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一报一刊”宣传工作
和中华合作时报社农情观察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省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所属行业协会,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管理和出资企业:
按照2017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系统信息工作会议要求、总社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字[2017] 47号)和《中华合作时报社关于组织申报中华合作时报农情观察点的通知》精神,现将做好《中华合作时报》和《中国合作经济》(以下简称“一报一刊”)的宣传订阅工作以及申报建立农情观察点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宣传工作大格局。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提高对新闻宣传的认识,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一方面,随着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事业需要系统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从更大的视野、更深的层次、更高的要求思考和谋划新闻宣传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舆论支撑。另一方面,随着现代网络传媒的发展,舆论引导和品牌形象的树立显得尤为重要。供销合作社良好品牌形象的打造,有助于综合改革全面纵深推进,有助于供销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持续发展。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加强研究新形势下宣传手段、载体和平台的运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形成各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传统媒体、新兴网媒良性互动的大宣传格局。
二、重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共建共享供销合作社舆论阵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牢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各级供销社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报一刊”是总社主管的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重要宣传舆论阵地,是反映供销合作事业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学习宣传优秀典型的重要渠道和载体,在及时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方针政策、传递和发布总社重大工作部署、加强系统内信息交流沟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在《中华合作时报》创刊20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要努力把《中华合作时报》打造成塑造和宣传供销合作社文化的重要支撑,打造成服务和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打造成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共建共享的主流舆论阵地。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过程中,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及时通过“一报一刊”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总社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同时不断扩大“一报一刊”的宣传覆盖面,通过“一报一刊”传递供销合作社声音、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齐心协力开创供销合作社新闻舆论工作的新局面。供销合作社人都应关心和重视这个交流平台,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大力支持和促进这一共建共享阵地的发展与成长。各市、县供销合作社要认真组织好2018年“一报一刊”宣传订阅工作,在去年基础上扩大订阅数量,特别是加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业服务公司、为农服务中心、电商网络平台、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新兴市场主体的订阅,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社员亲身感受到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新变化新发展。各市社(含所辖县、市、区社)和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订阅情况请于1月25日前报省供销社办公室。
三、积极建设农情乡情观察点和舆情双向联系点,加快建立健全供销社系统新闻舆论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为了更好地挖掘和展现各级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和综合改革中取得的典型经验和业绩,各级供销合作社以“一报一刊”为平台,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分享的新闻宣传舆论沟通机制,建设一批农情乡情观察点。中华合作时报社将依托农情乡情观察点,及时与各级供销合作社相互通报各阶段新闻宣传工作重点和新闻线索,做到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主动宣传,充分发挥报社从报刊纸媒到微信网站,从声像传播到项目策划等创新型媒体优势,结合社会关注热点,深入挖掘和报道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新闻热点、焦点、亮点,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供销合作社,为全系统的综合改革创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请各市供销社按照《中华合作时报社农情观察点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上报省社办公室。
联系人:孙丽颖,联系电话:0531-88596619,电子邮箱:gxxxyx@163.com。
附件:1.中华合作时报社农情观察点管理办法
2.中华合作时报社农情观察点申报表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
中华合作时报社农情观察点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促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宣传工作,深度挖掘各级供销合作社取得的良好经验和业绩,收集好各地涉农舆情,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中华合作时报社与各级供销合作社共同建立中华合作时报社“农情观察点”,具体办法如下:
1.“农情观察点”是媒体和基层信息联络、交流的一个平台和机制,目的是能够让媒体和基层的互动更加及时有效,有利于媒体掌握基层改革发展一线的情况,其建设、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中华合作时报社及设点供销合作社相关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贡献。
2.设点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1)综合改革进展较为显著;(2)基层组织体系、服务网络较为完善;(3)重视新闻宣传工作,通讯员队伍有一定基础;(4)《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经济》杂志覆盖90%以上服务网点。
3、“农情观察点”是中华合作时报社开展涉农舆情、工作信息、新闻线索收集、反馈、采访和相关影视制作的基地。由双方现有工作人员兼职承担工作,负责日常联络、信息整理、新闻选题落实等工作,同时配合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通过新闻宣传、报刊赠阅、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供销社的社会影响力。
4.挂牌单位须指定通讯员负责收集区域“三农”舆情、农业市场流通热点话题、供销合作社发展亮点等信息,报社安排专人作为农情观察点联络员,保持与通讯员信息沟通顺畅,并策划相关宣传采访活动,经双方单位批准后,共同开展选题采访、行业调研、传播推广等工作。
5.“农情观察点”通讯员与记者共同完成的新闻报道、信息收集、传播推广等工作,按照中华合作时报社相关规定评定绩效,给予稿酬。
6.报社将对“农情观察点”进行登记管理,专人对接,订制化服务。定期策划选题、培训通讯员、优先邀请参加相关宣传活动、研讨活动。
7. “农情观察点”自挂牌之日起有效期两年,到期继续挂牌单位须重新接受报社评估。所授牌匾可在县社机关、基层社、社有企业等场所悬挂。挂牌期间须认真维护,不得出现污损、变形、字体残缺等现象。若出现挂牌单位不履行本办法相关要求,或“农情观察点”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的情况,报社有权立即撤牌,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中华合作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