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 《全省供销合作社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 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上讨论通过,现将《全省供销合作社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3年1月14日 抄送:全国供销总社,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省联社各领导、总师、各处室。 全省供销合作社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要求,围绕“服务三农、振兴供销”这一中心任务,突出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生产合作、流通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实施基层组织、社有企业、联社机关“三位一体”,加快构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不断提升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我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一、突出基层供销社的基础地位 把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搭建平台、综合发展、构建体系为目标全面启动和提升发展基层供销社,进一步打牢基层供销社在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完善经营设施。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将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全面纳入新一轮小城镇开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之中,巩固扩大乡镇商贸中心、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镇村连锁经营网点等经营服务阵地,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向村级延伸、经营服务体系向田间地头延伸,打牢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根基。 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基层供销社直接组织和服务农民的能力,积极承担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终端建设任务,全面参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普遍设立庄稼医院,广泛开展农资直供和种肥同播,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服务,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和供销合作社双联共建的新路子,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村社共建、社农共兴。加快实施对基层供销社重组改造,通过大力领办农民合作社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逐步成为区域内农民合作社的联合组织;通过与龙头公司相互参股,吸纳农村各类能人加入,推进开放办社,进一步增强基层供销社发展活力;通过加强内部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积极引导社员参与基层供销社经营管理活动。对已经改制、解体或下放乡镇管理的基层供销社,按照经济区域加快恢复启动。 2013年,力争基本实现基层供销社在全省建制镇街全覆盖,90%以上形成完善主体业务,一半以上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确定全省重点启动和发展名单,研究提高基层供销社工作在综合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基层发展支持力度,探索设立基层发展专项基金,促进基层供销社综合发展。 二、强化流通网络的载体功能 加大对农村商业网点的整合力度,加快完善县域流通网络,积极构建区域性和全省网络布局,建立完善上下贯通、横向联合、遍布乡村、城乡一体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进一步强化流通网络在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中的载体功能。 加强规划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国家、省、市“十二五”有关规划,制定完善各级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整体发展规划,以及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专项网络布局规划。同时,加强规划衔接、资源共享,实施科学指导,促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积极健康发展。 实施城乡一体发展。按照现代流通要求,在城区设立连锁龙头公司和配送中心,发展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和较强辐射能力的大型购物中心;在乡镇建设直营超市,发展商业街、商贸中心等综合商业设施,建立由基层供销社主导的二级配送体系;在村级发展加盟店,扩大农村连锁超市覆盖面,提高加盟店商品统一配送率。 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大力推广并优化供应链管理,扩大日用消费品和农资联采规模,拓展设计、展示、配送、分销、回收等业务。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仓储、采购、运输、订单等环节的科学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一网多用,大力开展图书、药品、烟草、通信等产品经营,增强农技推广、水电费代收代缴、农机具维修等服务功能。进一步重视农业生产资料网络布局,夯实县域农资网络基础。 2013年,力争全省供销合作社镇街、村居连锁经营网点覆盖率分别达到80%、70%,加盟店商品统一配送率60%以上。确定县域日用品、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分类名单、工作标准和推进方案,选择部分县域供销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 三、提升农民专业合作服务 发挥供销合作社连接农民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注重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大力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强供销合作社服务带动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能力。 加强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组织产销对接及展示展销活动,提高农民合作社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和利益分配,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增强农民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带动力。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 强化服务支撑。依托龙头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加快建立集生产、加工、贮藏、营销、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多方面服务于一体的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撑体系,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领域中的影响力。通过产权联结、订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形式,逐步使基层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促进联合发展。以县级联社为依托建立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基层供销社为载体引导同类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同区域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会分会,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进一步提高农民合作社产业组织化水平。 2013年,力争全省供销合作社领办和提供有效服务的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2万个,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联合组织300个以上。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选择部分县域供销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 四、深化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 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完善鲜活农产品经营和大田作物托管服务,建立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强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基地建设和品牌认证。全面参与实施农业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示范园,带动农民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完善基地配套服务,加快产地农产品收集整理、预选分级、包装加工、贮藏配送等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特色农产品原产地认证、地理标志注册登记,提升“供销品牌”知名度。 开展大田作物托管服务。结合生产要素集约化投入、标准化生产等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广泛开展耕、种、管、收、加、售等全过程托管服务,探索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大力发展粮棉油等大田作物合作社和农机服务合作社,加快组建实体性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规范服务协议或合同,丰富服务内容。加强与参与土地流转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作,不断扩大托管服务规模。加快机采棉、育苗移栽等农业机械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建设机采棉示范园。 加强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农产品加工配送和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全面参与产、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衔接方式,大力发展农产品展销中心和直销店,加快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合作社与大型超市企业实现“超市直采、产地直供”,构建鲜活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 2013年,力争全省供销合作社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500处,托管粮棉油大田作物1000万亩,农产品经营额600亿元以上。确定鲜活农产品经营和大田作物服务创新重点单位、工作标准和推进方案,选择部分县域供销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 五、创新信用合作融资服务 把信用合作作为提升生产合作、流通合作的重要手段,以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为基础,以担保公司等新型融资服务组织为支撑,加快构建农村信用合作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探索合作性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 规范开展资金互助合作。稳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申报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探索建立合作社之间的资金调剂机制。做实农民合作社内部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安全统筹统保业务。 加快融资服务组织建设。大力发展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融资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转制和村镇银行组建,提高供销合作社对农民合作社的融资服务能力。 积极引导涉农信贷投放。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形式融资和信用担保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合作社自身融资能力。 2013年,力争在全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内部广泛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发展各类新型融资服务组织50家。确定农村信用合作融资服务创新重点单位、工作标准和推进方案,选择部分重点县域供销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 六、完善新型社区管理服务 全面参与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镇、村商业网点布局,提升社区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经营性服务、互助性服务、公共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加快镇、村服务网点布局。结合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建设高标准城镇商贸中心,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适应农村社区化趋势,科学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大力发展便民生活、便利消费的经营服务网点。 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根据农民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生活服务项目,强化生产服务功能,整合各类惠农资源开展公益性服务,为村两委办公、党团组织活动、农业科技培训、农民合作社开展业务和村民购物休闲提供场所,逐步形成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社区经营服务体系,引导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同步转变。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发挥基层经营网络优势,为有关部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做好服务。以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经营网点为载体,在推动产业发展中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2013年,力争全省供销合作社新建社区服务中心200处,做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布局到哪里,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就跟到哪里。确定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单位、工作标准和推进方案,对参与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有重大创新举措的县域供销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 七、提高社有企业发展质量与效益 适应“三农”发展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大力培育、发展和壮大龙头企业,加快推进联合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有企业发展质量与效益。 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农资、棉麻、再生资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仓储物流、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社有企业的规模、效益和活力,努力培育社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供销合作社对社有企业的控制力,保持对重要领域和骨干企业的控股地位。积极推进天鹅棉机上市工作。 加快推进联合与合作。通过资本联合、兼并重组、股权置换、项目合作、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加快整合,实现资本迅速扩张,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网络覆盖面广、品牌知名度高的连锁配送龙头企业,打造供销合作社的品牌化、规模化、合作化优势。充分发挥省联拓超市、再生资源集团、鲁棉集团、山东农资、农产品公司在引领全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制度建设,提高社有企业管理水平。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和财务、审计部门作用,加强和改进对企业的监督,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管有效模式,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社有企业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完整。 2013年,力争全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实现大幅提高,联合合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培育一批带动行业发展的区域性和全省龙头企业。适时召开社有企业工作会议。 八、增强工作推进手段措施 综合运用项目带动、资金分配、人才培养、典型培育、业绩考核、舆论宣传等多种措施和手段,激发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积极争取支持,优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环境。重视安全生产,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省、市两级联社项目库,加快建设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强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等各环节检查监督,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着力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以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为龙头的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一批培训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 更加注重典型培育。不断发现、总结和推广一批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抓典型带一般,抓突破带全局,形成典型示范、梯次推进、全面发展的工作格局。 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修改完善对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办法,积极探索地区差异化考核和单项业绩考核的有效途径,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严格年终考核奖惩,逐步形成更加科学的激励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竞赛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抓源头强预防,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经营。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国务院40号、省政府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1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争取省政府再出台一个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优化供销合作社外部环境。 加强信息宣传、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做法、新成就,加强供销合作社理论和政策研究,传承并不断丰富供销合作社文化内涵,弘扬发展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农民中的公信力、影响力。 九、加强省联社机关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密联系供销合作社实际,牢牢把握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定位,研究提出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思路和举措。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深入基层加强调研,精简会议改进文风,廉洁勤政积极作为。明确省联社工作职责,加强对市县供销合作社、出资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指导服务,发挥在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加强省联社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增强科学研判形势和应对复杂局面的水平。加强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做好对全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促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强财务审计、信访维稳、行政接待、物业管理和节能降耗等工作,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建设厉行节约、高效运转、和谐文明机关,为市、县联社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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