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供字[2016]4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 实施意见 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立足供销社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深化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大政治任务, 以密切与农村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为重点,以“村社共建”为抓手,发挥行业特点和系统优势,大力推行“合作社+贫困户”模式,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每个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承担1户脱贫任务;每个“村社共建”村承担1户脱贫任务;每处为农服务中心安置1名有劳动就业能力的贫困农民。到2017年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帮扶2万户、5万名左右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18年做好扫尾工作,最后两年巩固提升。 三、工作措施 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服务规模化+农民组织化”的优势,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纳入“村社共建”体系,以“合作社+贫困户”为主要方式,通过利益联结、定向帮扶、就业安置、创业扶持等途径,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效性。 (一)吸纳贫困农民加入合作社。依靠村党组织的领导,组织引导贫困农民采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加入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带领贫困农民开展规模化生产经营,在合作社内部建立按照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密切供销社与贫困农民的利益联结,形成带动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二)实行“两带一脱”。推广枣庄市山亭区供销社开展“两带一帮”的经验,全省各级供销社要在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带小户、带散户和帮扶贫困户脱贫“两带一脱”活动,由供销社党员和农民合作社能人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实行点对点定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促进贫困农民创业就业。将农村特色资源优势与供销社的经营服务优势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业以及生态旅游、采摘休闲、农家乐等新型农业,引导带领贫困户走产业脱贫的新路子。供销社兴办产业项目时,优先开发利用贫困户的可用资源,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业。全面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将贫困户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土地托管服务费给予最大限度地减免,优先安排适宜的贫困农民到为农服务中心就业。加快建设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推进电子商务体验点建设,扶持贫困户开设连锁经营网点,开展日用品和农资经营、费用代收代缴、餐饮娱乐等各类经营服务,不断拓宽增收渠道。 (四)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结合实施农民社员素质提升工程,结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由基层供销社和农民合作社负责,分类开展各种农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快由“输血”向“造血”转变,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供销社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供销社系统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督导落实、联络协调。全省各级供销社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供销社要把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级供销社“一把手”是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抓紧与本级扶贫部门对接,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整合各类资源,尽快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扶贫对象,做实基础资料,实行“一户一策一册”,逐户研究制定扶贫措施,明确脱贫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真正做到底子清、任务明、措施实、责任严。 (三)强化督促考核。省供销社对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行调度通报和督查考核制度,并作为“降档指标”列入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内容。对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降低一个考核档次,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相关扶持政策。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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