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供销社,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由于各级供销社、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平安山东”建设和供销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已进入冬季,又临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将非常严峻。为了切实做好冬季和春节前后全省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系统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深化认识,高度警觉,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冬春季节,岁末年初,天寒地冻,风大物燥,昼短夜长,购销业务量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聚增,是各类事故特别是火灾、交通和被盗事故的多发期和易发期。因此,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国家、对群众、对单位、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树立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保持高度的警觉,立足于真抓、早抓、严抓和主动抓,切实把今冬明春的安全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针对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尽早制定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目标,动员各方力量,狠抓冬防、春防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二、有的放矢,强化防范,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的放矢,强化防范,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要进一步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落实;要进一步制定、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要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应急逃生指示装置;要加强防火巡逻人员值班留守力量,增加重点部位检查次数,搞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要抓好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用电线路、用电、用气、用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保持其完好有效;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应急疏散出口畅通;要研究、制定、完善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经常组织演练;要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做好各项消防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问题,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将火灾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以人为本,强化管理,扎扎实实地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多、昼短夜长和地冻路滑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强化车辆安全管理,加强车辆维修保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防车辆超期“服役”或带“病”上路。要积极参加2005年11月20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强化全员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员交通安全意识,以人为本,营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着想保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学校和幼儿园要认真吸取11月14日山西省沁源县特大群死群伤恶性车辆交通事故的教训,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性体育活动。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和支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学校要加强学生、幼儿上学、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学校门前派专人维护交通安全、维持交通秩序,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供销社、各单位驾驶人员要本着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严禁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下大气力,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
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是政府赋予供销社的光荣职责,安全责任重大。冬春季节,又正值我国元旦、春节两大传统节日,这一时期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燃放旺季。因此,各级供销社、各生产、经营、燃放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要履行职责,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落实责任,按章、按规办事,下大气力,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过程中各环节的安全,严防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级供销社还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公安、安监、工商、交通、质检、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和单位,联合执法,加大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共同维护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秩序。
五、提高警惕,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岁末年初,特别是春节前后,人、财、物流动频率加大、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增多、社会治安秩序趋于复杂,是各类犯罪分子作案的旺季,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侵财、伤人犯罪有可能增多。因此,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十分注意,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强对财务室、金银首饰及制品、手机、摄像机等重点部位、贵重商品及其他易引发案件的公共复杂场所和机动车辆的管控力度,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责任,加大巡查密度,搞好周边联防,加强通讯联络,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杜绝被盗、被抢、被劫事件和人为伤害事件的发生。
六、预防为主,搞好检查,大力整改和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活动,大力整改和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请接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安全大检查活动,要立足于自查自纠。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一是查本社、本单位内部的各项安全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二是查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设施安全及使用安全情况;三是查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是否维修保养,消防用水是否充足,防冻措施是否落实;取暖设备是否安全,有无专人管理;四是查内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现存隐患是否予以解决,确无条件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强有力的管控手段;安全投入是否到位;消防通道、安全疏散出口是否畅通;五是查领导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六是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值班巡逻力量是否得到加强,是否尽职尽责;安全保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七是查各类事故安全抢险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在此基础上,各级供销社还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属单位特别是对大中型商店(场)、宾馆、饭店、仓库、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歌舞厅、学校、幼儿园及其他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浸出油厂(车间)、棉花储备库、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及其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加工经营储存场所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立案,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和消除,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确保万无一失。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书面报告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传真电话:0531-88957847)。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