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供销社,各省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明电〔2003〕177号电报精神,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系统实际,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各级供销社、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明传电报精神,深刻吸取重庆市开县“12·23”井喷事故的教训,切实把“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各级供销社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监管,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实施24小时监控制度,严防死守。要加强燃气管道、锅炉、蒸汽炉、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各类爆炸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供销社、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按照省联社供销基字〔2003〕151号、161号文件要求,切实搞好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在前段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搞好检查,抓好防范,根治隐患,确保安全。
四、建立每周报告制度。从现在开始到春节期间,各市供销社、省直各单位每周三要向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整改和“两节”、“两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便每周四汇总后报省安监局。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传真:0531-8957847;联系人:毕征利、刘玉梅。
五、各级供销社、各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上一级供销社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理,领导同志要立即赶赴现场,全力组织抢救。如发现迟报、瞒报现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供销社接此通知后,要立即传达贯彻到各基层单位,切实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落实好,确保万无一失。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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