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供销社,各直属单位,省经贸职业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省供销社系统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省联社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省安委鲁安发[2006]11号文件精神,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了《山东省供销社系统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活动主题,精心研究,周密安排,有的放矢,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山东省供销社系统
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安委鲁安发[200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供销社实际,本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全系统,着力于强化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维护和保持全省供销社系统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特制定山东省供销社系统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 国泰民安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6·1”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6月1日,各级供销社要积极参加当地安委会和政府联合开展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制宣传日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积极参加《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宣传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咨询活动,观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图片展。
(二)积极营造安全活动浓厚氛围。从6月1日开始,各级供销社、各单位特别是大中型商店(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学校、棉花加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月” 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主体宣传画、漫画和警句,设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栏、宣传橱窗,设置黑板报和壁报栏,开动“安全生产月”宣传车等,营造学习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和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大赛活动。各级供销社要积极组织人员报名参加由省安监局主办、山东展博广告有限公司承办的以《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活动和由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联合举办的以电焊工、电工两类特种作业人员为对象的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大赛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水平。
(四)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一是各级供销社要积极组织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由当地安监部门、工会组织实施的“全国劳动安全防护知识竞赛”活动(竞赛试题刊登在2006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及易安网www.esafetv.cn上)和由省总工会组织实施的全省职工“安全卫生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答卷活动。二是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主题,以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还要利用电视、录像、广播和举办文艺演出、演讲会、培训班、操作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多种宣传教育培训形式,促使安全知识进一步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倡导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五)积极宣传企业安全发展理念,倡导安全卫生消防。“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安监局与大众日报社将联合举办“企业安全发展论坛”征文活动,在《大众日报》开辟“企业安全发展论坛”专栏;省总工会在《山东工人报》以“安全卫生消防”为主题,开辟“安康杯”征文专栏。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积极参加,踊跃投稿,大力宣传企业安全发展理念,倡导安全卫生消防,反映供销社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要及时观看山东教育台开播的《齐鲁消防》栏目,增长消防知识。
(六)积极开展“反三违”、“事故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各生产加工经营储存企业,要积极开展“反三违”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从企业决策、中间管理到车间、门店、仓库、班组、岗位,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犯劳动纪律活动,大力营造人人遵章守纪,遵规守法,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还要积极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发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为安全献计献策,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落实整改时间、责任和措施,特别是要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集中消除一大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七)积极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练。各级供销社、各单位特别是大中型商店(场)、仓库、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学校、棉花加工厂、浸出油厂(车间)、棉花储备库(站)、加油站、烟花爆竹及其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储存场所要进一步制订和完善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演练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还要积极开展交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练,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机构。各级供销社、各单位现有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即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即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各市供销社、各直属单位,省经贸职业学院活动方案请于5月20日前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除参加国家、省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还要积极参加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要抓住“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各种特色的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为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维护和保持全省供销社系统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建设“平安山东”、“和谐山东”做出贡献。
(三)总结经验,及时反映活动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各市供销社、各直属单位,省经贸职业学院要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二)一并于7月2日前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以便汇总报省安委。
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联系人:毕征利、刘玉梅
联系电话(传真):0531-8895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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