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欢度了新中国60周年国庆大典之后,全国供销合作社人又迎来一个必将载入中国合作社发展史册的日子——2009年11月4日。这一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这是继1995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999年1月,国务院专门发出《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的又一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它将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历史的里程碑而永远载入史册。
想当年,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国有商业“三分三合”,迭经磨难,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全系统改革发展奠定了历史性的基础;正当供销合作社系统因为政策性亏损等历史包袱的重压而不堪重负的时候,国务院提出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供销合作社人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到2000年底,全系统一举扭亏为盈。接着,通过全面实施基层社、社有企业、联合社、经营网络“四项改造”,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2006年,国务院对供销合作总社“新网工程”思路给予充分肯定。全系统以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为重心、全面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如国务院会议指出的那样,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供销合作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任务,即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组织和服务创新,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这既有对于过去部署的重申,又有对于当前工作的强调,更有对于开拓未来新局面的重托。任重道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国务院讨论通过的《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是对全系统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供销合作社人已经创造了历史的业绩,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办法、有能力继续谱写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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