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供字〔2013〕49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省联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 基层工作是支撑供销社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体现供销社社会价值的关键所在。为贯彻落实全国供销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努力开创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新局面,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题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当前农业转型、城镇化快速发展以及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机遇,按照“改造自我、服务三农”的总要求,紧紧抓住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这个核心,构筑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和资金互助组织“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扩大组织和网络两个覆盖,拓展专业合作、城乡社区和流通网络三项服务,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参与城镇化建设和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四项重点工作,努力构建上下一体、覆盖全面、功能完善、富有活力的供销社新型基层工作体系,探索全省为农服务“一张网”、“一条龙”、“一个社”的实现形式。 (二)发展目标 着眼提升完善为农服务功能,着力强化县级、提升镇级、覆盖村级,构建起县有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农合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会),乡有基层供销社、农合联和农合会乡镇分会,村有综合服务社(中心)、农民合作社的基层组织体系;构建起县级有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镇有为农服务中心(直营超市、庄稼医院),村居有社区服务中心(加盟店、便民店)的基层经营网络。 到2015年末,全省供销社系统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农合联、农合会分别达到10000个、500个、150个,每个基层供销社至少发展一处资金互助组织。在积极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同时,为3万个以上的农民合作社提供直接有效服务,在2014年实现供销社基层组织对乡镇和涉农街办全覆盖的基础上,2015年涉农村居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实现基层经营网络对全省涉农村居基本覆盖。 到2015年末,县级社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县及县以下销售总额与2012年相比实现翻番;平均每个县培育出3个以上销售额过亿元、利润额过百万元的基层供销社,每个市培育出5个以上销售额过3亿元、利润额过300万元的基层供销社,80%以上的基层供销社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功能;规范使用统一标识,“中国供销社”标识普及率达到100%。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强化服务中推进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内在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坚持合作制原则。建立盈利为民、返利富民的机制,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办成农民普遍认可、广泛参与的合作经济组织。四是坚持联合发展与开放办社原则。立足系统、推进联合,面向社会、开展共建,谋求共赢、形成合力。 二、工作任务 按照“1234”的工作思路,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一)构建一个机制。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为重点,把供销社的服务优势与村“两委”的组织优势、合作社的经营优势和资金互助组织的资本优势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四位一体”的工作新机制,促进农业农村各方力量整合,在制度层面对农业转型和农村发展形成“魔方”效应,通过推动生产经营、基层组织建设等多角度的变化和组合,迅速集聚各方面力量,加快供销社组织向涉农村居延伸、经营服务向田间地头延伸,促进农民和村集体增加收入,助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农业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二)加快两个覆盖。一是加快基层组织覆盖。采取重建新社、以强带弱设立分社或由县级联社设立中心社等形式,消除基层社空白点,确保2014年实现供销社基层组织对乡镇和涉农街办的全覆盖。借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每个基层供销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不少于5个,使其成为供销社重要的基层组织形式。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以现有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业务为基础,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及其联合社。自下而上领办农合联,每个县领办的农合联不少于4个。健全县级农合会,加快组建农合会乡镇分会,并不断完善其服务功能。要为80%以上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农民合作社提供有效服务,将农业生产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二是加快经营网络覆盖。以建设县及以上农资、日用品、农产品加工流通、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龙头公司和乡镇为农服务中心(直营超市)为重点,带动县域流通网络建设。加快推进系统上下联合,形成以县域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直营店为骨干,村级综合服务社(社区服务中心或加盟店)为终端,上下一体、覆盖乡村的经营网络。 (三)强化三大服务。一是大力加强专业合作服务。鼓励基层供销社加快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社,以合作社为载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依托生产经营合作推进农民信用合作,积极探索安全统筹与农业合作互助保险相结合的新路子。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开展生产、流通、加工、储运、技术、信息、信用合作等综合服务。联合农业、科技、文化等部门的基层服务站所,积极发展农村庄稼医院、科技信息服务站,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信息收集发布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充实服务内容,提升行业协会、专业技术协会服务水平。二是全面提升流通网络服务。创新流通业态,着力提高网络运营水平,积极推进统一布局、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统一标识、统一规范服务;抓好配送中心和网络信息化建设,实现商品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畅通统一。发展“一网多用”,逐步将通讯、金融、保险等经营或代理业务纳入到网络之中。加强系统联合与合作,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省、市供销社经营网络同基层网络对接,逐步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合、连锁经营、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三是着力深化城乡社区服务。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积极主导建设或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在镇驻地建设以超市、为农服务中心等新型经营业态为基础,汇聚各类服务“三农”项目的农村经营服务综合体;在新型农村社区和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在自然村建设以农资、日用品、农产品等经营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服务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开展科技咨询、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物业管理、劳动就业指导等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综合服务。参与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提高推动城镇化发展的能力。 (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认真落实土地托管工作任务,发挥村“两委”、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土地流转企业等多方优势,扩大土地托管服务规模。加快主体培育,提高装备水平,着力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粮食烘干贮存等重点环节的服务,解决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难题,努力提高大田作物生产的比较效益。二是深入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共建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依托供销社村级经营网点,整合有关部门惠农资源,搭建服务平台,让农民群众直接享受到生产、生活、办事一条龙、全方位服务。共建发展项目,利用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各自优势,组织实施建基地、建合作社、建市场、建超市、建便民店等共建项目,通过多种形式的项目共建,拓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空间和领域。共建干部队伍,鼓励基层供销社和村级组织的干部交流任职或兼职,交流培养境界高、懂经营、会管理的干部和人才,为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三是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抓住当前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供销社纳入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从顶层设计中将供销社经营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发展规划。用好基层供销社现有土地资源,以盘活存量资产为突破口,以存量换增量,以资产换效益,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和改造。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充分用活、用足政策,利用供销社闲置房屋、仓库、货场和土地,大力开发处于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的资产,建设经营服务综合体,加快商业地产的开发利用,在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中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四是加快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在保持供销社控制力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开展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激发社有企业发展内在动力,探索建立社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不断壮大社有企业实力,带动基层工作快速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各级联社工作责任,成立由各级联社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责任制。科学制定基层工作长远发展规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研究把握规律,注重分类指导,着力培育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鼓励和指导各地创造性推进基层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二十强县级社和百强基层社、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社争先创优活动的评选。 (二)强化激励推进。利用政府各类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全省二十强县级社、百强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参照全国总社做法,省联社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基层组织发展。加大基层工作在全省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制定考核奖惩措施,项目资金投放与考核结果挂钩,向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倾斜。设立“基层工作突出贡献奖”和“基层工作创新奖”,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社主任进行表彰奖励;对能够承担新时期发展任务的基层供销社主任,在评选先进和住房、薪酬、社会保障及其它工作条件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 (三)优化发展环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为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强与发改、经信、财政、农业、商务、金融等部门、单位联系,争取更多的资金、项目支持。搞好与国土、住建、水利、农发办等部门的配合,主动承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任务。建立对外协作机制,联合组织、宣传、民政、人社等部门合力推进基层发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鲁供字[2013]39号)精神,切实将基层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用市场化的机制选聘人才、激励人才,形成重视人才的浓厚氛围和事业引人、待遇留人、情感育人的良好机制,逐步形成梯次合理的干部职工队伍结构,为供销合作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升系统职工的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3年12月23日 抄送:全国供销总社,省联社各领导、总师、各处室。 省供销社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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