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供销基字[2011]11号
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及
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省社幼教中心、各出资企业:
2011年春节将至,全省全国“人代会”、“政协会”(以下简称“两会”)即将隆重召开。为认真做好春节及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供销社系统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做好2011年春节及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及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监管,落实领导和全员安全责任。要结合节日期间市场购销需求旺盛,人流、物流、车流量大,用火用电用气量剧增,天寒地冻路滑、恶劣天气多,各种大型活动集中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春节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节日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各级供销社和烟花爆竹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生产、采购、运输、储存、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治理安全防护距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关法律规定,严防爆炸事故发生。
(二)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级供销社、各有车单位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加强对驾驶员和其他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行车。
节前,各级供销社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属商场、集贸市场、饭店、宾馆、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商贸服务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围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切实加强值班、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及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值班、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从现在开始到全省全国“两会”结束,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不能同时离开所在单位。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制定和完善春节及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物资,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理能力,遇有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办 安全生产 通知
抄报:省安委。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安监局,省联社各领导、三总师、各处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省供销社办公室 2011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