著位置悬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各市供销社、省直各单位活动方案和总结,请分别于5月20日和6月30日前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汇总后报省安委。

联系人:毕征利  王志军

传真电话:0531-88957847、88192729

联系电话:0531-88955990

电子信箱:sdsgxsab8957847@sina.com

 

网站信息导航
版权所有: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办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57号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8596511 传真:053188596619
网址:http://www.cfqhcj.com E-mail:bgswxf511@163.com
鲁ICP备05043458号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