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供销合作社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2月17日) 侯 成 君 同志们: 这次全省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省社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表彰先进,分析形势,落实责任,确保全省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保持持续良好态势。2016年,全省供销社系统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全系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通过了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被省安委评为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成效显著,成绩突出,为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安全保障。刚才,对全省供销社“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以及安全统筹统保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省社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是综合改革试点收官之年,也是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总社的精心指导下,全省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1号和省委16号文件精神,以“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和“永不停步、永不满足”的进取意志,全力推进综合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给党中央、国务院,给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给广大农民群众,交了一份优秀答卷。省社连续三年荣获全国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第一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供销社干部职工共同努力拼搏、奋发向上的结果,也是我们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守牢安全生产这一不可逾越红线的结果。一会儿,立来同志还要代表省社对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安全生产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零容忍、严追责”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自觉行动。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容不得半点麻痹松懈。 从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数据看, 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态势较好。但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趋势。2016年8月份以来,我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1 起,造成45 人死亡、51 人受伤。有些事故发生在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造成很大被动。比如:发生了齐鲁制药乙醇回收罐、淄博热力电厂氨水罐、菏泽苯蒸气、济南范庄工业园罐体、东营垦利油罐车等多起爆炸事故,造成了群体上访、高铁停运等负面影响,引起社会关注。 从省社安全巡查的情况看,系统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特别是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比如,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到底还有多少家,没有准确的数据;部分挂靠、租赁、挂牌经营单位仍存在监管盲区和责任定性不清,一租了之、一包了之的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要深刻汲取5·11事故教训,把这两项工作作为今年全省安全检查的重点,强化措施,补齐短板。一是各级供销社要对所属企事业单位逐一登记、排查,厘清关系,认真履行领导和监督责任,摸底情况于3月底前报省社安办。对工作不力,所属单位情况不清,存在监管盲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二是督促所属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传导压力,让每一名员工都明确自身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做到一岗双责,防止责任不清,相互推诿。对因责任不清,监管不力,出现安全问题的,问责处理要“罪加一等”。三是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承租单位和个人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提供安全的租赁场所和设施、设备,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监督档案。对承包、承租单位放任不管的,要追究责任。 第二,认真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推进“两个体系”建设。2016年全省供销社共组织安全检查组1050个,检查3600余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9000余处,整改率达到99%。省社开展安全巡查5次,发现安全隐患201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各直属单位累计进行安全自查204次,发现隐患887处,已督促整改到位。从安全隐患自查与巡查情况看,社有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意识在不断增强,主动查找隐患,发现隐患、下决心整治隐患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同时,也说明我们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隐患死角。 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要时刻保持一种高压态势,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不整改就是责任事故的理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认真,安全生产投入不及时,或整改后又反弹的,要查明原因,对相应岗位责任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全系统要大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填报“一企一册”,做好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结合签订的员工岗位安全责任状,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让每一名员工都清楚,自己身边有哪些危险源,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哪些已经整改了,还有哪些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哪些隐患整改后又反弹了,切实把“查隐患、同监管、共担责”的安全红线意识变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 第三,要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分析研究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特点,摸清底数,重点加强对棉花、农资、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各类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学校等人员密集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火灾、人员踩踏等事故的发生。去年12月以来,河北唐山、沧州以及我省德州接连发生3起烟花爆竹爆炸事件,各级供销社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事件教训,认真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等各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棉花仓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加强防火、防雷设施建设,加强值班巡查。商场、超市要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用电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等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实行巡更打点制度。对食品卫生隐患排查,杜绝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通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学校、幼儿园要探索将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日常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习惯。 第四,要抓好安全教育与培训,提升系统安全管理水平。从开展安全自查与巡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新企业在安全管理队伍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模拟突发事件的应对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各级供销社要依法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技能教育与培训,打造一支能及时发现隐患,并能科学排除隐患的专业队伍。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培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习惯和技能,定期组织开展逃生救援等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处置应急事件、避险逃生能力。 第五,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安全统筹统保工作。安全统筹统保是供销社的一项重要业务,是促发展、保稳定、防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供销合作社安全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供销社系统安全统筹属于行业自保范围。《安全生产法》和即将施行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均规定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各级供销社要吃透精神,用好政策,抓好落实。经过系统上下20多年的努力,我们已构建起全系统安全统筹统保“一张网”,为系统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了安全保障。省社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每年都作为综合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今年将其作为28项重点发展指标之一纳入了省社《工作要点》。各级各单位要真正重视起来,与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让统筹统保为安全生产装上保险阀,同时,要不断探索创新合作金融、合作保险的具体路径和办法,确保供销合作事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第六,要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安全巡查与督导。各级供销社、各行业协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系统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所属行业、单位重视加强安全生产,严格依法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半年,省安委将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性的《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推进“两个体系”建设,把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值班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预案及人员疏散演练、信息报送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安全巡查范围。要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对风险点和事故隐患进行实时监控并建立预报预警机制,提高安全生产和防控能力。 各级供销社要加强安全巡查与督导,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供销社对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对非法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迁就。加强应急准备,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供销社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各单位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安全管理情况纳入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降低一个考核档次。 同志们,安全是发展的底线、红线,各级各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第一理念,把风险管控挺在前面,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以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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