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情况通报2016—16 各市供销合作社9月主要工作安排 济南市供销社: 1.继续做好章丘市供销社、历城区供销社综合改革验收和章丘高官寨供销社迎接上级调研准备工作。 2.加大督导协调力度,推动各县市区供销社尽快出台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文件。 3.加强督导和支持力度,强化工作执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4.抓好秋季农业生产为农服务工作。 5.指导英雄山文化市场做好中国(山东)第二届文房四宝博览会暨中小学生书法用品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 青岛市供销社: 1.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社尽快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意见。 2.下发系统精准扶贫考核办法。 3.同农业部门共同研究2017年度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配送方式。 4.做好与北京恒天集团就新能源汽车项目的洽谈工作。 5.参与城阳区供销社电商公司的筹建工作。 淄博市供销社: 1.深入贯彻落实市委7号文件精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督导指导相关区县党委政府尽快出台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2.协调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对各区县贯彻落实市委7号文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综合改革推进、政策措施落实、组织保障支持等情况。 3.对桓台、沂源试点工作进行初步评估,对照工作方案逐项梳理、评估和打分,确保圆满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4.及时通报农资价格,分析农资市场变化原因,积极开展三秋农资供应与服务工作。 5.举办土地托管培训班,促进业务工作开展,提高全系统综合服务能力。 枣庄市供销社: 1.对照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梳理综合改革存在的差距,加大工作力度,迎接综合改革评估验收。 2.加大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果品批发新市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3.认真抓好三秋大田托管服务。 4.认真组织中秋、国庆期间的市场供应。 东营市供销社: 1.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汇报好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力争取得更大支持。 2.组织在省社社村共建培训基地(莒南)举办社村共建培训班。 3.督促指导各县区社开展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建立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成效月调度制度。 4.积极推进河口区供销电子商务公司组建工作,与省供销社平台公司进行对接。 烟台市供销社: 1.扎实推进试点任务和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落实。 2.推进北方城市场和相关重点项目建设。 3.稳步推进电子商务,组织做好与外地供销社开展业务协作的相关工作。 4.筹备召开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5.抓好融资和扶持政策争取工作。 潍坊市供销社: 1.筹备召开市政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研讨会。 2.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委农工办、市委改革办、市供销社等部门组成3个督导组,利用3天左右的时间,对各县市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3.根据省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评估验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工作清单,完善工作措施,做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验收准备工作。 4.贯彻省社龙口电子商务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对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作进行调度,确保尽快全部上线。 5.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精准施肥以及农民培训等工作。重点对智能配肥机、无人植保机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督导。 济宁市供销社: 1.做好曲阜农村合作金融规范督导工作。 2.组织做好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 3.按照省社批复,做好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计划批复传达工作。 4.做好各项综合改革督导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为验收做好准备。 5.筹备举办济宁市农村电子商务高峰论坛,做好市人大对农村电子商务视察的相关工作。 6.落实好智能配肥机和农用无人植保机的订购;组织做好对玉米等农作物的病虫害飞防作业。 泰安市供销社: 1.加大督导调度,做好对县(市、区)的综合改革督查工作,估好评估验收工作。 2.继续推进东平库区移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 3.加快推进市级电子商务公司筹建工商注册、聘请顾问等事项。 4.推进供销大集项目,加快改造日用品、农资等村级综合服务社信息化改造。 威海市供销社: 1.继续筹备文登第二届西洋参文化节。 2.组织参加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专题培训班。 3.做好秋季农业生产服务准备工作。 4.协调落实市级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认真组织实施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项目。 5.加大重点工作推动力度,继续做好综合改革评估准备工作。 日照市供销社: 1.召开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会议。 2.组织举办全系统土地托管培训班。 3.调度各区县供销社第三季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4.指导各区县继续做好电商项目申报工作。 莱芜市供销社: 1.开展村社共建集中督导活动,力争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 2.推进为农服务“一卡通”工作。 3.组织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项督导。 滨州市供销社: 1.通报各县区第三季度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督导各县区社以县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汇总各县区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三年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规划。 2.组织召开全市供销社精准扶贫脱贫现场观摩会,相互借鉴经验,相互查找不足,共同抓好脱贫工作。 3.组织各县区社到兄弟市社参观学习电子商务工作;召开电商工作座谈会,探讨对接省社供销e家平台工作。 4.会同市财政局修改完善《滨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督导邹平、惠民县社完成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目标;督促滨城区、惠民县、博兴县出台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5.宣传推广阳信县供销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经验做法,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德州市供销社: 1.筹备以市政府各义召开全市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议。 2.督导各县市区社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3.着力推进“政府放心、供销直供、精准施肥用药工程”建设。引导县市区供销社做好与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接。 聊城市供销社: 1.督促完成县市区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出台工作。 2.出台《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 3.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议,进一步促进工作、压实任务。 4.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全市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临沂市供销社: 1.加强对河东、莒南、临沭三个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区加快出台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2.督导有关县区社对接省、市派第一书记,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和村社共建工作步伐。 3.全力推进“三秋”服务规模化,积极做好秋收、秋耕、秋种各环节的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 4.组织各县区社参加土地托管培训。 菏泽市供销社: 1.深入贯彻全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电视会议精神,督导县区综合改革意见的出台。 2.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督导。 3.对安全统筹工作进行调研,进一步加大统筹统保工作力度。 4.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弘扬供销社传统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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