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供销社,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开展好200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省联社根据省安委鲁安发[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省供销社实际,制定了《山东省供销社系统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抓好落实,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供销社系统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200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省安委鲁安发[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省供销社系统实际,省联社制定了山东省供销社系统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遵纪守法,关爱生命。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环境氛围
1、6月1日,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安委领导同志在《大众日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正式拉开全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
2、从6月1日开始,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在机关、生活区、生产区、经营区内特别是在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物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要悬挂安全生产横幅,张贴标语、警句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安全生产黑板报、壁报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理念,加强现场管理,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活动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活动。大中型生产加工经营储存场所特别是人员密集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市场要突出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各有车单位要突出抓好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各学校除抓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外,要突出抓好学生人身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各级供销社在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还要继续加大对所属单位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他们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消除安全死角,帮助他们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三)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2日,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当地安委会和政府举办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观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图片展、企业安全生产漫画展、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咨询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级供销社、各单位都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由省安监局和大众日报联合开展的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省安监局编制的《公民安全生产知识普及读本》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公益漫画大赛,同时,还要采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观看电视、观看录像、演讲比赛、文艺演出、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万家等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传播遵纪守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安全法制观念。
(五)积极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和公众聚集场所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和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演练,锻炼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公共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组织应急疏散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积极开展“为了家庭,我要安全”主题实践活动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为了家庭,我要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对本社、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现有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即为本社、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其下属的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即为本社、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指导本社、本辖区、本单位的活动开展。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加强与当地安委、政府之间的联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抓住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紧紧围绕主题,除参加省和当地安委会、政府组织的相关活动外,还要组织好自己的重点活动,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参与广、形式多、声势大、有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增强实效,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声势,分析查找并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真正达到以月促年、以点促面的目的。
(三)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活动结束后,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省安委会对组织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还要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过活动,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请各市供销社、省联社直属单位于7月5日前将此次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以便汇总报省安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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