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现代农业 全面提升农业服务供给质量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侯成君 两年多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丰硕成果,是缘于我们遵循了国办〔2014〕37号文件对试点工作提出的“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 为农服务如何实现? 改革伊始,山东省社认识到,在农业农村转型的当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日趋明显,“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时代命题。同时,由于生产要素价格上升和农产品价格下行等原因,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也面临“成本升、利润薄、转型难”等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山东省社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方式,以规模化服务布局农业社会化服务,构建起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供给侧改革,提出“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提高供给质量,不仅要提高农业生产供给质量,还应提高农业服务供给质量,而服务规模化是提高农业服务供给质量的重要路径。近年来,山东省社从提供农业供给侧有效服务入手,探索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服务规模化,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构建“土地托管服务圈”,以全程社会化服务推动规模化经营潜力释放,实现了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共进双赢。 在推进完善土地托管服务过程中,山东省社以“两个延伸”、“两个提升”为新动能,提高农业服务供给质量。为推动大面积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山东省社创新推进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以此提升服务效率和供给质量。随着规模化服务的有效推进,很多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比如,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问题,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问题。新型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方案等,通过供销合作社这一强有力的规模化服务主体,得以迅速推广、落地生根。 农村合作金融作为为农服务的另一个领域,改革也取得燎原之势。 山东是国务院批复从事农村合作金融的唯一省份,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参与制定并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和《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总结推广滕州“448”、高密“436”模式,引导县级社、基层社在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内部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确保“两头堵死、封闭运行”,最大限度防控风险。截至2016年,全省系统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合作社210家,互助资金总额5.2亿元。 农民组织化是提高农业服务供给质量的强力支撑。山东省社如何精准对接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提升服务供给质量?这就是改造自我的问题。 山东省社直面现代农民、现代农业需要什么样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现实,将其作为改造自我的出发点。一方面,明确宗旨。明确了改造自我是建立在以为农服务为根本目的、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的宗旨。另一方面,确定阵地。为农服务的阵地在农村,山东省社将基层组织体制建设作为改造自我的前沿阵地。于是“村社共建”成为山东供销合作社在村级自我改造的实现路径,利用党建的力量让供销合作社再次扎根农村,是基层工作的抓手,实现“姓农”,实现“强村固基、富民兴社”。 体制机制创新是提高农业服务供给质量的有力保障。山东省社加大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力度,从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激发内生动力入手,创新提出以“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制度设计。 这一运行机制有两个关键点,一是通过层次分工实现“功能互补、上下联动”;二是以股份合作社为纽带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依托这一运行机制,山东省社实现了“优化再造服务流程、聚合系统整体优势”,为全面提高农业服务供给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经过近3年试点,改革方向越来越明,信心越来越足,干劲越来越大,形象越来越好。目前,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正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士气,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按照为农服务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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