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浙江供销超市分设于不同村落的两个农家小店里看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经营状态:一个日销售额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一两万元,一个门庭冷落,鲜有村民光顾;一个店家分隔区域鲜明,一个货架之间餐桌大摆;一个主动安设POS机满足村民更多需求,一个连连抱怨别家促销抢了自己生意。
近年来,农民收入逐年增长,农村家庭式的小卖部已经不能满足消费需求,为了让农民买得实惠、买得放心,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后在各地发展了不少农家店。发展农家店多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对当地农民旧有的小卖部进行改造,二是协助当地有参与意愿的农民创建农家店。无疑,这两种方式本质上都是以农民为主体建立、管理的农家店。
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农家店建设,很快打破了农村以夫妻店、作坊式封闭经营为主导的格局,一个个小型超市在广大农村开花结果。这种由于外力介入才出现蓬勃发展的农村商品流通领域新型经营业态,在为改善农村购物环境、农民消费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出现成长发展状况不平衡的问题。
农家店主的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农家店对连锁经营认识不足,缺乏规范管理意识;虽然经营方式从封闭变成了开放,但主观上依然保留着“夫妻店”的经营观念;在接受统一配送的同时,还不时从一些非正规渠道购进商品,以次充好,等等。如上述那家“门庭冷落”的农家店,如不加强监管,必将面临经营萎缩、被人遗忘的结局,也将影响到农家店在农民中的信誉。
另外,农民在选择店铺的时候,除了看重商品质量外,还非常看重经营者的口碑和威信。一些在当地口碑好、威望高的农民在参与到农家店经营中后,经营业绩普遍都比较好;反之则每况愈下。但对于农家店经营者的挑选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对经营者进行培训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针对目前出现的这些问题,有关部门除了需要尽快建立一套长效的管理、监督制度外,必须在农家店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切实构建和推行竞争机制。
只有竞争机制的形成,才能让农家店不断优化,让农家店的质量站在规范管理和循序渐进的平台上,让农家店活力永驻、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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