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情况通报2016—10 各市供销合作社5月重点工作安排 济南市供销社: 1.与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充实完善相关文件,筹备好相关会议,推动“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和为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2.筹备召开中国(济南)第十届国际茶产业博览会暨第四届茶文化节。 3.做好安全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 青岛市供销社: 1.抓好《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2.做好今年第二次网络在线问政工作。 3.抓好全市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青岛市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定》。 4.协调平度物流园项目的前期工作。 5.与供销大集签约后,计划开展社区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工作。 淄博市供销社: 1.督导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尽快出台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 2.抓好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好小麦“一喷三防”等大田作物服务工作,服务全市农业生产,提升规模化服务水平。 3.开展夏季农资供应与服务工作;与农业部门协调,联合发文推进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工作。 4.组织各区县供销社到日照东港区和青岛即墨市参观学习电子商务先进经验,促进“网上供销”品牌建设。 5.调度各级扶持资金到位情况,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督导工作。 6.加强检查指导,扎实抓好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枣庄市供销社: 1.贯彻落实省委督查组来我市督查工作有关精神,按照省委督查组要求,做好各项综合改革工作。 2.与市商务局对接,做好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3.运营台儿庄邻里中心。 4.贯彻省社精准扶贫会议精神,结合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制定落实全市供销社精准扶贫计划。 东营市供销社: 1.抓好扶贫开发工作。 2.加快推进干部轮训工作。 3.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完成全部任务的50%。 烟台市供销社: 1.按计划推进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落实,抓好烟发5号文的贯彻落实。 2.加快推进北方城市场和相关重点项目建设。 3.完善并出台烟台供销社“十三五”规划。 4.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工作。 5.抓好政策争取和融资等重点工作。 潍坊市供销社: 1.在临朐召开全市供销社农村电子商务现场推进会。 2.筹备召开潍坊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代表大会暨潍坊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第一次代表大会。 3.进一步协调国土部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农转”用地指标。 4.推进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精准施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小麦“一喷三防”飞防服务。 5.赴临沂学习“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先进经验做法。 6.继续推进各县市区供销社做好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商业补充保险工作。 济宁市供销社: 1.落实好济宁市政府《2016年全市政府系统调研课题》,组织好对全市农村电子商务的专题调研。 2.联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社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组织开展好县级电子商务公司建设试点。 3.继续组织推进精准施肥用药工程、庄稼医院建设和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 4.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组织上报工作;做好2016年农综立项项目申报方案、实施计划联合上报工作。 5.完成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调研工作。 6.督导土地托管服务工作,为三夏生产做好准备。 7.完成圣德农产品公司的项目建设,争取月内开始试运营。 泰安市供销社: 1.制定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方案,加快推进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2.筹备成立全市电子商务公司。 3.推进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加强引导,制定实施方案。 4.洽谈产业招商泰安高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中心项目。 5.依托泰安烟农公司,进村投放农业科普电影,做好新型农民素质培训。 威海市供销社: 1.抓好《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6]7号)的贯彻落实。 2.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同步做好为农服务中心规划论证,落实农业服务规模化各项任务。 3.落实省、市精准扶贫部署要求,深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日照市供销社: 1.筹备召开全市供销社安全生产暨统筹统保培训会议。 2.协调土地、财政、农业、农机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文件。 3.修订2016年度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 4.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莱芜市供销社: 1.推进为农服务“一卡通”试点工作。 2.积极推进、打造农村电商新模式。 3.督导推进大王庄、口镇、农高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4.督导各区出台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配套文件。 滨州市供销社: 1.推进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扶持政策的制订出台。 2.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制订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资金和为农服务中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3.进一步督促指导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 4.抓好省社精准扶贫资金项目的落实。 5.指导各县区社做好麦收前的准备工作。 6.组织有关县区社到省内电子商务先进市社参观学习;举办一期电子商务学习班。 7.举办一期安全培训班,计划培训45人。 德州市供销社: 1.督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2.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 3.制定全市供销社“十三五”规划。 4.督导各县市区社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5.加快推进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大力开展项目合作。 聊城市供销社: 1.督促各县市区出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 2.继续争取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聊城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为农服务中心职责。 3.督促各县市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进度。 临沂市供销社: 1.对接涉农部门,积极争取统防统治任务,做好春夏农业生产规模化服务。 2.印发2016年全市供销社工作要点。 3.制定全市供销社督导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督导考核工作机制。 菏泽市供销社: 1.督促市《综合改革意见》出台,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2.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3.推进社村共建、精准扶贫、电子商务工作。 4.推进信息宣传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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