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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4日大众日报刊登:开启打造为农服务主力军新征程——写在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之际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7  访问量:

    全省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全省供销合作事业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一代一代供销人坚守为农服务初心,用担当承载使命,用责任燃放激情,谱写了改革发展的恢弘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三农”工作全局出发,作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并于20144月确定在山东等4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开启了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全省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加快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为农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总社的精心指导下,山东供销合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蹚出改革发展新路子
关键词: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
    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全省供销社系统在改革探索中不断深化对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实践创新中不断完善服务兴农、改革强社的思路举措,形成了“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新工程为引领搭建协同为农服务机制,以‘33×6+1H型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改革路径,创出了一整套规范化、成体系、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土地托管、“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分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中发〔201511号文件、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的指导意见。
  2013年以来,国务院和全国总社三次在山东召开现场会推广我省经验做法,《人民日报》两次头版头条刊发我省经验,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在首届中国“三农”发展大会上被评为十大功勋榜样之一、荣登2016中国“三农”创新榜。在2017224日召开的全国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领导指出:“山东探索土地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避免了‘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走出了一条适应中国国情农情的农业现代化路子。”“近年来,供销社创新服务供给,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通过提供综合性规模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农民打工、种地‘同增收、两不误’。这项创新举措是从供给侧入手,解决了小规模农业经营如何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问题,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具有广泛的适应性。目前已推广到全国20多个省份。”省社连续3年荣获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第一名,被全国总社评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构建起为农服务体系
关键词: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
    一是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迅猛发展。土地托管由点到面、由平原到山区,为农服务中心及植保飞机、智能配肥、烘干贮藏、服务云平台、96621服务热线等多种功能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平原丘陵3公里、山区6公里”托管服务圈在希望的田野上遍地开花。2014年以来,全省在建和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302,莱芜市及高密市、滕州市、莒南县、河东区、招远市、东阿县、高青县等15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涉农乡镇全覆盖;2017,全省系统土地托管面积达到3106万亩,完成测土面积3359万亩、配肥面积2975万亩、飞防面积2781万亩,日烘干能力3.6万吨、仓储能力146万吨。
  二是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流通网络日臻完善。农产品、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等经营服务网络全面延伸覆盖,“前台多样化、中台模块化、后台一体化”电商模式加快复制推广,产权联结、信息对接、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推动连“扣”成“网”,全省系统现代流通“一张网”发展趋势逐步显现。设立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发展县级电商服务公司137家、乡镇电商运营中心1374,电商交易额由2014年的7.2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289.8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综合服务社、经营网点分别达到268处、7万处、10.2万处,分别比2012年增加239处、1.5万处、1.5万处。
  三是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稳步推进。全省系统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合作社304,互助资金出资余额8.1亿元,其中取得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资格认证书的184家、占全省的46%。新建融资担保公司2家、注册资本总额4.76亿元,发展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民间资本管理、典当行等类金融公司5家。在20个县探索开展农业补充商业保险业务,发展险种10个。
  四是以社农结合、社社合作、村社共建为主要内容的协同为农服务机制全面深化。省社与省农业厅、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分别联合出台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社区服务指导、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用地管理等文件,与省科技厅、农科院、农行、农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省所有市和涉农县(市、区)党委或组织部门都下发推动“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的文件,所有市和90%的县级党委、政府出台文件或县级社与农口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推动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省系统服务的经营主体达6万多家,受惠农民450多万户,2013年以来累计培训合作社社员和职业农民288万人次。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的村达到27081,累计实施共建项目36965,2017年为村集体和农民分别增收7.44亿元和32亿元;对接帮扶贫困人口45550,达到脱贫39055,助力增收4890.1万元,人均增收1073.5元。



 

夯实基层基础
关键词:密切与农民的组织和利益联结
    全省供销社系统始终坚持以密切与农民的组织和利益联结为核心,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围绕基层组织和经营服务“双覆盖”、为农服务能力与合作经济属性“双强化”目标,2013年实现县级社全覆盖后,2014年又实现了涉农乡镇基层社全覆盖。全省系统农民合作社达到18620,其中70%2013年以来领办创办的;入社社员占农民的比重达到17%、入股社员占社员的比重达到55%。区域性乡镇和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从无到有,分别发展到1183家、123,实现县乡全覆盖。
  始终坚持发展实力决定服务能力,推动社有企业在转型升级中不断做大做强。坚持调整优化存量与做大优质增量双管齐下,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与新兴行业培育壮大同步推进,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社有企业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全省系统全资、控股企业达到903,其中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7,2012年新增3家。
  始终坚持社企分开、政事分开方向,初步形成了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省社创新“33×6+1H型架构,3控”,即省()社控股社有龙头企业,县级社控股农业服务公司,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控股为农服务中心;“3×6,即以上级社解决下级社干不了、干不好的事情为原则,()社有企业主要承担农资统采分销、日用品统采分销、农产品流通、融资担保、统防统治(飞防)96621服务热线6项服务功能,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主要承担承接政府惠农政策和购买服务、农资仓储服务、大型农机具服务、对接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培训、分享创新成果6项服务功能,乡镇为农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贮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6项服务功能;“+1,即为涉农部门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新征程新目标
关键词:打造为农服务主力军
   未来五年,是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纵深推进、全面突破的关键时期,是实现兴农强社新愿景、再铸发展新辉煌的集中发力期。作为全国系统综合改革先行者和“领头雁”、全省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山东供销社强化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兴农强社的历史使命,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综合实力强,彰显在全国系统改革发展中的领先力。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力争销售总额、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突破1万亿元、100亿元、700亿元。传统行业全面转型升级,新兴产业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综合实力保持全国系统前列。
    ——服务供给强,彰显在全省为农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力。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形成,农业社会化服务基本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以线上线下融合为特征的现代流通体系更加完善,具有供销社特色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基本构建,成为推动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基层基础强,彰显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带动力。基层社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经营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县以下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镇和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现全覆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供销社的融合发展机制基本建立。

    ——创新活力强,彰显在优化配置涉农资源中的承载力。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33×6+1H型双线运行机制全面建立,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相得益彰,层级联系更加密切,社企关系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更加清晰。协同服务机制全面拓展,聚合各类涉农资源的综合平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社会责任强,彰显在推动全省“三农”发展中的担当力。改革举措更加聚焦“三农”,为农服务的公益导向更加突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通过系统的力量能够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综合改革的成果充分惠及于农,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并有效发挥作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在关键时候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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