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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6-17  访问量:

 


各市供销社,各直属单位:


省委、省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建设“平安山东”,并确定今年为“安全生产落实年”。为此,省安委近日专门下发了鲁安发[2004]7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意见》,对全省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切实抓好今年我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实现建设“平安山东”的奋斗目标,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山东”的要求和省安委文件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是建设“平安山东”的重要方面和基本条件。要想建设“平安山东”,就必须首先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因此,各级供销社、各单位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山东”、维护全省政治、经济、社会全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急迫感,以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为契机,按照省政府、省安委有关文件和省联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客观的分析、研究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脚踏实地地做好每项工作,维护和保持全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和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十一项落实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各业务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纳入每个人政绩考核的范围之内,将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与其个人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挂起钩来。要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二)狠抓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指标的落实。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继续开展“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竞赛活动,要将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指标逐级细化分解,层层落实,逐级签订责任状,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形成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指标责任体系,确保全省供销社系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指标的完成。


(三)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特点,及时修改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依规、依章办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落到实处。


(四)狠抓市场准入规定的落实。1)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供销社兴办的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2)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各级供销社、各单位今年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三同时”审核验收,不经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3)抓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落实。各有关行业和企业要按照省里制定的具体办法,按时足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各级供销社要抓好所属有关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五)狠抓安全管理网络建设的落实。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及时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作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狠抓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调整和充实工作人员。县以上供销社要按照省安委鲁安发[2004]7号文件要求和省联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六)狠抓四个专项整治的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安委鲁安发[2004]10号《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要把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建设“平安山东”活动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重点严禁无证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整改重特大事故隐患;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重点是整治大中型商店(场)、宾馆、饭店、超市、集贸(批发)市场、加工厂、棉花储备库(站)、学校、医院、办公场所、高层写字楼、商住楼、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装置、安全消防设施、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设施和器材完好无损,齐全有效。要加强对公共活动区域、集体宿舍外窗金属护拦和建筑物周围乱搭乱建影响火灾扑救和人员救援的棚、房等违章建筑的清理和整顿。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整治驾驶员违章行车和“病车”上路,规范驾驶员驾驶行为,保持车辆状况良好,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主要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杜绝无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搞好专营政策的落实,杜绝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


    各地在抓好四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对特种设备如蒸汽炉、浸出油设备、气瓶充装设施及其他特种作业机械设施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隐患,防止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另外,还要抓好防汛、防盗窃、防抢夺、防抢劫和各类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狠抓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搞好事故隐患的自查自纠,各级供销社要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供销社、各单位每旬自查自纠一次;车间、班组、门店每天自查自纠一次;县供销社每两个月对所属单位普查一次,每月对重点单位抽查一次;市供销社每季度对所属县市区社及重点企业抽查一次,每月对直属单位普查一次;省联社不定期地对重点市、县供销社及重点企业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每季度对直属单位普查一次。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各级供销社、各单位都要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安全检查要形成制度,变为各级供销社、各单位的自觉行动。通过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和整改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各级供销社还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级职责范围内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企业、部位、范围和环节,要重点排查。同时,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列出隐患具体位置及整改的工作要求和措施。各级供销社今年都要建立起事故隐患资料库,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纳入资料库,跟踪督查企业落实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按时整改。特别是对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行业、企业、部位、范围和环节,要制定硬措施,落实责任,重点跟踪督查督改,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建立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八)狠抓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不得低于1%)提取安全费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各级供销社要加强对直属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他们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安全生产。要建立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生产投入季报告、年考核制度,凡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或安全投入不足,致使单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九)狠抓“双基 ”工作的落实。今年“双基”工作的重点是按照省安委的部署,开展好“一个活动”,抓好 “三个环节”。“一个活动”就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今年要“破题、起步、上路”,省联社将根据情况,选择一至二个条件比较好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分类指导。各级供销社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双基”工作目标规划,指导“双基”工作的深入发展;二是抓好检查考核。省联社将根据省安委鲁安发[2004]8号文印发的《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考核办法(施行)》的要求,结合全省系统实际,制定相应的办法,各市供销社亦要根据省联社的检查考核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对“双基”工作定期考核、通报;三是抓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表彰典型,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凝集力量,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气氛,推动“双基”工作的深入发展。


   (十)狠抓宣传教育培训的落实。一是各级供销社要认真组织和开展好六月份“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作出计划,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实效。二是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组织和开展好“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三是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和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宣传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加强对全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搞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级供销社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对所属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培训后持证上岗。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还要按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参加省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使有关人员得到相应地、系统地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和驾驭、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


   (十一)狠抓安全统筹统保工作的落实。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按照三月份全省供销社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省联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安全统筹统保工作,充分利用好国务院给予供销社的这一特殊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好这一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密切上下联系、增强系统合力、发挥群体优势的有效措施和得力手段。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拓宽延伸,规范行为,健康发展,进一步搞好安全和统筹统保工作的有机结合,以安全促统筹,以统筹促安全,以统保保统筹,充分发挥安全统筹统保工作的积极作用。今年,力争参统市供销社、参统县供销社、参统企业和统筹统保费收入各增长15%以上。各市供销社要将安全统筹统保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供销社,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供销社年度工作的考核范围,确保奋斗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领导。“安全生产落实年”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切实把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建设“平安山东”的总体部署,迅速按照本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分管领导要靠上抓,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都要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扑下身子,放下架子,集中精力,扎扎实实的抓几件大事,办几件实事,解决几个关系和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深入发展。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将责任落实到有关领导、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身上,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到位、工作有效、激励向上、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考核。年底,省联社将把“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和衡量各级供销社、各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与系统内“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考核。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扎实,致使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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