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委《关于印发〈山东省200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03]17号)精神,结合我省供销社系统实际,我省供销社系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安全月”活动为手段,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进一步营造全系统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遵章守纪、遵规守法和事事处处讲安全、保安全的生产氛围,更好的推动2003年“安全生产年”活动顺利实现为奋斗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经营,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做出积极的贡献。
活动的主题是“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活动时间为6月1日—30日。
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 积极参加“安全月”主题咨询日活动
6月8日,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及安委组织的“安全月”主题咨询日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案例图片展和现场家庭灭火演练。并积极组织参加“珍爱生命,平安回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暨万人签名活动。
(二)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各级供销社要认真组织所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竞赛活动,并积极协助当地安监机构做好供销社系统内竞赛答卷的订购、发放、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除此之外,各级供销社还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所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操作规程和日常生活基本安全知识的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形式,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生活基本常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生活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教活动
“安全月”期间,各级供销社、各单位,特别是大中型生产、加工、经营、储存企业,要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制作主体宣传标语和安全知识卡片,利用黑板报、壁报栏、图片展、挂图、事故案例分析、内部广播、观看录像、观看电视安全专题节目、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进行安全文艺演出、开展安全演讲比赛、举办安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教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和安全主题班会(队日、团日)活动,在校园内集中宣传安全知识,组织师生排查校园内安全隐患,提高师生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积极开展安全自救技能演练
“安全月”期间,各级供销社、各单位,特别是大中型生产、加工、经营、储存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自防自救和逃生技能演练,提高实战水平和应战能力。
(五)积极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安全月”期间,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不间断的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级供销社要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直属单位进行全面督查,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监控单位、重点监控部位进行重点督查,主要督查《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双基”工作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等。全面了解和掌握所属企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他们集中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和管理死角,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岗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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