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召开全省供销社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的决定》专题座谈会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 经研究,定于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在济南召开全省供销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专题座谈会,会期1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和王侠主任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并就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机制创新开展培训,全面推进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 二、与会人员 省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县(市、区)供销社主任。 三、会议地点 济南南郊宾馆。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马鞍山路2号。 电话:(0531)85188982 四、注意事项 (一)各市供销社负责通知所在县(市、区)并集中报名,名单(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于4月20日上午11:00前电传至省供销社办公室。 联系人:孟闽,电话(传真):(0531)88596619。 (二)市、县供销社与会人员务于22日17:00前报到,19:30—21:00观看专题辅导报告视频。 (三)会议一律不带工作助手,不安排与会人员所带驾驶人员食宿。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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