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深入学习 贯彻《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社,省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各所属社团: 9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全省供销社系统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握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意见》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 近几年特别是去年我省被国务院列为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推动下,全省供销社系统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加快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创出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意见》的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的具体举措,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意见》以中发[2015]11号文件为指导,紧密联系全省供销社实际,突出方向性、强化指导性、体现创新性,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对深化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指导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供销社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工作措施,全力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 《意见》对深化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出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的高度重视,饱含着社会各方面对供销合作社的殷切期望。各级供销社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紧迫感,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以《意见》精神为统领,按照省供销社和本地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要把《意见》的学习贯彻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计划,列入议事日程。要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各综合改革试点市、县和重点联系县在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根据《意见》精神,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没有被列为试点的市、县要按照《意见》要求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综合改革推进方案,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报经上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推进实施。要按照《意见》精神,抓紧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大力推进“五大体系、一个机制”建设。推进综合改革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选好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把握轻重缓急,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把工作做扎实,做细致,确保改革有进展、发展见实效、农民得实惠。 三、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地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关政策涉及面广、含金量高。各地要抢抓发展机遇,认真研究梳理,积极协调争取,切实把扶持政策用足用好。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放到全局工作中部署和推进。要对所列的政策进一步细化,列出清单,加强协调,积极与组织人事、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农业、商务、科技、金融等部门沟通,争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共同推动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改革发展浓厚氛围 加强与中央、省和地方主流媒体的沟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宣传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宣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新成效新经验,宣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好处,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进一步激发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化改革的热情和干劲,营造有利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推进落实机制 各市、县供销社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周密安排部署,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要加强跟踪调研,强化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要加强对综合改革的督导工作,省社将跟踪《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对综合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估,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通报。 各市供销合作社要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形成的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送省供销社办公室。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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