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7年5月17日) 史 进 同志们: 这次全省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培训班是经省社党组研究决定举办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大家把握改革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在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中探索和创新监事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升监事会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围绕这次培训主题,我讲几点意见。 一、这次培训班取得了预期效果 开班以来,大家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认真学习、遵守纪律,相互交流、互通有无,表现出良好的学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不少同志反映,培训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涵盖了监事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我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重视程度高。省社党组对这次培训班高度重视,对办好培训班提出明确要求,监事会专题开会进行安排部署,办公室认真制定了培训方案,各相关处室相互配合精心准备。全国总社监事会对这次培训非常重视和支持,监事会副主任王韩民同志出席开班式并作辅导报告,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屈传建同志出席开班式;各市县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办公室主任,省社有关处室和派驻出资企业各位监事都高度重视按时参训,确保了培训班的顺利进行。二是针对性、指导性强。这次培训班在授课人员确定、参加培训人员选择和培训内容设置等方面都紧紧围绕当前供销社监事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来确定,内容丰富、联系实际。总社监事会副主任王韩民,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合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苑鹏,省国资委专家周炎生三位领导和专家,针对当前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在实施监督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做好供销社监事会工作做了深入浅出的辅导,特别是立足实际理清了下一步围绕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做好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潍坊、泰安、日照、德州市供销社监事会负责人和天鹅棉机公司监事会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实际交流了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讲得都很好,重点突出,各具特色。三是学风好、热情高。各位监事会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和省社社有企业各位监事以及相关人员,都非常珍惜这次学习机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热情高、劲头足,研讨问题深,特别是都能够积极主动地认真学习,出满勤、学满点,仔细听、认真记,相互交流,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通过大家的交流以及与同志们的个别交谈,普遍反映这次培训班收获很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收获值得肯定:一是深化了思想认识。这次培训选在供销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既是一次培训,又是一次再动员、再鼓劲。大家表示,通过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和决心,增强了参与改革的理论自信和能力自信,为在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中发挥好监督职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明确了方向目标。大家表示,各位领导和专家围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积极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进行了系统阐释,分析透彻、剖析深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听课讨论,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搞清了推进措施和重点任务,找准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对全面实施监督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工作思路更清晰了。三是加强了沟通交流。举办这次培训班为大家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和平台。各市、县(市、区)和省社各单位在工作推进、实施监督中各有侧重、各具特色,通过讨论交流,大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了感情,加深了了解,激发了工作热情,必将对同志们进一步开创监事会工作新局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充分认识在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中监事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必须要有全局思维和战略眼光,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思考和谋划,特别是监事会工作要真正做到在服务全局中找准位置、在实施监督中展示作为,使供销合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一)要切实增强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思想自觉和实践自信。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供销社综合改革越来越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要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按照为农服务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努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李克强总理连续四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供销社综合改革作出部署。汪洋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国家在关键时刻抓得住、用得上的“国家队”。2015年9月23日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重要保障。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以及全国供销总社、“三农”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得到了群众的接受和认可。在今年2月24日国务院召开的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汪洋副总理对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山东探索土地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避免了‘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走出了一条适应中国国情农情的农业现代化路子。”“近年来,供销社创新服务供给,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通过提供综合性规模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农民打工、种地‘同增收、两不误’。这项创新举措是从供给侧入手,解决了小规模农业经营如何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问题,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具有广泛的适应性。目前已推广到全国20多个省份。”这些改革成果,既为下一步我们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又为我们在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良好借鉴和重要机遇。在看到良好基础、保持改革定力的同时,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在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中,各级监事会必须始终把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摆在重要位置,牢牢把握好不能把为农服务的宗旨改丢了;不能把供销合作社的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不能把覆盖率改小了;不能把社有资产改少了;不能把市场经济的方向改偏了;不能搞“一刀切”。要按照中发[2015]11号和鲁发[2015]16号文件的要求,积极配合各级理事会建立督导机制,强化督查评估,落实督办责任制,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督查落实。要积极规范合作经济组织监事会工作制度,完善合作经济组织和出资企业监事会治理结构,落实治理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二)要积极抢抓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带来的新机遇。2016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三农”工作,明确指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重心,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出了新要求。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对我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全国总社六届四次理事会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供销合作社必须顺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必须发挥独特优势,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必须顺应流通领域加速变革的大势,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必须坚定信心、保持韧劲,坚定不移深化综合改革。这“四个必须”,为我们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明了方向。应当说,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我们探索推进的很多工作都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举措,比如,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的新情况,创新开展土地托管,建设为农服务中心,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推进“服务规模化+农民组织化”,探索“合作制+股份制”有效形式,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围绕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完善了农业产业体系;立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实施“互联网+流通”计划,积极推进全省系统流通网络延伸覆盖和上下贯通,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有效供给;“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和以社农结合、社社合作、村社共建为载体的协同为农服务机制,有效聚合了系统内外资源,形成了为农服务合力,等等。这些都是通过提升为农服务的供给体系质量,从而提高了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要认真总结完善并大力推广这些经验做法,坚持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最终目的,以提高服务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深化综合改革为根本途径,积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为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对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监事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的职能定位,按照“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制,规范监督工作程序,探索监督工作实现手段,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完备的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提高监事会监督管理水平,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保驾护航。 (三)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监事会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王侠主任在总社六届四次监事会议上指出:“监事会是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供销合作社组织架构中,监事会不可或缺,作用特殊,地位重要,也是下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创新、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王侠主任对监事会的这一定位,对于我们推进依法治社、加强监事会工作,完善监事会组织构架体系,发挥监事会在供销社各项事务中的监督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加强监事会工作是供销社内在属性的必然要求。按照社章规定,社员代表大会是供销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都对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文件明确规定“要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明确要求供销社要“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是供销社实现有效治理的合理架构,是联合社治理机制的基本制度。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在党组(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互为补充,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地承担起各级党委、政府赋予供销社的光荣使命。其次,加强监事会工作是供销社防范风险的有力保障。当前,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逐步显现。主要是有的地方社有资产流失,安全风险凸显;个别同志习惯于行政命令,缺乏必要的制衡监督,易导致决策失误;改制后社有出资企业产权多元化,社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融合度增强,解决社有资本有限收益、无限责任的问题日益紧迫。可以说,随着供销社经营领域日益拓宽、业务范围不断延伸和资产结构不断变化,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已经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第三,加强监事会工作是保证国家扶持政策实效的现实需要。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加速推进,近几年各种项目资金和其它财政扶持资金的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这些政策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的如何,绝不只是项目建设本身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供销社在党委、政府和社会上的形象,关系到国家给予供销社系统的扶持政策能否延续并不断加大,关系到全系统改革发展的成果能否巩固的大问题。这就要求各级供销社监事会一定要把对国家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列为监督重点,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从项目的申报、资金的安排、使用过程到项目建设的结果,实行全程参与、全方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不出问题。同时,做好监事会工作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从全省情况分析,有些供销社出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少数干部发生的腐败现象,都与缺少严格的监督有关。没有监督,既毁事业,也害干部。我们供销社几十年积累的家底来之不易,但是有些地方由于监督不力,管理不善,社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包袱越背越重,侵犯供销社合法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这说明监督工作不容忽视,不能削弱,必须重视和加强。 三、全力做好2017年监事会各项工作 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关键一年。关于今年监事会的各项工作,省社已经以鲁供字〔2017〕4号《山东省供销社监事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形式予以印发,总的要求就是在省社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明确职能定位,深入调查研究,丰富工作手段,完善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参与和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牢牢把握综合改革这一首要任务,在全力参与中做好监督工作。王侠主任在总社六届四次监事会议上指出:当前,监事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要加强对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监事会履行职责的首要任务,就是积极融入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大潮,切实参与综合改革实践,增强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化的方法做好综合改革中的监督工作,真正做到在改革中监督,在监督下改革。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按照中发[2015]11号和鲁发[2015]16号文件要求,深入研究综合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探索监事会参与综合改革的新路径、新思路,及时发现改革中的问题,积极为党组(党委)、理事会建言献策,自觉维护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局。 要着力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一是围绕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在继续加快“新网工程”建设的同时,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的为农服务中心,推进土地托管“扩面、提质、增效”,实现“两个延伸”“两个提升”。二是围绕培育社有龙头企业,指导督促各级社有企业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手段,打造一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推进社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围绕重点项目和重大投资,加强工程预决算、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深化监督服务内容,重点做好决策程序、招投标程序、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监督。四是围绕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重点加强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债权回收、投资回报、合并报表、规范运行的监督。五是围绕财政专项资金的争取和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防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社有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紧紧扭住社有资产监管这一监督重点,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是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和经济支撑,也是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发[2015]11号和鲁发[2015]16号文件都强调,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各级联合社监事会在社有企业加快与市场对接的背景下,要认真研究社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在已有改革基础上,按照“管少、管精、管好”的要求,进一步推动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通过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来开展对企业的管控。探索建立以资本为中心的管理模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围绕联合社出资人职能,建立预算目标管理,完善决策机制,突出投资收益和权益管理,强化重大项目和各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产权代表管理,督导企业执行联合社相关制度,提高社有资产管理的实效性。要注重加强社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监管。各级联合社监事会要高度重视企业“三会一层”组织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根据《公司法》规定,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监事会组织机构,落实企业监事会职能,有效实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和企业财务等的监管。要大力推动社有企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增强发展活力和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资源整合、业务拓展和品牌培育,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重视抓好组织机构建设这一重要保障,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是监事会监督履职的组织保障和工作载体。对此,中发[2015]11号和鲁发[2015]16号文件中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站位“三农”发展大局,抓住当前有利时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努力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组织、编办等相关部门支持,尽快完成监事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力争2017年实现全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体系全覆盖。要着力加强县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对于尚未设立监事会组织机构的,要采取措施确保年内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并配齐配强监事会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对已设有监事会组织机构但工作相对薄弱的,要着力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为加快实现县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全覆盖,省供销社供销办字[2016]108号《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对县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省、市供销合作社要纳入2017年综合业绩考核体系,以确保这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鲁供字[2017]12号《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综合业绩考核办法》明确规定:“本年度未实现县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机构全覆盖,降低一个奖励等次。”对此,大家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年内县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要进一步推动本级社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及其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企业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农民合作社实施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要切实加强和充实外部兼职监事力量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主动汇报工作、征询意见,争取工作支持。要妥善处理好监事会监督与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关系,加强协调配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协同监督机制。 (四)积极利用调查研究这一有效途径,为改革发展建言献策。调查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出实招、见实效。监事会必须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使其真正成为建言献策、履职尽责的有效途径。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有很多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深入地研究,如:在构建双线运行机制中如何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城乡社区服务拓展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和保护农民的利益?加强基层社建设,如何将监督体系延伸,实现对分散弱小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强化社有资产的监管,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社有企业监督管理模式?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金融、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如何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等等。这些课题都与监事会的工作密切相关,需要我们围绕综合改革的大局,认真思考研究。总之,要把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行动,作为建言献策的新要求,作为新常态下监督工作的新方法。今年总社监事会的调研课题:一是以管资本为主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二是构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 “三位一体”的农村经营服务综合平台;三是加强产权业务联结,构建上下对接的经营服务体系。我们主要围绕课题一、课题三在省社监事会统一领导下,由各地监事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各地监事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参与,深入基层,解剖麻雀,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建议,形成有前瞻性和推广价值的调研成果,增强监事会建言献策的能力。要研究监事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推进监事会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和工作渠道,发挥好监督作用。 (五)切实抓好社情民意联系点这一重要抓手,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联系渠道。开展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工作,是做好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监事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掌握基层实情、改进工作作风、畅通民主渠道、推动热点问题解决,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要高度重视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从组织体系建设、管理手段创新、人员和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不断完善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切实发挥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作用,不断提升监事会民主监督工作成效。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点多面广的优势,进一步增设和布局社情民意联系点,聘请各个层面的人员组成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不断拓宽社情民意联系渠道,广泛了解基层职工和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和意见建议。各级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的设立要适时调整,根据发挥作用的情况予以增设和撤销。要完善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逐步形成规范的运作体系,促进联系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电话访谈多种方式,及时收集整理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每年要确定一定数量的联系点进行调研,听取意见。要加强对社情民意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强化社情民意信息员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具备条件的要给予适当奖励,充分调动做好社情民意联系工作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各级供销合作社网站信息简报等平台,将收集整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传下达,交流工作动态,切实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社情民意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注重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这一根本保证,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中发[2015]11号和鲁发[2015]16号文件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对“三会”制度的认识、宣传和落实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改革监督工作方式,聚焦监督工作重点。要严格按社章办事,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不断探索和创新监事会体制建设的途径和方式,改进和完善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流程,发挥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的作用,拓宽监督工作渠道。建立和完善上下级社之间监事会工作指导和报告制度,下级社监事会要向上级社监事会报告重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积极协助理事会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工作检查指导,采取定期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上级考核和下级评价相结合等工作方法,对成员社贯彻落实各项改革发展部署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同时,积极总结推广各级供销社监事会在综合改革中发挥作用的经验和做法,为监事会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发挥作用提供借鉴。各级监事会要重视和加强培训工作,随着综合改革的深入,监事会工作人员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素质。既要抓好社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和会计审计等理论知识的学习,又要加强监督检查实务和运用财务信息化手段等操作能力的训练,切实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所必需的各项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监事会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监事会工作是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大家牢记嘱托、不辱使命,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在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中发挥好监督作用,不断推进监事会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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