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201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供销基字〔2012〕61号 各市供销合作社,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省联社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果菜》杂志社、幼儿园、各出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省联社按照省安委《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供销合作社实际,制定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实效。 附件:山东省供销合作社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全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安委《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1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山东省供销合作社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为载体,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文艺晚会 6月初,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安委会、宣传部、广电局、安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决不要带血的GDP和带血的企业利润’理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价值观和‘我安全、我健康、我幸福’”行动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文艺晚会。同时,各级供销合作社还要积极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内容新颖、主题鲜明、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文艺宣传活动,营造宣传声势。 (二)积极开展以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教育行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大众日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大众网、齐鲁网等省级主流媒体和当地主流媒体开设的专栏和专题内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进一步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总结和推广基层先进典型经验。要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开展“树立‘三种意识’(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的意识,学法守法、安全行为的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关爱的意识)、加强‘三种能力’(从业人员遵章作业、规范操作的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的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活动等内容的宣传;集中开展全员安全教育行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基础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全省供销合作社“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 (三)积极参加和开展安全警示周活动 6月4日至10日(6月份第一周),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集中组织观看《人命关天》等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光盘、发放书面宣传材料、现场咨询、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组织企业职工对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6月10日,还要积极参加当地安委会组织的咨询日活动,把警示教育周活动推向高潮,扩大活动效果。 (四)积极开展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组织所属单位积极参加当地安监局组织的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作品以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为宗旨,突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形式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除参加当地安监局组织的安全文化书画作品征集活动外,各级供销合作社还要结合实际,开展供销合作社内部的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并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使作品展开展的有声有色,富有实效。 (五)积极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意见》(鲁安监发〔2011〕16号),督促和指导所属单位广泛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通过班前会、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加强班组交流,发挥企业班组、班组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双十佳”班组、班组长进行通报表彰,以此推动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活动的深入健康发展。 (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6月18至24日(6月份第三周),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特别是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大中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或演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应急处理能力和疏散逃生能力。 (七)积极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组织所属单位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要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和企业一线员工特别是新入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三项岗位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把安全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八)积极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特别是大中型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全面普查企业安全风险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各种问题和隐患,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九)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40号文件精神,督促和指导所属单位在本单位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十)积极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 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第二次重点行动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促指导,广泛发动,统筹谋划各项活动,并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要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社区、面向群众,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认真学习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主流媒体的集中宣传。在各建筑工地、大中型生产加工企业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等人流密集场所,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当地政府安委会和上一级供销合作社。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请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10日和7月2日前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以便汇总后报省政府安委会。 联系人:毕征利 王志军 电 话:0531-88526240 88958743 传 真:0531-88957847 88192729 电子信箱:sdcoop8852624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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