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兴农 改革强社 努力打造为农服务主力军 ——在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5日) 侯 成 君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在曲折探索中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 自1996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到现在,已经二十二年了。二十二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全省供销合作事业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们有过在低谷中苦苦奋争、在迷茫中艰难探寻的困顿,有过在困境中破冰前行、在创业中拼搏奋起的执着,有过在改革中趟出新路、在创新中走在前列的辉煌,一代一代供销人坚守为农服务初心,用担当承载使命,用责任燃放激情,谱写了改革发展的恢弘篇章。 回望上世纪最后五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的大背景下,供销社专营的棉花、农资等重要商品全部放开,食盐经营权及相关企业被剥离,社办企业陆续改制,基层社大量承包经营,加之爆发的严重股金风波,全省供销社发展一度濒临崩溃的边缘。面对困境,全省供销人咬紧牙关、负重跋涉,通过调整社有企业经营结构、探索股份合作制改革、强化资产经营等措施,艰难保住了部分经营业务和基层组织,保住了供销合作事业再度“燎原”的“星星之火”。更为重要的是,严峻的事实教育、警示了我们,促使我们彻底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维模式和发展路径,开始走上主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在为农服务中自立自强、发展壮大的改革之路。 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供销合作社迎来了涅槃重生的重大机遇。全省供销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狠抓扭亏增盈和清理整顿社员股金,加快基层社转体制、社有企业转机制、联合社转职能,大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第一家农村超市、第一家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第一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陆续出现,全省供销社又回归为农服务的原点,经营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逐步恢复重建,步入了改革发展的快车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三农”工作全局出发,作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并于2014年4月确定在山东等4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开启了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总社的精心指导下,全省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加快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为农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由“重要载体”“重要力量”正逐步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抓手”。 始终坚持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趟出了改革发展的新路子。全省系统在改革探索中不断深化对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实践创新中不断完善服务兴农、改革强社的思路举措,形成了“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新工程为引领搭建协同为农服务机制,以‘3控3×6+1’H型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改革路径,创出了一整套规范化、成体系、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土地托管、“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分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中发〔2015〕11号文件、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的指导意见。在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全国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汪洋副总理指出:“山东探索土地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避免了‘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走出了一条适应中国国情农情的农业现代化路子。”“近年来,供销社创新服务供给,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通过提供综合性规模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农民打工、种地‘同增收、两不误’。这项创新举措是从供给侧入手,解决了小规模农业经营如何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问题,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具有广泛的适应性。目前已推广到全国20多个省份。”全国总社王侠主任高度评价土地托管、“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农村信用互助是山东的“四个首创”。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联合组成的第三方专家评估组认为:“山东省供销社在改造自我、服务农民以及健全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2013年以来,国务院和全国总社三次在山东召开现场会推广我省经验做法,《人民日报》两次头版头条刊发我省经验,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在首届中国“三农”发展大会上被评为十大功勋榜样之一、荣登2016中国“三农”创新榜。省社连续3年荣获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第一名,被全国总社评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全省系统改革发展资金累计达到16.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7亿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0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11倍和15倍。2017年,全省系统实现销售总额7261.2亿元、利润总额76.2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2.16倍、1.42倍;所有者权益达到500亿元,比2012年增长66.6%。 始终坚持“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的理念,逐步构建起为农服务体系。一是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迅猛发展。土地托管由点到面、由平原到山区,为农服务中心及植保飞机、智能配肥、烘干贮藏、服务云平台、96621服务热线等多种功能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平原丘陵3公里、山区6公里”托管服务圈在希望的田野上遍地开花。2014年以来,全省在建和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302处,莱芜市及高密市、滕州市、莒南县、河东区、招远市、东阿县、高青县等15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涉农乡镇全覆盖;2017年,全省系统土地托管面积达到3106万亩,完成测土面积3359万亩、配肥面积2975万亩、飞防面积2781万亩,日烘干能力3.6万吨、仓储能力146万吨。二是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流通网络日臻完善。农产品、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等经营服务网络全面延伸覆盖,“前台多样化、中台模块化、后台一体化”电商模式加快复制推广,产权联结、信息对接、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推动连“扣”成“网”,全省系统现代流通“一张网”发展趋势逐步显现。设立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发展县级电商服务公司137家、乡镇电商运营中心1374家,电商交易额由2014年的7.2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289.8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综合服务社、经营网点分别达到268处、7万处、10.2万处,分别比2012年增加239处、1.5万处、1.5万处。三是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稳步推进。全省系统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合作社304家,互助资金出资余额8.1亿元,其中取得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资格认证书的184家、占全省的46%。新建融资担保公司2家、注册资本总额4.76亿元,发展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民间资本管理、典当行等类金融公司5家。在20个县探索开展农业补充商业保险业务,发展险种10个。四是以社农结合、社社合作、村社共建为主要内容的协同为农服务机制全面深化。省社与省农业厅、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分别联合出台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社区服务指导、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用地管理等文件,与省科技厅、农科院、农行、农信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省所有市和涉农县(市、区)党委或组织部门都下发推动“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的文件,所有市和90%的县级党委、政府出台文件或县级社与农口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推动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省系统服务的经营主体达6万多家,受惠农民450多万户,2013年以来累计培训合作社社员和职业农民288万人次。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的村达到27081个,累计实施共建项目36965个,2017年为村集体和农民分别增收7.44亿元和32亿元;对接帮扶贫困人口45550人,达到脱贫39055人,助力增收4890.1万元,人均增收1073.5元。 始终坚持以密切与农民的组织和利益联结为核心,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围绕基层组织和经营服务“双覆盖”、为农服务能力与合作经济属性“双强化”目标,2013年实现县级社全覆盖后,2014年又实现了涉农乡镇基层社全覆盖。全省系统农民合作社达到18620家,其中70%是2013年以来领办创办的;入社社员占农民的比重达到17%、入股社员占社员的比重达到55%。区域性乡镇和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从无到有,分别发展到1183家、123家,实现县乡全覆盖。2013年以来,累计培育全国百强县级社51个、基层社标杆社241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10个,分别占全国系统的17%、21%、14%。2017年,县及县以下供销社销售收入、利润、所有者权益分别达到6510亿元、69.6亿元、394.3亿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119.3%、37.5%、54.8%。 始终坚持发展实力决定服务能力,推动社有企业在转型升级中不断做大做强。坚持调整优化存量与做大优质增量双管齐下,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与新兴行业培育壮大同步推进,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社有企业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全省系统全资、控股企业达到903家,其中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7家,比2012年新增3家。天鹅棉机于2016年4月27日在上交所正式挂牌,成为全国系统第一家沪市A股上市企业、国内最大的棉机制造企业;烟台农资实现了由区域性农资供应商向全国性农业产业服务商和农村综合服务商的转变,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行业前列;青岛利客来、枣庄贵诚等一批骨干流通企业加速崛起,为全省系统构建经营服务体系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2017年,社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3178.4亿元、利税120.7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49.1%和18%。 始终坚持社企分开、政事分开方向,初步形成了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省社创新“3控3×6+1”H型架构,“3控”,即省(市)社控股社有龙头企业,县级社控股农业服务公司,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控股为农服务中心;“3×6”,即以上级社解决下级社干不了、干不好的事情为原则,省(市)社有企业主要承担农资统采分销、日用品统采分销、农产品流通、融资担保、统防统治(飞防)、96621服务热线6项服务功能,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主要承担承接政府惠农政策和购买服务、农资仓储服务、大型农机具服务、对接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培训、分享创新成果6项服务功能,乡镇为农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贮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6项服务功能;“+1”,即为涉农部门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3控”和联合社组织体系,确保为农务农姓农性质不变;通过“3×6+1”,优化再造服务流程,推进经营服务上下贯通,打造为农服务“一条龙”;通过“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本投资(集团)公司”,实现政事分开、社企分开和行业指导体系与经营服务体系的有效连接,形成H型双线运行机制。着眼强化行业指导,省社建立完善双向考评制度,在2014年省级考核事项由246项大幅度压减至26项的情况下,积极协调争取将“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作为6项考核市直部门事项之一保留下来,并探索实行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在高密、莒南、滕州三地县(市)委党校分别设立土地托管、村社共建、综合改革培训基地,依托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建立教育科研基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成为全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农资、果品、棉花、农业服务、合作经济等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促进了全省系统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省社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更加坚定。制定省社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一系列制度,提升了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治“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高度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开展对省社直属单位的巡察工作。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实干担当,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莒南县供销社联合社党委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高密市供销社主任邱介福同志荣获“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全国系统劳模先进表彰大会上,全省系统有20个单位、6名干部职工、市县级社各1名负责人,分别荣获全国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总数列全国第一位。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新进展,省社机关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并经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准以系统为单位开展“文明行业创建”试点。 奋斗铸就辉煌,发展凝聚力量。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国总社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省社历届领导班子和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戮力同心、拼搏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社理事会,向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向离退休的老领导、老同志,向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社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改革发展的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 ——党的领导是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服务发展大局。二十二年来,全省供销社之所以能够从低谷到重生、再到现在的大好发展局面,根本取决于党的坚强领导。在每一次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国务院都及时作出决定,指明改革方向;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文件,制定完善政策,对供销社改革实施强有力的领导、给予大力支持。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是供销合作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无论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服从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始终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农民群众服务。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必须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宗旨、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供销社的发展根基在农村、在农民。二十二年曲折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供销社只要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就会有作为、有价值、有力量,事业发展就呈现出广阔前景;一旦远离了农村、脱离了农民,改革就会步入歧途、发展就会陷入困境。我们必须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农民所望就是改革所向、努力方向,在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中筑牢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根基。 ——改革创新是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壮大的不竭动力,必须始终保持改革定力、激发创新活力。回顾二十二年的发展历程,改革创新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主线。在改革探索中我们澄清了认识、明确了方向、找到了路径,在创新创业中我们摆脱了困境、获得了新生、走向了振兴。实践证明,改革创新是实现兴农强社的必由之路。无论前进的道路多么曲折坎坷,都要坚定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用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做到永不懈怠、永不停步、永不满足。 ——加快发展是实现兴农强社的关键所在,必须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发展强实力聚人心。二十二年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历经波折而奋起,关键是始终不渝地抓住了发展这个合作经济组织的生命线,在加快发展中凝聚了共识、壮大了实力、提升了为农服务的能力。实践证明,发展最有说服力、最具凝聚力。必须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谋求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做到用发展汇聚力量、用实力展示作为、用发展成果检验改革成效。 ——实干担当是成就事业的唯一途径,必须牢记职责使命、勇担改革发展重任。全省供销社二十二年的改革发展历程,就是一部向着兴农强社目标不断迈进的创业史、奋斗史。正是靠着实干和担当,我们才找到了破难解困的办法,抓住了综合改革的机遇,开创了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困难是对担当精神的呼唤和昭示,挑战是对实干精神的锻造和升华。面对改革发展艰巨繁重的任务,我们必须把心思用在实干上,把能力体现到担当上,撸起袖子加油干,不达目标不罢休,用实干担当扛起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任。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虽然趟出了改革路子,但经验的复制推广还需要加大力度,体制机制方面还有难点有待突破,综合改革成效还没有完全释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县级社、基层社经济实力还不够强,为农服务的能力还不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社有企业总体发展水平与构建经营服务体系的要求还不适应,市场竞争力还不强,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相对较少;人才匮乏依然是制约发展的短板,特别是随着服务领域的拓展,人才支撑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立志兴农强社、走在前列,开启打造为农服务主力军新征程 未来五年,是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纵深推进、全面突破的关键时期,是实现兴农强社新愿景、再铸发展新辉煌的集中发力期。党的十九大把乡村振兴战略列为新时代重点推动的七大战略之一,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全国系统综合改革先行者和“领头雁”、全省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我们必须强化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兴农强社的历史使命,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党建统领改革发展全局,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为农服务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着力健全完善为农服务体系,着力强化基层基础,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成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努力把全省供销社系统打造成为为农服务的主力军。 各位代表,打造为农服务主力军,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供销社的殷切期望,是兴农强社、走在前列的目标指向,是全省供销人矢志不渝接续奋斗的坚定信念。经过五年的努力,我们要全面完成综合改革任务,到2022年建成具有“五强五力”特征的为农服务主力军。 ——综合实力强,彰显在全国系统改革发展中的领先力。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力争销售总额、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突破1万亿元、100亿元、700亿元。传统行业全面转型升级,新兴产业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综合实力保持全国系统前列。 ——服务供给强,彰显在全省为农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力。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形成,农业社会化服务基本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以线上线下融合为特征的现代流通体系更加完善,具有供销社特色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基本构建,成为推动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基层基础强,彰显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带动力。基层社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经营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县以下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供销社的融合发展机制基本建立,供销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引领者。 ——创新活力强,彰显在优化配置涉农资源中的承载力。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3控3×6+1”H型双线运行机制全面建立,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相得益彰,层级联系更加密切,社企关系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更加清晰。协同服务机制全面拓展,聚合各类涉农资源的综合平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社会责任强,彰显在推动全省“三农”发展中的担当力。改革举措更加聚焦“三农”,为农服务的公益导向更加突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通过系统的力量能够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综合改革的成果充分惠及于农,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并有效发挥作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在关键时候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主力军。 三、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努力开创兴农强社新局面 今后五年,全省供销社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融入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五大体系、一个机制”建设精准发力,不断创新服务供给,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在推进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拓展新空间、塑造新优势、展示新作为。 (一)健全完善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服务规模化+农民组织化”为实现形式,以增加和优化农业服务供给为发力点,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全链提升、全程贯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大力推进土地托管“两个延伸、两个提升”。深入实施农业服务规模化创新工程,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服务对象由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向分散经营农户延伸,服务领域由大田粮食作物向山区、丘陵经济作物延伸,服务手段由机械化环节服务向全产业链科技进步提升,服务方式由农业生产服务向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新六产”提升,全面释放规模化服务和规模化经营“两个潜力”。要立足人多地少、分散经营为主的基本农情,把解决小农生产实际问题与提升小农组织化程度作为优化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一方面积极开发适合小农生产特点的菜单式托管服务模式,着力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划算的事情;另一方面注重依靠村“两委”,组织农民成立合作社特别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保底+分红”利益分配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和农业职业管理人制度,集约化经营溢出耕地归村集体所有,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着力推动农业“新六产”发展,充分发挥全省系统经营服务主体和产业门类众多的优势,推广“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基地”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和产加销一体化,积极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工程,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田园综合体,促进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三链重构”,让农民群众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统筹推进农业服务公司和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县域为农服务主阵地意识,优化配置县域为农服务资源,构建以农业服务公司为引领、以若干为农服务中心为支撑的县域农业服务供给体系,培育一批为农服务一体化示范县。在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实现全覆盖基础上,着力做强其承担的六项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全域服务、资源聚合、市场运营和引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四个能力”,聚力突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对接二三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关键技术、建设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提升运营效益以及与为农服务中心的股本、业务、服务联结“六个重点”,把农业服务公司建成统筹县域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的龙头和全省系统为农服务体系中承上联下、衔接左右的枢纽。要全力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平原丘陵3公里、山区6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全覆盖。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着力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协调涉农部门服务窗口、科研单位技术推广、金融机构服务终端等入驻中心,推进为农服务中心云平台与省级平台公司“e服务”互联互通,完善“专家联系到中心、中心服务到农户”的工作机制,提高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和便利化水平;以可持续运行为核心,落实好农民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占股不低于80%、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为农服务中心的占股不低于70%“两个比例”,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把为农服务中心建成集公益性与经营性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的纽带。 稳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坚持规范发展与严防风险“两手并重”,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和民主管理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加强行业指导,落实县级供销社信用互助业务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和风险防控,做到凡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合作社必须纳入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并获得金融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积极推进农业补充商业保险服务,不断扩大参保品种和面积,支持有条件的供销社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发挥山东供销融资担保公司的作用,扩大系统内部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市、县供销社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实体,不断增强全省系统融资服务能力。 (二)健全完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把构建信息化综合平台为适度规模的众多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全渠道服务,作为山东供销流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深入实施“农村现代流通创新工程”,推动流通网络一体化建设和联动发展,建成农产品、农资、日用品“三网”融合、线上线下互促的现代流通“一张网”。 着力打造品质农产品上行主渠道。按照全省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在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在城市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全省系统农产品市场网络。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加强为农服务中心预冷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运输设施建设,实现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和保鲜运输系列化服务。在市和发达的县(市、区)建设“中央厨房”,重点对接机关、企业、学校、餐饮等团体单位,推行基地直采、净菜加工、冷链物流和配送一体化服务模式,打造从田头到舌尖放心农产品全程化流通链条。探索发展城乡社区消费合作社,创新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社区O2O等新型流通方式,让千家万户“吃得放心”,打造山东供销放心农产品品牌。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按照“前台多样化、中台模块化、后台一体化”电商发展总体布局,以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公司为龙头,加强对全省系统电子商务体系的优化整合,通过产权联结、业务对接、信息共享等途径,推动全省系统电商网络上下贯通,并全面对接全国总社供销e家电商平台。大力推进以县级电商公司、乡镇运营中心、村级服务站和推广员为主体的县域电商运营服务体系,围绕构建商品供应链、农业产业链、生活服务链,创新农超对接、农产品大宗交易、农特产品全网营销、农资和日用品联采分销以及便民生活服务等电商发展模式。整合信息化资源,积极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建立集全程可控、风险预警和决策辅助于一体、覆盖为农服务全领域的综合信息互联服务平台,创新基于物联网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并有效发挥作用。 加强仓储物流网络建设。坚持抓节点、布网点、强整合,依托全省系统仓储物流发展基础,改造提升一批区域性综合仓储物流节点和县域配送中心。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进一步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全面推进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功能提升,拓展网订店取、线下体验、终端配送等多种功能,积极对接第三方物流和社会配送资源,打通农村流通“最后一公里”。力争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区域综合仓储中心为节点、以县域配送中心为支撑、以遍布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点为基础、以社会仓储配送为补充,互联互通、高效运转的仓储物流网络。 (三)健全完善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联合合作为手段,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提升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改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社有企业“三会一层”治理结构。探索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采取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方式,鼓励现任企业负责人向职业经理人过渡。强化股权激励,探索建立以绩效和贡献为导向的员工持股和退出制度,让有成效的奋斗者更多地分享企业发展成果,激励更多的员工成为有成效的奋斗者,充分激发社有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引导社有骨干企业结合发展实际,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采取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涉农行业经营实体,提高社有资本运营效率。 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培育壮大新动能“双引擎驱动”,着力在三个方面转型突破:一是由“卖商品”向“卖服务”和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转型升级,引导社有企业通过深度融入为农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和固化客户群,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由低端低效向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转型升级,通过推广应用新技术、培育发展“新六产”、拓展经营新业态、创新服务新模式,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实现传统产业提质效、新兴产业提规模、跨界融合提潜能、品牌高端提价值;三是由“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型升级,增强全省系统“一盘棋”的意识,在农业服务、电子商务、流通网络等整个经营服务体系中优势互补、协作联动,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市场新优势。农资企业要大力推行智慧农资、放心农资、绿色农资,依托为农服务中心的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系统、庄稼医院,拓展延伸服务链条,实现由农资供应商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变;农产品企业要坚持抓基地、活流通、创品牌,形成产加销一体化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日用品企业要加快实体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再生资源企业要着力优化经营业态,加快向农村环保企业转型。充分发挥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公司作用,全面实施省社出资企业振兴规划,突出农村现代流通、农业机械装备、现代农业服务、类金融“四大板块”,实施一批重大转型项目,做到精准定位、靶向发力,加快做强做大,扬起发展龙头,增强对经营服务体系上下贯通的带动力。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要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理念,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市场风险、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强化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参照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强化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公司融资功能,打造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推动社有资本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聚集,加快同业整合和内外联合,在农资、鲜活农产品、日用品、粮油等重要涉农领域和再生资源行业,培育一批行业竞争力和支撑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跨层级纵向整合和跨区域横向联合,支持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并购重组,积极探索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选择条件成熟的市级社探索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整合社有资本、社会资本和财政资金,搭建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按照“龙头企业+协会”的发展模式,依托骨干社有企业,在统防统治、农村电子商务、农村产业融合等领域组建一批行业协会,促进社有企业抱团发展。 (四)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适应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着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 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做到“城乡社区建到哪里,供销社经营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社标准化建设,以“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创评工程”为抓手,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在开展日用品和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同时,汇聚政府部门和有关社会服务资源,为农民群众提供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医疗卫生、费用代收代缴、电子商务、便民金融等多样化服务。 增强城市供销社服务功能。立足服务城市发展和“双创”,推动城市供销社创新发展思路,调整经营服务业态,强化“商品供应+社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中央厨房”、商贸综合体和“邻里中心”,拓展家政服务、便民服务、金融保险、创业孵化等新兴服务业,做好资产经营文章,积极参与政府PPP项目建设运行,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增强发展实力。坚持城乡统筹、联动发展,引导城市供销社借助市场、信息、资产等优势,加强与农村供销社的对接,积极组织城乡双向流通,建设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工业品配送中心,探索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提升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力。 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顺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内在需要,抓住美丽乡村“经济发展、环境改善、文化传承”的核心要义,发挥服务规模化优势,按照减、退、转、改、治、保“六字诀”和“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统防统治、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土壤修复改良、秸秆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转化等服务,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依托系统再生资源企业和农村经营网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依托为农服务中心,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文化教育,设立孔子学堂,让农民群众获得更多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熏陶。 (五)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始终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事关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根本,持之以恒强基固本。 整体提升基层社发展实力。按照强化合作经济属性和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推进社有企业经营服务网络与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对接,带动基层社经营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对基层社的扶持力度,做到制定政策优先考虑基层社,扶持资金优先投向基层社,专业人才优先配置基层社,形成“人往基层沉、钱向基层投、事在基层办”的工作机制。力争到2022年,全省1/3的基层社达到全国总社确定的标杆社标准。 全面深化“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把基层组织建设放到助力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农村治理能力的高度来谋划和定位,以党建带社建为内核,以村社共建为手段,以利益共享为保障,推动“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基本实现涉农村居全覆盖。强化党建统领作用,积极推进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党组织,用党建的力量让供销社深深扎根农村沃土。坚持“四个结合”“四个共建”,即“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第一书记、经营服务相结合,推动基层社与村“两委”共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发展项目、干部队伍,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居、经营服务向田间地头“双覆盖”。抓住《民法总则》赋予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的机遇,支持基层社与村委会共同建设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经营和保值增值,形成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县以下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以提高入社社员占农民、入股社员占社员“两个比重”为着力点,继续大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内生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促进组织合作化、发展一体化、利益共享化、服务协同化,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示范社。依托基层社、县级社,以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为主体,联合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供销社融合发展。 (六)健全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以“3控3×6+1”为核心,强化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的系统联动,推动H型双线运行机制落地见效。 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坚持依法依章治社,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供销合作社条例》,健全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优化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强化行业指导、服务基层、资产监管、政策协调、教育培训等职能,更好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工作。在稳定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联合社机关可选择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协会服务创新和规范发展,加快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体现供销社特色和优势、有利于协会发挥作用的新机制。 建立“3控3×6+1”落实机制。围绕“3控”,强化联合社机关行业指导功能,落实县及县以上联合社对成员社社有资产监管责任,探索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完善联合社与成员社双向考评机制,形成密切层级联系的制度体系,增强联合社对为农服务方向的主导力和掌控力。围绕“3×6+1”,着力做强省(市)龙头企业、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各自承担的六项服务功能,推进各层级社有企业之间的产权和业务联结,形成为农服务“一条龙”,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围绕社企分开,全面推行“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本投资(集团)公司”管理架构,逐级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建社有资本投资(集团)公司,加强对本级社有资产的整合重组和统一调度,构建社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保值增值的运营平台。制定完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探索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强化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加强对本级社有资产和经济活动的监督,建立完善联合社向出资企业委派兼职监事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作用发挥机制。加强对系统干部的全员轮训,探索建立机关干部到上级社、基层社和社有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多岗位锻炼提升干部的素质能力,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善经营的供销社干部队伍。运用好“三支一扶”等政策,积极争取组织部门在党管人才工作中给予更大支持,广泛吸纳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大学生村官、村干部、返乡创业青年等农村精英入社,为基层社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社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企业管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合作金融等重点领域,广揽优秀人才。继续实施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完善合作社社员教育培训信息化平台,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要强化特色办学,着力培养行业紧缺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努力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自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上,聚焦到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判断的深远影响上,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鲁发〔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实际,研究新情况,提出新举措,扎实做好深化改革、推进发展、服务“三农”的各项工作,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实干家。 (二)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坚定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级供销社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始终不渝的根本政治原则写入联合社章程、体现到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 (三)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实践者、忠诚捍卫者。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全省系统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忠实践行为农服务宗旨、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积极推进过硬支部建设,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党支部更好地担负起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扎实开展省社“机关党组织联村联户,共建美丽乡村和谐家园”“双联共建”活动,认真做好系统文明行业创建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城乡文明牵手共建。加大社有企业党建工作力度,强化社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探索建立社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有效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加强社有企业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社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保障和促进社有企业转型发展。抓好全省系统工会、团委、妇联建设,发挥好群团组织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改革发展的合力。 (五)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竭诚服务农民群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的问题。建立完善干部干事创业激励机制,做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激发全省系统改革创新、创先争优的热情。广大干部职工要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用优良作风赢得群众信任支持。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立足行业特点,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机制。加大对省社直属单位的巡察工作力度,突出政治巡察,切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社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扶持资金大幅度增加。各级供销社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建立资金使用全程化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同志们!使命催人奋进,担当成就伟业。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总社的指导下,坚守为农服务初心,保持走在前列激情,勇担兴农强社重任,努力打造为农服务主力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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