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暨 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工作电视会议上的 讲 话 (2015年11月5日) 侯 成 君 同志们: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描绘了未来五年国家发展蓝图,向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发出了“动员令”、吹响了“冲锋号”。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总社高密现场推进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系统提升4月23日全省供销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专题座谈会(简称“4.23座谈会”)提出的改革思路举措,让大家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方向,按照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服务兴农、改革强社的新局面。刚才,5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各自改革创新的经验做法,讲得都非常好。特别是昌邑市环卫局的领导同志为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改革创新课,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全省各级供销社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创造新经验、打造新亮点、树立新品牌。下面,根据省社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倍加珍惜综合改革试点取得的阶段性重大成果,进一步坚定信心、乘势而上 去年我省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总社的精心指导下,全省各级供销社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现代流通、农村合作金融、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创新以及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六大创新提升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我们召开“4.23座谈会 ”,在回顾实践探索历程、总结改革创新经验基础上,围绕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时隔半年,在各级供销社的共同努力下,这些思路举措在实践中逐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土地托管领域不断扩大,品种不断拓展,不仅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而且在解决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的作用日益凸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全面铺开,为整合服务资源和力量、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搭建了综合平台;“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逐步推开,上下联动、功能互补的为农服务“一条龙”正加快形成;农村现代流通创新工程取得重大突破,山东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正式运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现代流通体系逐步构建;社农结合、社社合作、社村共建为农服务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携手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聚合效应更加明显,尤其是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创新工程,实现了党的组织优势与供销社的服务优势的有机结合,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供了有效抓手和重要载体,呈现出强劲而旺盛的生命力;农村合作金融、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有企业转型发展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梳理改革创新的脉络,我们从土地托管起步,到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再到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再到“供销社+互联网”、农村合作金融、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96621服务找供销”热线,直至构建“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在这一探索历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为农、务农、姓农这一根本要求,将供销社的职能作用与农民的需求、农业的需要、农村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线,带动了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整体推进。 我们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全国总社及“三农”领域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9月7日至9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与省社在高密市联合举办了“服务规模化与农业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与会全国知名“三农”专家学者对我省供销社以服务规模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实践创新予以高度认同,达成了七点“高密共识”:一是基本上认同服务规模化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在中国的国情和资源禀赋条件下,农业现代化依靠生产规模的扩大,现阶段尚不具备这个条件。但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规模的提高、环节的优化、组织的改进,有利于整个服务环节规模报酬的提高,这可能是未来提升整个中国农业竞争力非常重要的手段。二是中国农业一直在追求规模,但为什么服务体系一直到现在做不起来,这是跟发展阶段相关的。现在整个工业化、城镇化的水平已经有利于农业要素的重组及重组以后规模报酬的实现,而这个规模报酬的实现主要在服务环节。三是服务主体的培育和发展,应引起高度重视,并纳入整个农业政策的体系里面去。四是对山东供销社的实践探索予以高度认同。山东供销社这几年的探索,找到了一条实现农业规模化服务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运营体系。首先,搭建了一个主体。其次,通过托管来实现整个小规模土地的集中服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村社共建,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供销社之间的分工合作。最后,组建为农服务中心,搭建了农户与市场之间的平台。这个平台的建设,真正实现了政府、市场主体和供销社联合起来为农服务。“3公里托管服务圈”的建设,实现了服务规模报酬经济上的合理性。这几环,经过几年的分别探索,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五是农民与市场之间,中国缺少一种中间组织,这个中间组织在日本是农协,在台湾地区是农会。中国未来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跟市场的关系可能会有一个中间载体,所以需要充分重视为农服务中心架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六是充分探讨了政府、组织和市场的作用。七是讨论了供销社作为一个主体在现阶段提供规模化服务的价值与作用。与此同时,与会专家也提出了五个方面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生产规模和服务规模的关系。二是土地流转和托管的关系。三是服务规模报酬的测度。四是为农服务中心的可持续性,问题的核心是未来给为农服务中心如何定位。需要在多大半径里面有这个载体,这个载体里面装哪些东西。另外,为农服务中心本身到底多大规模合适,谁来决定;供销社跟其他农民组织之间在利益上的联结机制如何完善,这些都可能是决定为农服务中心可持续性的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为农服务中心能否可持续,又是决定整个山东这套为农服务体系能否实现服务规模化的关键。五是供销社的主体作用,取决于供销社的能力建设和为农服务水平的提高。从一定意义上讲,“高密共识”使我们的实践成果上升为了理论成果,而五个方面的问题则是理论指导实践的直接体现,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创新突破,用更丰富的实践成果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 9月24日,总社在高密市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暨综合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推广交流我省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深化综合改革的经验做法。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高密市供销社打造的“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参观考察了孚高农业服务公司、张家庄和初家两个为农服务中心、车道口社村共建示范点。我代表全省供销社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做法。王侠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山东省供销社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切入点,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加快推进以规模化服务为重点的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形成了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服务模式。在总结汶上等地大田托管服务实践的基础上,整合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层社、村“两委”等资源优势,建设了一批像张家庄、初家这样的为农服务中心,着力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为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全托管、半托管服务,初步探索出一条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以服务规模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子,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认可。二是“社村共建”为农服务协同机制初步建立。全省17个地市和126个县区党委或组织部发文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创新工程,通过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供销合作社牵头搭建了涵盖农民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农民、村集体、供销社三方共赢。山东等地的实践证明,供销合作社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切入点,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是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现实选择。同时,对省委、省政府重视和支持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的政策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她指出,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这在全系统还是第一家。实施意见很好地体现了中发11号文件的要求,并且紧密结合山东实际,对有关重大工作举措和政策进行了具体细化。省供销社在综合改革试点中形成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比如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写进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达到“两个全覆盖”,也就是为农服务中心涉农乡镇全覆盖、综合服务社行政村全覆盖。这等于把基层的实践上升到政策层面,有力推动了全省综合改革。山东省政府拿出1亿元国债资金专项用于全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高密市财政对每个为农服务中心补助100万元,乡镇政府低价或免费提供农业设施用地,这个力度确实不小。 探索的历程曲折艰辛,改革的成果弥足珍贵。尽管改革之初,我们有过“路在何方”的彷徨和疑惑,但我们始终坚信改革才有出路,创新才能发展。全省供销人以“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农民群众服务、为城镇化助力”的责任和担当,以“闯出一条新路”的魄力和勇气,逢山开道,遇河架桥,开辟了兴农强社的新境地。实践最有说服力。现在我们可以充满自信地讲,我们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思路是清晰的、举措是有效的。只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已有的思路干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就一定能够在服务兴农、改革强社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二、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方向、顺势而为 9月23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中央《决定》出台后,全国第一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的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文件。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从试点探索进入了全面推进的阶段。《实施意见》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在总结提升我省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对事关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作出了具体安排,包涵着很多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指向明确,政策密集,含金量高,是指导今后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实施意见》要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把握好总体目标要求。《实施意见》第一部分明确提出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以及基本原则,这里面核心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以“三个提升”为工作要求。“一个定位、三个提升”是省委、省政府对各项工作提出的总目标、总要求。我省作为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肩负着先行先试、趟出路子、带动全国的重任,各项改革必须要先行一步、走在前列。试点一年多来,我省供销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创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但也要看到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前进道路上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问题还有很多,必须始终保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冲劲和干劲,在已有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继续当好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排头兵。第二个是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把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农服务是供销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深化综合改革能否取得实效,供销合作事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关键在于能不能忠实践行为农、务农、姓农的要求。我们必须要把为农服务这个根本宗旨贯穿到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把握住了这一点,深化综合改革就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 (二)把握好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意见》第二部分至第七部分提出了以“五个体系、一个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任务,涵盖了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各个领域。对其中的一些新观点、新要求,我强调一下。一是健全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部分。突出了基层社改造和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设两大重点。在基层社改造方面,对基层社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作了明确,提出“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经营服务能力为重点”的改造原则,将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改造的基本方式。在县级联合社建设方面,提出“坚持民主办社、开放办社,逐步把县级联合社办成基层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二是建立健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部分。明确提出大力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模式,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尤其是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单列成条、作了重点强调,指出设立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打造“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鼓励涉农部门参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设立服务窗口;并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1500处左右,基本覆盖涉农乡镇的目标。这为我们在更大范围整合资源力量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提供了决策支持和政策依据。三是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部分。《实施意见》从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主体、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深入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五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并提出实施“互联网+供销社”行动计划,建设全省性电子商务平台。搞好农产品流通,是省委、省政府赋予全省供销社系统的新任务,也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职责。我们必须要发挥好农产品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快构建农产品、农资、日用品“三网”融合、线上线下互促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四是着力构建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部分。最大的亮点是在强化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功能方面,将“3控3×6+1”中的“3×6”作了明确,省(市)社有龙头企业、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乡镇分公司分别承担6项服务功能,体现了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要求,同时强调各层级社有企业之间加强联合合作。这对于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供销社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五是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部分。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加快建设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到2020年全省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延伸供销社的经营服务网络,提升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能力。六是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部分。《实施意见》指出,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在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方面,提出稳定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允许不同发展水平的联合社机关选择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模式或企业化管理模式,这为供销社按市场化、按合作经济组织方向过渡给出了空间。在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方面,针对目前联合社人财物分级管理的现状,《实施意见》着重强调了用市场的办法、经济的手段,比如,选择部分市、县开展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试点;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设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等。在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方面,强化了理事会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提出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探索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探索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 (三)把握好有关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在部署综合改革任务的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含金量高的政策。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普惠性政策。包括: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和政策出台等方面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倾斜。二是各级政府从行政部门剥离出来的有关社会化服务职能,可以交由供销合作社综合平台承担,实行市场化运作;认真处理好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四是金融机构要改进融资增信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发展和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创新。五是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挪用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的完整性。一类是指向性政策。比如,针对基层社改造,明确提出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针对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提出对供销合作社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各级在土地综合整治、水利设施配套、田间林网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方面应优先安排;基层社及其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基层社会化服务组织,同等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提出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针对农产品流通,提出把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省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列入“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各级政府要把供销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要力量,在供销合作社实体网点改造、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针对社有企业发展,提出支持社有企业参与地方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支持社有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储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这些政策,对于深化综合改革将起到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全省供销社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认真编制好供销社“十三五”规划,将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具体化、项目化、责任化。各市、县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文件,要争取分别于2016年元旦前、春节前出台。在改革过程中,既要大胆探索创新,更要把握好底线,坚决落实汪洋副总理强调的“五个不能”的要求,即: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为农服务的宗旨改丢了;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社有资产改少了;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沿市场经济前行的方向改偏了;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搞“一刀切”。 三、牢牢抓住农业社会化服务这个“牛鼻子”,进一步聚力改革、强势突破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突破口。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我们一直在思考和探索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一个是如何把中央提出的供销社这个“重要载体”“重要力量”变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抓手”。从目前来看,这两个问题都找到了答案。在“4.23座谈会”上,我们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提出以“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思路。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9月23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把我们实践探索的成果上升到了政策层面。9月24日,全国总社现场推进会的核心精神就是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10月28日,在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上,省委副书记龚正明确指出,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点突破的三大任务之一,并纳入省委科学发展考核体系。至此,可以作出一个重大判断,就是我们已经找到了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实现路径,并且供销社这个“重要载体”“重要力量”已经成为党委、政府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关键是如何抓上去、落到位的问题。各级供销社要抓住党委政府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机遇,集聚资源和力量,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坚持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服务规模化。农业现代化既包括发达的农业生产,也包括高效的农业生产服务。从农业生产服务的角度来讲,农业社会化服务与服务规模化是既相互关联,又有所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方向、是目标,后者是手段、是策略。手段和策略对于把握方向、实现目标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和价值。相对于零星、单一的生产服务,服务规模化所形成的规模和综合优势以及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更有利于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目标。正如王侠主任在高密现场推进会上讲的:“实践证明,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农情,农民满意、政府支持、供销社有作为。”我们提出“控”地谋变的理念,前提是“控”地,手段是托管,核心在服务。通过土地托管服务,不仅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且为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以及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运营、化肥农药减量等一揽子问题提供了抓手,同时供销社也找到了为农服务的着力点和生存发展的出路。可以说,没有土地托管,一切都无从谈起。下一步要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托管领域。坚持以服务适度规模的众多市场经营主体为主攻方向,以增产节支提效为根本目的,围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大力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模式。在重点服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对分散经营农户,通过社村共建,由村“两委”牵头组织农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整合耕地,连片成方,为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创造条件。根据测算,通过推平垄背,可增加有效种植面积13%~15%,单季每亩可增产150斤左右。虽然托管服务模式是从粮食作物大田托管总结形成的,但决不仅仅局限在粮食作物,对种植业、养殖业等领域仍然适用。今年省社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作了18种经济作物农户种植与土地托管规模化服务的效益对比分析案例文本,经济作物的托管效益要远远高于粮食作物。枣庄山亭区店子供销社托管大红枣6.5万亩,每亩增加收益达3900多元。烟台招远市顺丰植保专业合作社托管果园9630亩,通过统一喷药、施肥等系列化服务,每亩增加收益1550元。各地供销社要结合当地的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托管服务向经济作物、养殖业覆盖,力争在农业生产各个领域再创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服务水平。科技推广应用是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农业增产节支提效的重要手段。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念好“减、退、转、改、治、保”六字诀,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部制定出台的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到2020年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并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去年以来,我们通过实施精准施肥用药工程,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化肥使用量减少15%~20%,农药使用量减少20%,有效防治率超过96%。安丘市供销社与中国农科院植保所联合研发的氯化苦土壤熏蒸技术,每亩农药使用量减少50%,产量提高20%,节省费用500元,并有效降低了农药残留,较好地解决了农作物重茬难题。各地供销社要坚定不移地走好科技强农的路子,加强与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良种繁育推广、先进机械应用等技术服务,架起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农民之间的桥梁,为农业增产节支提效插上科技的“翅膀”。对安丘市氯化苦熏蒸技术,省社及相关公司要尽快与安丘市供销社研究制定推广计划,加快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是推动产业融合,放大托管功效。我省供销社系统产业类别和经营主体众多,通过土地托管形成了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优势,在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上条件得天独厚。高密市供销社、孚高农业服务公司与望乡食品公司共同组建山东望乡农业发展公司,年加工小麦原粮30万吨,相当于60万亩麦田的总产量,不仅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且也为企业打造了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各地供销社要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产权联结,大力发展订单生产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农业附加值;同时,引导带动农民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业“接二连三”,让农民群众在产业融合中得到更多增值收益。农产品等社有企业要以产品为纽带,采取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业务合作等方式,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加快由流通领域向上下游拓展,构建产加销一体化产业链条。 四是完善协同机制,汇聚服务合力。服务规模化涉及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是一篇大文章。各地供销社要牢固树立开放办社、合作共赢的理念,发挥自身经营服务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合作,形成多方协力推进服务规模化的聚合效应。目前,社农结合、社社合作、社村共建三大协同服务机制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省社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意见,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写入了全国总社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的指导意见以及鲁发〔2015〕1号和16号文件。从中可以看出,各级党委、政府正把供销社作为整合涉农资源、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抓手。各地供销社要进一步加大社农结合、社社合作、社村共建的力度,抓好与农口部门联合出台文件的落实工作,积极承接各项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当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要加强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合与合作,推行基地共建、品牌共创、利益共享,逐步将更多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纳入供销社服务体系;要突出抓好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深入推进“四个共建”“四个结合”,构建供销社、村“两委”、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四位一体”共建体系,促进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居、经营服务向田间“双覆盖”,形成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为农服务中心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是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枢纽。“4.23座谈会”上,我们解决了建设资金从哪里来、最佳效益规模和赢利点三个关键问题。为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省社在年初对今年新建的200个为农服务中心给予每个50万元的资金扶持基础上,决定再利用省政府1亿元国债资金重点支持100个示范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我们考虑对每处为农服务中心,各级政府原则上按其总投资的30~50%予以扶持,并量化到投资主体;剩余部分由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和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自筹。各地供销社要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两个全覆盖”目标,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积极争取并用好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按年度分解任务,倒排工期,加快建设,确保如期完成。从各地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情况看,解决土地问题非常关键。在这方面,各地供销社要抓住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机遇,用好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争取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全力保障为农服务中心顺利建设。当前,要着力研究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探索山地丘陵区域托管服务半径。我省山地丘陵面积大,是特色种植业发展的集中区,也是土地托管服务重点拓展区。目前,我们已经探索出了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为农服务中心的服务半径和规模,就是“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但对山地丘陵区域而言,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半径多大为宜?最佳效益规模是否是合并前的乡镇,还是合并后的乡镇区域?等等。对这些问题,各级供销社要加大实践探索力度,在对比分析基础上,找到符合山地丘陵区域特点、特色种植业特点的最佳服务半径和效益规模,努力创出山地丘陵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新模式。省社将其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实践经验,为全省提供借鉴和指导。 二是完善可持续运行机制。农民组织化和投资回报率是事关为农服务中心可持续运行的核心因素。解决这两个问题,一方面要按照农民参与、农民出资、农民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把握好两个股权比例,即:基层社同农民合作社组建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出资比例不高于20%;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同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为农服务中心,出资比例不高于30%,以产权联结实现服务规模化与农民组织化的统一。另一方面按市场化运作,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做好经营文章,通过规模化、系列化服务,不断提高经营收入和赢利水平,从而使可持续运行建立在稳定可观的服务报酬基础上,真正将为农服务中心建成服务农民、自我发展的综合平台。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服务中心能否全面推开、能否得到农民的认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服务能力和水平。从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民的需要来讲,综合性服务比专业化服务更重要,它能解决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一揽子问题,使得为农服务更加便利高效。目前,我们对为农服务中心设定了6项基本服务功能,即: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贮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并设立涉农部门服务窗口,开展“一站式”公益服务。随着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深入推进,各地供销社要把提高专业化基础上的综合性服务能力作为重点,根据农业生产实际,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将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功能纳入其中,并加强与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的联合合作,积极引导乡镇“七站八所”设立服务窗口,实现为农服务中心功能综合化和服务一体化。同时,大力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加强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尤其要想方设法引进、汇聚国内相关领域最高水平的专家团队,参与到庄稼医院、技术咨询指导等工作之中,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真正将为农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功能完备、服务高效的综合平台。 (三)坚持以“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李克强总理指出:“一个人干不过一个团队,一个团队干不过一个系统,一个系统干不过一个趋势。团队+系统+趋势=成功。”各级供销社要按照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的要求,全力推进全省供销“一条龙、一张网、一个社”建设,聚合系统服务优势,增强为农服务的综合实力。 一要以“3控3×6+1”构建为农服务“一条龙”。在“4.23座谈会”上,我们首次提出“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3控”,即:省(市)社控股社有龙头企业,县级社控股农业服务公司,以此把握为农服务方向,做到“为农”;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控股为农服务中心,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做到“姓农”。“3×6”,即:省(市)社有龙头企业承担农资统采分销、日用品统采分销、农产品流通、融资担保、统防统治(飞防)、96621服务热线6项功能;县级农业服务公司承担承接政府惠农政策和购买服务、农资仓储服务、大型农机具服务、对接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培训、分享创新成果6项服务功能;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与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共同成立分公司,承担为农服务中心的6项服务功能,做到“务农”。“+1”,即为涉农部门搭建服务平台。通过“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一方面上级社主要解决下级社干不了、干不好的事情,实现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另一方面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形成系统整体优势,从而在全省层面构建起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各级供销社要立足本级的职能要求,积极推进“3控3×6+1”模式的构建,建好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把为农服务体系的每个环节都做扎实、做到位。要按照上级社的安排,积极参与跨区域、大规模的服务项目,实现全省供销社系统资源统配、联合作业,形成集团化优势。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推广高密“四三六”和滕州“四四八”模式,探索开展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互助保险等业务,提升对各类服务主体的融资能力,同时要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农村合作金融规范有序推进。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下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建设的问题。在整个“3控3×6+1”中,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中枢。各县级供销社要把农业服务公司建设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抓手,依托农资公司,整合县域服务资源,加快组建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引领和参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农资公司由卖商品向卖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转型升级,培育县域为农服务的“国家队”。 二要以“供销社+互联网”构建现代流通“一张网”。全省供销社农村现代流通创新工程推进暨山东供销—京东全面合作启动会议召开后,很多市、县供销社和社有企业主动与山东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对接洽谈合作事宜,体现了抱团发展的强烈愿望。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深入推进“供销社+互联网”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与省社合资公司的对接,凝聚系统合力,共享优势资源。要加快建立日用品和农资统采分销体系,整合系统企业采购信息,全面放开采购渠道,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采购成本,形成市场竞争优势。要按照农产品、农资、日用品“三网”融合、线上线下互促的思路,依托山东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整合系统农民合作社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追溯体系,积极推广农超、农批、农校等产销对接方式,形成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推动我省优质农产品走向国内外,打响“鲁供”等优质农产品品牌。要着力抓好100个县级供销京东电子商务公司建设,由省、市、县三级共同出资,县级控股,通过信息和资本联结织成现代流通“一张网”。要继续发展农村电商推广员,力争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破解服务农民“最后一步路”的问题。 三要以密切层级联系构建全省供销“一个社”。在“三个一”中,“一条龙”的形成和“一张网”的拉开是以“一个社”为基础的。各自为战,没有出路;携手同行,才能走得更远。各级供销社要突出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密切层级联系,打造全省供销“一个社”。在组织体系建设上,深入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工程,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经营服务能力为重点,全面改造提升基层社,积极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在此基础上,依托基层社、县级社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农民合作社要坚持扩面与提质并重,最大限度地提高入社社员占农民的比重和入股社员占社员的比重,真正将基层社建成以农民为主体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在经营体系建设上,大力推进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只有走出去才能发展壮大,只有请进来才能改变落后。各社有企业要学习借鉴昌邑市环卫局和烟台农资公司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集团化、品牌化经营服务的经验做法,积极走出去、沉到底,采取参股控股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等方式,直接对接基层经营服务网络终端,并立足省内、走向全国,在帮助薄弱县市区迅速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的同时,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壮大社有企业实力。 目前,我们深化综合改革的思路、目标、重点都已经明确。能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关键取决于“一把手”。实践证明,哪个单位的“一把手”想干事、会干事,哪个单位的工作成效就大、争取的政策就多、发展就快、地位就高。否则,即使政策再好、环境再优,也终将一事无成。机遇千载难逢,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大家牢记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抓住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变“让我干”为“我要干”,主动借势造势,主动干事谋事,主动攻坚破难,以创新实干、勇于担当的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创其业、成其事。领导就是一面旗帜。“一把手”冲锋在前、率先实干,就能带出钢班子、铁队伍,形成无往而不胜的强大合力,再艰巨的任务也能完成,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就能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赢得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信任。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一定能取得更大突破,一定能使供销社这个“重要载体”“重要力量”“重要抓手”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现在到年底只有1个多月的时间,各项工作到了收尾阶段。各级供销社要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主要经济指标、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改进和完善推进措施,并研究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指导社有企业搞好经济运行,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深化综合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同志们,发展永无止境,创新成就未来。希望大家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戮力同心、真抓实干,切实将中央《决定》、全国总社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推动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省“三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