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情况通报2017—17 各市供销合作社9月重点工作安排 济南市供销社: 1.继续督促指导各县区抓好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等工作;按照省社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系统内水肥一体化工作。 2.认真组织好秋季农业生产物资供应和管理服务工作。 3.深入开展安全百日行动,抓好日常安全检查管理。 4.认真完成省供销社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阶段性工作。 青岛市供销社: 1.组织开展全系统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经营服务网点规范提升活动。 2.继续督促指导莱西市社扎实推进4个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平度物流园项目进展。 4.对社有出资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由管企业向管资产职能转变相关情况调研。 淄博市供销社: 1. 按照市委部署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全市村社共建及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会筹备工作。 2.调查农资市场,通报农资价格,积极做好秋季农资储备供应和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 3.贯彻落实全市扶贫攻坚会议和省社精准扶贫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扶贫工作计划和台账,认真做好行业扶贫与第一书记村帮扶工作。 4.组织召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扎实做好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枣庄市供销社: 1.推进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印发《市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2.筹备召开全市供销社推进水肥一体化建设现场会暨农业补充商业保险推进会议。 3.与中行、农行、建行对接,合作做好助农取款点建设工作。 4.积极研究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 5.组织系统相关人员到外地市参观学习先进经验。 东营市供销社: 1.积极筹备召开全市供销社工作务虚会议。 2.分别向市财政局、发改委报送政府投资项目情况,争取黄河口农产品流通服务中心列入财政预算盘子。 3.重点到利津县供销社督导第二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计划安排,争取点上求突破,为全市供销社工作做出样子、树立典型。 4.到帮扶村调研,扎实推进帮扶项目和脱贫攻坚工作;到联系企业调研,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 5.抓好系统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切实维护系统安全稳定。 烟台市供销社: 1. 贯彻落实全省供销社水肥一体化现场推进会精神,继续抓好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扶持。 2.加快推进莱山机场民用资产的资产交接、改造装修和招商等工作,继续协商做好好资产消防整改、房屋维修等工作;协调推进北方城大市场水源地调整工作。 3. 推进招远众翔汽贸市场项目、与中储粮合作项目等相关重点项目的运作、实施和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与烟台港务局的资产置换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 4. 按照专项试点方案组织做好产业发展基金相关实施工作。 5. 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和环保督察的相关工作。 潍坊市供销社: 1. 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水肥一体化工作现场推进会。 2.积极配合筹备好在安丘召开的全省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 3.继续加大对镇级电商服务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社建设的推进力度;对诸城、寿光开展秸秆回收利用情况进行调研。 4.继续稳妥推进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在为农服务中心增设金融服务窗口;继续推进农业商业保险工作;与农商行签定战略合作协议。 济宁市供销社: 1.组织召开全市供销社水肥一体化现场推进会,在完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系统内水肥一体化工作。 2.组织召开全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全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工作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运营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3.筹备召开全市供销社观摩会,推进县市区供销社争先进位,推动系统项目建设进度。 4.按照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要求,积极组织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社。 5.做好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联合申报工作。 泰安市供销社: 1.继续调度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周一通报。 2.做好对上争取、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对上开展“双争取”,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和建设工作。 3.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加强督导,确保年底前完成扶贫任务。 4.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督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营情况,提高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威海市供销社: 1.积极配合筹备好全省供销社产业融合发展文登现场推进会。 2.举办第三届中国(文登)西洋参文化节。 3.组织做好2017年市级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4.组织做好全市秋季农资储备供应和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 日照市供销社: 1.对各区县供销社第三季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调度全系统“三秋”期间农资农产品供应情况。 3.做好电子商务、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综合服务社、标注化等项目储备工作,全力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莱芜市供销社: 1.进一步督促指导莱城区加快乡镇电商运营中心建设,实现全市乡镇电商运营中心全覆盖。 2.按照年度分配指标,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3.做好2017年农发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规范。 4.在省社统一安排部署下,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滨州市供销社: 1.督导检查全系统2017年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县区社加快办理2017年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手续。 2.落实省社分配我市2017年省财政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发展资金914万元任务。 3.督促各县区加快注册乡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度;落实市扶贫办《关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整改落实季”集中行动的通知》。 4.全面推进各县区供销社电子商务运行。主要包括县级运营中心、乡镇运营中心建设,线上各项指标保质上量;全面对接“为农服务中心e服务”模块,对接率力争达到90%以上。 5.加强流通网络建设,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力争提前完成全覆盖。 德州市供销社: 1.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抓好《德州市供销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进度。 2. 配合市委组织部、农工办等部门,积极推进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工作。 3.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导各县市区社加快建立乡镇级联合社,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聊城市供销社: 1.召开市社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会议,进一步研究推进2017 年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争取11个县市区全部出台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文件,全市新建成为农服务中心29个。 3.按照省社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临沂市供销社: 1.对接全国总社培训中心,组织市社主任、业务骨干和县区社主任参加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题培训班,学习理论知识和典型经验,全面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2.全力推进“三秋”服务规模化,积极做好秋收、秋耕、秋种各环节的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 3.根据省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方案,以2020年底为节点,制定六大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配档表,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措施切实可行。 菏泽市供销社: 1.组织对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推进各县市区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启动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2.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积极推进县级电子商务公司、为农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工作,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3.继续加大行业扶贫攻坚工作力度,加强督导调度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4.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为系统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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