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供字〔2017〕4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 《山东省供销社监事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社,省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所属行业协会,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山东省供销社监事会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2月6日
山东省供销社监事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省供销社监事会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总社六届三次监事会议的安排部署,在省供销社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明确职能定位,深入调查研究,丰富工作手段,完善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积极参与综合改革,强化职能作用发挥 (一)进一步明确方向、增强自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中发〔2015〕11号和鲁发〔2015〕16号文件核心内容的理解把握,充分认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定做好监事会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二)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深入研究监事会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新路径、新思路,在全面参与和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中履职尽责,切实发挥监事会在综合改革中的作用。围绕工作中心,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关注并进行跟踪研究,从监事会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三)坚持依法依规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中发〔2015〕11号文件提出在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中“要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这对各级监事会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担负好、完成好监事会的历史责任,要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充分发挥监事会在综合改革中的监督职能作用。 二、适应改革发展进程,加强系统工作指导 (一)加强综合协调,推动系统工作开展。及时总结先进市、县(市、区)供销社监事会工作好的经验与做法,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加强工作交流与分类指导,不断推进全省监事会工作均衡发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意见》落实。认真抓好《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供销办字〔2016〕108号)的贯彻落实,了解各地《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意见》落到实处。 (三)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提高工作水平。2017年上半年适时组织监事会业务工作培训,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下半年召开系统监事会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研究问题、总结经验。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沟通,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及时调度各地工作情况,编发好监事会工作信息,使之成为学习交流工作的平台和指导系统工作的有力抓手;及时上报总社社情民意专题信息和工作信息。 (五)加强章程意识,筹备好代表大会。认真做好今年下半年即将召开的全省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的监事会工作报告及各项筹备工作。 三、强化社有资产监管,抓好财政资金监督检查 (一)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本级社有企业监事会的指导,为企业监事会履行职责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切实发挥企业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不断完善社有企业内部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出资人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二)整合监督资源,探索社有资产监管有效方式。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向理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社有资产监管质量。加强对社有企业资产重组、债务处置、兼并重组、产权变更、资产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等基础性监督,探索建立重大项目跟踪管理办法和派出监事述职制度,探索建立投资决策、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机制,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大力度抓好《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认真抓好《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对出资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鲁供字〔2016〕39号)的贯彻落实,创新监督途径和方式;健全、完善企业监事会工作制度,明确其工作职能和工作程序,切实发挥其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监事会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五)开展好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通过各市普查和省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抽查,全面真实了解专项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标准质量以及项目运行管护等情况,写出检查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四、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继续推进社情民意联系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使其真正成为建言献策、履职尽责的重要途径。 (二)认真完成总社监事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任务。按照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开展以管资本为主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的研究。 (三)结合实际制定调研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确定调研专题,明确分工,加强交流与联合调研,力争写出有参考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四)继续推进实施《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设立社情民意监督员实施办法》。围绕省供销社工作重点开展专题信息征集活动,有针对性地了解社情民意,提高社情民意信息质量。创造条件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员培训,提升信息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市级供销社之间横向交流,学习经验,取长补短,完善工作。 五、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积极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编办等相关部门支持,尽快完成监事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力争年内实现全省供销社监事会组织体系基本全覆盖。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根据监事会工作和监事会队伍的特点,探索建立监事会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监事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监事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规范和创新监事会工作流程,促进监事会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与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既要抓好社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法规和会计审计等理论知识的学习,又要加强监督检查实务和运用财务信息化手段等操作能力的训练,切实提高履行监事会职责所必需的各项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新常态;转变思维方式,适应新常态;转变工作方式,引领新常态。深入基层,在实践中增长真知灼见,积极探索发展规律,在创新中努力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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