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做好2004年度全省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管理、“双基”和安全统筹统保工作,维护和保持全省供销社系统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省联社决定,对2003年度全省供销社系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仍按省联社供销基字〔2002〕2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县市区“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县市区及企业“安全统筹统保先进单位”、全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均分配名额(详见附件一),由各市供销社组织评选,择优推荐,省联社审核批准;市供销社、省公司“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统筹统保先进单位”不分配名额,由省联社综合考核,研究确定。
三、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两份相应的申报表(详见附件二至六),并务于2004年1月15日前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
四、省联社审核确定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内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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