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 开拓进取 为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3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供销社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总社五届七次监事会议精神,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对这次会议省社党组高度重视,会前党组书记侯成君同志专门听取了监事会工作汇报,并要求开好这次会议。刚才,立来同志传达了总社五届七次监事会议精神,7个典型单位介绍了经验,部分市社主任作了交流发言,气氛热烈,达到了交流工作、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全省监事会工作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山东省供销社监事会按照全国总社监事会和省社党组的统一部署,围绕全省供销社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全面参与履职尽责。认真学习贯彻重大理论及有关政策法规,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理解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贯彻总社监事会五届六次、七次会议精神,印发宣传提纲,要求各级供销社监事会统一思想,进一步坚定做好监事会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各级监事会在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安排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 全省各级供销社监事会在同级社党委(党组)领导和上级社监事会指导下,围绕系统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搞好服务。监事会紧紧围绕党委(党组)、理事会提出的中心工作任务,全面参与供销社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积极主动地处理改革发展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在参与中履行职能,在参与中发挥作用,为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明确各级监事会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省社党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落实监事会参与机制,为监事会参与中心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监事会在各级供销社党组(党委)领导下,在全面推进的综合改革任务中全面及时地参与中心工作,围绕中心搞好服务,发挥好监事会的作用。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省社监事会按照总社监事会部署和省社党组的要求,每年制定调研提纲和调研工作方案,通过监事会文件下发各地,全省各级社监事会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一是开展综合调研。各级供销社围绕理事会确定的中心任务,联系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从供销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课题出发,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省、市供销社监事会分别组织专题调研活动54次,撰写调研报告138篇,提出大量有效建言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日照市社监事会先后赴江苏盐城、徐州、泰州、山东汶上等地进行考察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对龙头企业发展、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临沂、东营市社监事会先后进行了9次调研活动,提出了28条建议和措施。二是承担总社监事会研究课题。近两年我省共承担总社监事会3项研究课题,提交的《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全面发挥监事会作用》课题报告获全国总社特等奖。完成的《将监事会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效结合确保财政资金监督到位》和《在统筹经营和服务中探索供销社发展自我的新路经》两个课题调研报告得到总社领导的高度认可,并编发专报送领导参阅。日照市社监事会出色地完成了总社社情民意联系点专题调研任务。为了配合总社课题研究,各市供销社监事会也先后开展了专题调研,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很好的素材。三是出资企业监管情况调研。2013年,按照总社监事会的要求,省社监事会对省社本级出资企业监管情况进行了调研,基本掌握了社有出资企业的总体情况。为探索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2013年5月省社监事会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到山东省国资委、山东能源集团、鲁商集团、山东黄金集团、山东兖矿集团等单位,考察了解了省管企业的监事会设置、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济南、枣庄、青岛市社监事会也先后组织了企业监管情况专题调研。四是社情民意信息和监督工作专题调研。近两年来,省社监事会共收到各级社上报的社情民意调研信息材料76份、信息卡410张,收集社情民意监督员建议典型案例507个。省社监事会整理汇总了6个大项、35条意见建议报省社党组参阅。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省社党组在全省社情民意联系点和信息员中征求到5个大类318条意见建议,其中涉及“四风”问题的43条,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70条,指导服务基层的120条,供销社自身改革发展的67条,其他建议18条。省委督导组对信息员体系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党组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纳入整改工作内容。近两年来全省各级社监事会领导多次赴社情民意联系点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对有价值的呼声、建议及案例进行汇总整理,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监督工作方式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各级供销社监事会以各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情况监督和制定参控股企业监事会监督管理办法为切入点,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搞好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自2011年开始,由省社监事会牵头组织,连续4年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各市积极配合,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组织有关县(市、区)社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自查面达到100%。在自查基础上,省、市社监事会牵头,由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项目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组深入到项目实施单位实地调研检查,通过考察项目建设现场、查看有关会计账簿及文件资料、走访听取有关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反映等,了解专项资金拨付、到位、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标准质量以及项目运行管护等情况。经过调研检查基本掌握了全省供销社系统近几年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通过检查活动发现并指出了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二是制定出台有关监督管理办法。为完善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制度,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根据有关法律、章程、制度和《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省联社实际情况,制订了省供销社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办法对监管重点、派出监事制度、日常监督内容、集中检查重点、监事会报告等作了详细规定。这个办法准备进一步征求意见后下发。部分市、县供销社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监督管理办法。三是加强监督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济南市社监事会通过参与企业经营目标的制定、审计、奖惩以及资产的购置、变现、租赁、合作等重大资产运营活动,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积极完善社有企业管理机制监督,实现监事会监督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有机结合,与业务、财务、审计、安全、监察等部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同时围绕年度目标管理,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枣庄市社监事会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财务资金、项目投资、资产监管等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加强风险和成本控制,防止社有企业和基层社随意抵押社有资产、违规低价出租出售社有资产现象的发生,确保社有资产安全,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寿光市社为进一步摸清全市系统人、财、物状况,由监事会牵头组织审计清查小组,对全系统企业进行清查摸底,并提出了建议报告,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系统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省社监事会2013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系统指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监事会系统指导工作的工作原则、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及工作的重点和工作措施。各地及时编发信息,通过典型经验、调研报告、工作动态等对成员社监事会工作给予指导。省社监事会在全国总社监事会信息上报和采用量连续3年居全国首位。青岛市社重视信息工作,上报和采用量在全国单列市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各级社监事会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五)组织机构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省社党组按照全国总社、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工作上很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省社配齐监事会主任一正二副,主任为党组副书记(正厅),副主任为党组成员(副厅)。全省市级社基本配齐了监事会主任、副主任,济南市社、青岛市社监事会主任为副厅级,其他市社为正县级,均是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全省县(市、区)供销社中有86个配备了监事会主任、副主任。菏泽、临沂、聊城、东营、日照、济宁、枣庄、滨州8个市,实现了市、县两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全覆盖,半数以上的市级社设立了监事会办事机构。对当前设立监事会机构确有困难的市、县供销社,也都明确了一名领导成员分工监事会相关工作。较为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为做好监事会工作提供了前提条件。在有关部门支持下,由省人大、省政协等14个单位的领导同志担任了省供销社的兼职监事。各市供销社根据实际情况,也都外聘了兼职监事。主动向他们汇报供销社的工作情况,征求意见,争取他们对供销社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各级供销社出资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监事会在参与工作中承担了重要的监督职能。各级社对本级出资企业实行了派出监事制度。省社选聘了222名社情民意信息员。在近几年领办的专业合作社中建立了监事会组织,做到按章程规范,按章程办事。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目前全省系统各级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框架已经形成。监事会工作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成效、有作为。组织机构建设在全国位居前列。 总结组织机构建设的做法,基本经验可概括为以下4点:一是建立了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的长效机制。省社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了“党组领导、监事会牵头、三级社运作”的监事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格局和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健全省社监事会机构,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各市社参照省社的领导配备规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三是重视市、县两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并得以顺利推进。近年来,省社连续3次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各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在此基础上,把推进工作的重点放在县级社,采取的办法是排队摸底分类推进,省市两级联动重点突破。泰安、潍坊、滨州、德州、烟台、济南、威海、青岛市社高度重视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潍坊、德州市社专门召开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推进会,取得了明显效果。四是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是监事会履行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是推进监事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保障。近两年来,省社监事会把推进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提出要靠制度推进机构建设,用制度规范工作职能。在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相继印发了《山东省联社监事会社情民意监督实施办法》、《山东省供销社社情民意联系点管理办法》等。各市供销社也出台了近30项规则制度,其中青岛出台了6项制度办法,德州制定了4项制度办法。制度的不断建立完善,使监事会工作更加规范化。 总的来看,全省监事会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这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市社在县级社监事会组建工作中长期没有突破,未能发挥作用;二是个别单位领导还没有充分认识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性、定位不明确;三是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应付差事,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是人才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干部职工的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当前监事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治国理政总体布局。对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开阔视野,准确把握监事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高位定标、深度谋划。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东一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省加大改革力度,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省委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一个定位、三个提升”,即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高位定标,深度谋划,敢于担当,努力争做全国监事会工作的排头兵。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推进监事会思想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机制体制创新。逐步实现规范化的资产监管,精品化的专题调研,网络化的社情民意体系和法治化的制度建设等,积极探索创新监事会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社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各项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进供销社系统监事会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这些工作创新的空间很大,希望各市、县大胆试、大胆闯。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在工作谋划、部署推进、督查考核等各个环节,都要坚持从严从实,精益求精,确保工作质量。 (二)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中央审时度势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并提出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九个趋势性变化”、“四个转向”的阶段性特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供销社必须主动顺应、积极作为。从去年12月到现在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工作都做出了部署。从我省供销社来看,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试点探索与推广之年,是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关键年、攻坚年。省社党组对今年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新常态作出基本判断,经济发展新常态,农业发展新途径,领导重视新机遇,是今年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适应”和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三服务一加强”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履行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农民群众服务、为城镇化助力的职责使命,积极适应新常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工作指导。在目标定位上,要向走在前列、争当排头兵领头雁转变,各项工作要高点定位,争先进位。在发展导向上,要向问题导向、质效导向转变,不断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合作方式上,要向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转变,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在发展动力上,要向创新驱动、改革促动转变,激发内生动力和内部活力。在工作指导上,要向加、减、乘、除一同用力转变,主动念好“六字诀”,成为生态环境改善重要力量。在总社五届十次理事会议上,山东省社获得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特等奖第一名,应该说这是对全省供销社干部职工的表彰和奖励,也是我们莫大的光荣和荣誉,这其中也包含着我们各级监事会和监事会工作者的贡献。但是我们更要认识到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是今年省社工作的总抓手,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一中心任务上来,统一到省社党组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基本判断上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齐心协力、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勇于奉献,为全省综合改革深入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运用法治思维,提高对加强监事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把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对于我们依法治社、加强监事会工作,完善监事会组织构架体系,发挥监事会在供销社各项事务中监督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加强监事会工作是供销社内在属性的必然要求。按照社章规定,社员代表大会是供销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都对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文件明确规定“要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明确要求供销社要“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理、监事会制度是供销社实现有效治理的合理架构,是联合社治理机制的基本制度。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在党组(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互为补充,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地承担起各级党委、政府赋予供销社的光荣使命。其次,加强监事会工作是国内外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实践经验。理监事会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民主监督,其中,监事会代表社代会行使监督职能。从1844年被称为世界第一个成功的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诞生到现在,一百多年来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表明,理事会作为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两者互相依存,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有益的作用。比如:德国合作社规定,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必设机构,否则无效,由于有这些规定,德国的民主监督比较健全。日本合作社通过立法机构设有理、监事会,立法规定详细,监事会作用发挥较好。意大利合作社机构设立也是双轨制,立法规定明确,监事会作用发挥充分,监事会的成员很多都是农民担任。许多国家合作社监事会的监督受到重视和关注。第三,加强监事会工作是供销社防范风险的有力保障。当前,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发展不断提速,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也不断显现。一是管理能力较弱,资产风险大。有的地方社有资产流失,安全风险凸显。二是监督不到位,决策不规范。个别同志习惯于行政命令,缺乏必要的制衡监督,易导致决策失误。三是体制机制多元复杂。改制后的企业体制和机制市场化,在一些关联交易中加大了风险;社有出资企业产权多元化,社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融合度增强,解决社有资本有限收益、无限责任的问题日益紧迫。随着供销社经营领域日益拓宽、业务范围持续延伸和资产结构不断变化,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已经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第四,加强监事会工作是落实国家扶持政策的现实需要。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供销合作事业的快速发展,近几年各种项目资金和其它财政扶持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这些政策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的如何,绝不只是项目建设本身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供销社在党委、政府和社会上的形象,关系到国家给予供销社系统的扶持政策能否延续并不断加大,关系到全系统改革发展的成果能否巩固的大问题。这就要求各级供销社监事会一定要把对国家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列为监督重点,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从项目的申报、资金的安排、使用过程到项目建设的结果,实行全程参与、全方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不出问题。第五,加强监事会工作是供销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全省供销社正处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的关键时期。在年初召开的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上,省社提出了下步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我们统一思想,强化合力,群策群力抓好攻坚。在这一过程中,监事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供销社按照正确的方向健康快速发展。做好监事会工作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结合我省的情况,分析供销社出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少数干部发生的腐败现象,都与缺少严格的监督有密切的关系。没有监督,既毁事业,也害干部。我们供销社几十年积累的家底来之不易,但是有些地方由于监督不力,管理不善,社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包袱越背越重,侵犯供销社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这说明监督工作不容忽视,不能削弱,必须重视和加强。 (四)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在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坚定的信心、创新的举措,实现新的发展。一要抓住新机遇。今天,党和国家事业全方位地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是新起点,提出了新要求。推进供销社各项工作发展,困难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综合改革的全面推进,又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要坚定必胜的信心。我们监事会工作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勇于担起引领新常态的重任,以我们的才能、智慧、责任和担当,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二要探索新路径。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艰巨任务,也对我们监事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正在做的和将要做的工作,就是要在新常态下更加扎实地工作,探索新路径新办法,大胆创新,引领突破。可能大家在工作中都感到监事会工作难开展,无从下手,确有为难发愁、等待观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情绪。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要敢于触及利益、打破墙面、直面问题,少一些“嘴上功夫”,多一些“实干主义”,向实践要思路、要办法、要成效,更新观念、创新方式,遵循规律,探索新的路径办法和工作措施,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要实现新提升。在新常态下大力推进监事会各项工作,是我们发挥作用、展示作为的最好机会。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全面深化供销社改革的事业中去,努力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新提升。要认真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开展监事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常怀履职尽责、为民解忧担当之责,积极进取、迎难奋进。要自觉履行好肩上职责,适应新状态引领新常态,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要拿出“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韧劲,使我们监事会工作在践行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光荣使命中,成就一番事业,赢得充分认可,我们每一位监事会工作者也在成就事业的过程中,体现自身的价值,书写精彩的人生。 三、扎实做好2015年各项工作 2015年,山东省供销社监事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省社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定位,积极履行职能,彰显监事会作用,为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尽职尽责、保驾护航。 (一)参与综合改革有新作为。各级供销社监事会要认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自信,明确方向。在全面参与和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中履职尽责,不辱使命。切实监督各地改革方案符合中央精神和大政方针,实施过程合法依规,推进工作扎实有效。监督供销社组织体系架构是否符合合作经济要求,改革中社有有由企业是否保值增值,为农服务平台是否有效发挥,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围绕改革试点工作,对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关注并进行跟踪研究,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从监事会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的风险点,提出防控风险的建议,保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调查研究有新成果。认真开展调研活动,积极为理事会出谋献策,是监事会的重要职责,也是监事会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综合调研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了监事会的工作水平。调查研究的过程也是参与中心工作的过程,监事会要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要紧紧围绕省社中心任务和监事会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2015年调研工作主要从5个方面着手: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搞好调研;二是围绕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提出的综合改革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各市、县(市、区)进行专题调研,综合改革试点市、县(市、区)围绕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开展专题调研;三是按照全国总社监事会的部署,围绕201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进行调研;四是围绕建立科学有效的社属企业监督机制进行调研;五是围绕探索创新监事会工作、发挥监事会作用开展调研。对调研中反映的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向理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研中还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用典型经验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三)监督工作有新成效。首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各级供销社监事会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深入研究监事会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新路径、新思路。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监事会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探索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按照“三个适应”的要求,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关注改革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发展中的风险,化解过程中的矛盾,在综合改革中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其次,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社属企业的监事会工作要着重抓好3个方面:一是强化各级供销社监事会对本级企业监事会的指导,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向党组(党委)、理事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二是整合监督资源,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管方式方法,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结合当前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涉及对外投资、资产重组、改革试点、债务处置,企业兼并重组、产权变更、合作伙伴选择、股权设置变更、资产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等方面的基础性监督,服务企业的转型升级。四是健全、完善企业监事会工作制度,明确其工作职能和工作程序,切实发挥其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监事会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第三,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发挥,要以服务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大局为重,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一是继续抓好对各级供销社理事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二是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组织实施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检查工作的经验,以绩效考核为重点,逐步完善监督管理办法。成君主任多次强调,伴随事业的推进,各级供销社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必须正确运用权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决不能在资金分配使用等方面出现问题。监事会在参与这项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在系统网络建设、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多形式、多领域履行监督职能,确保监督工作到位,确保社有资产安全。 (四)社情民意工作有新进展。我省供销社监事会组织开展的社情民意联系工作在各级社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2014年总社监事会请我两次介绍山东的做法,日照市社也在总社做了典型发言。日照、枣庄、东营市社被选为全国总社的社情民意联系点,2014年山东省社监事会被总社评为社情民意联系点管理先进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这一工作,2014年我们又在全省调整设立了51个社情民意联系点,公布了222名社情民意信息员,使这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总社监事会的部署,2015年要将全省社情民意联系点建设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抓实抓好。一是继续推进实施《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设立社情民意监督员实施办法》。各级供销社要结合实际,加强对社情民意联系点和信息员的工作指导,围绕中心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各级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作用;二是建立制度,典型推动。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联系点和信息员联系和信息报送制度,认真总结典型经验,推进工作,加强考核,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围绕省供销社工作重点开展专题信息征集活动,有针对性地了解社情民意,提高社情民意信息质量;四是讲求实效,不断加强社情民意的办理、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五是创造条件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员培训工作,提升信息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系统指导有新举措。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系统指导工作,是新形势下对供销社工作提出的新课题和新任务,是推动供销社监事会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认真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系统指导工作的意见》,加大系统指导工作的力度。今年重点抓好3件事:一是指导系统监事会开展工作。各市社要按省供销社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系统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服务和协调;积极开展监事会各项业务分类指导,适时召开系统监事会业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办好《监事会工作》信息,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使之成为指导工作的手段和平台。二是帮助市县供销社协调党政部门,争取支持,抓住机遇,抓好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要高度重视典型示范作用,将好的做法加以复制,以典型带动工作。三是要探索建立监事会系统工作激励机制,强化工作业绩考核,对业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和创新监事会工作体制机制和方法,探索新形势下监事会工作规律,推动监事会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组织建设有新突破。健全各级联社监事会组织机构,是开展监事会工作的基础,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的工作任务。近两年来,全省系统健全组织、建立机构的工作有了较快进展,此项工作在全国也位居前列,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但从全省来看发展很不平衡。最近省社监事会作了一个调查,到2014年底,全省133个县市(区)供销社中有86个设立了监事会组织,占65%。17个市中有8个市基本实现了县级社监事会组织全覆盖,但有的市推进工作缓慢,个别市县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还是空白,差距较大。从全国来看山东省在市级社组织机构建设中位居前列,但县级社的覆盖面与有的省相比还有差距,如广西覆盖面达到了94%,云南也达到了80%多。全国总社已提出了建立监事会机构的时限、数量要求,并将监事会组织建设指标纳入对各省供销社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全国总社、省社关于加强各级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的要求,我们2015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在市级社监事会配齐干部,建立健全办事机构,保证能够干事创业;二是对全省县(市、区)供销社摸底排队,重点突破,推进县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年底前设立监事会的县级社要达到100个以上。有关市、县供销社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突破。未设立前,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调整补充兼职监事,积极做好与兼职监事的联络工作,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建立健全机构的基础上,要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基础工作,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搞好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监事会工作关键在人,新形势、新任务对监事会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约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监事会领导和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对供销合作事业忠诚、勇于担当、业务过硬、高度自律、甘于奉献的干部队伍。各级供销社党组(党委)要更加关心爱护监事会干部,为他们履职尽责创造更好的环境。省社监事会要给大家积极创造条件,运用各种形式,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同志们,随着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和事业的全面发展,监事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我们从事这项开拓性、探索性很强的工作,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新常态提出的新要求催人奋进,新常态孕育的新发展令人向往。我们要在全国总社监事会的指导下,在省社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务实的作风,真抓实干、砥砺前行,为开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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