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县域日用品、 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分类名单及2012年 工作标准的通知 供销经字〔2012〕45号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 为全面构建纵横贯通、遍布乡村的县域日用品、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完善网络整体布局,加快占领终端市场,提升网络运营质量,推动联合合作,在广泛征求市、县供销合作社意见的基础上,将制定的《全省供销合作社县域日用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分类名单及2012年工作标准》、《全省供销合作社县域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分类名单及2012年工作标准》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抢抓发展机遇,继续巩固县域流通网络。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也把扩大城乡居民消费作为首要任务,提出完善促进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推进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将召开流通工作会议,对流通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国家大力实施扩大内需的经济发展战略,为全面推进我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各级供销合作社务必高度重视,加快整合县域日用品、农资等流通资源,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进度,着力培育壮大供销合作社有控制力、覆盖县域的龙头公司,为抢抓发展机遇、承载各类政策资源奠定基础。 二、强化运营管理,实现网络持续健康发展。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加快县域流通网络布局的同时,必须发挥网络、人才、品牌、组织等系统优势,制定科学发展激励措施,加强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网络运营管理水平,增强流通网络的综合服务功能,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努力实现企业规模与经济实力、运营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快速提升,确保流通网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进联合合作,壮大流通企业规模实力。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县域日用品、农资流通网络的基础上,制定科学规划,通过资本联合或产权联接,引导推进省、市、县之间的纵向联合和各地供销合作社之间的横向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培植区域乃至全省的大型日用品、农资流通企业集团。通过依托大型流通企业,推动资本联合或代理品牌联合等方式,在搭建联合采购平台方面取得突破,变系统优势为联合采购优势。积极引导实力较强的市域或县域龙头公司与人才、资金、技术缺乏的县合作,实现合作共赢。努力维护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的整体完整,不允许向系统外出卖或者出让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 四、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督导考核。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充分利用各项扶持资金,大力扶持日用品、农资流通网络项目,特别是对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以强帮弱推进区域合作效果显著的给予重点扶持。省联社除加强日常督导外,今年实行考核奖惩。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将县域日用品、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类推进的执行情况,列入对市联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全面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全省供销合作社县域日用品流通服务体系 建设分类名单及2012年工作标准 根据“分类指导、巩固县域、提升实力、联合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据各县日用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不同情况,在明确基本工作标准的基础上,对县级供销合作社分三类提出名单及2012年具体工作标准。 一、基本工作标准 所有启动县域日用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达到以下基本工作标准: 1、供销合作社对龙头公司有控制力。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调整股本结构,鼓励基层供销社参股等措施,确保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 2、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连锁经营网络实施“四统一”,即统一供销合作社标识及店貌、统一采购配送及售价、统一服务规范及标准、统一人财物管理。 3、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公司总部、日用品配送中心、直营超市,通过信息管理、数据交流、射频识别等技术,实现网络内统一进货、定价、销售和结算。 4、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提供安全、便利、经济的购物条件,融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购物环境。 5、实现“一网多用”。做好流通网络功能开发,拓展经营服务范围,与金融系统合作建立支付结算系统,将通讯、图书、药品、旅游产品纳入经营范围。 6、保证供销合作社网络的统一完整。县域公司直营店不准出租经营;供销合作社日用品经营设施已出租的,到期后必须收回,不允许续租。 二、分类名单及工作标准 第一类,起步较早,实力较强,基本形成覆盖县域的流通服务体系的47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历城、章丘、李沧、胶南、桓台、淄川、临淄、张店、滕州、枣庄市中、山亭、薛城、峄城、招远、栖霞、蓬莱、安丘、临朐、诸城、寒亭、高密、兖州、邹城、曲阜、梁山、鱼台、嘉祥、肥城、文登、莒县、东港、莱城、莒南、河东、平邑、费县、沂水、临沭、禹城、临邑、东阿、茌平、邹平、沾化、成武、牡丹区、郓城。 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完善网络整体布局。基本实现乡镇直营超市全覆盖(新建营业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乡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进村居直营超市(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建设,在经济、人口大村开办村级直营超市不低于4家。 2、加快发展村居加盟店。依托乡镇直营店和基层供销社,建立稳定的商品供应链,加快发展村居加盟店。加盟店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盟店配送率达到40%以上。 3、建设日用品配送中心。建设或改造日用品配送中心(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购置配送车辆,为县域网络实施配送服务。 4、提高企业综合运营能力。注重人才引进及系统内人才培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提升直营店等网络运营管理水平,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5、积极改造或建设城区大卖场(营业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探索开展网上购物以及电子商务。 6、加快推进联合合作。发挥网络、管理、人才优势,通过资本联合、产权联接或其他形式的合作,与周边县(市、区)实现强强、强弱联合。 第二类,步入了流通网络发展的轨道,初步构建了覆盖大部分县域的流通服务体系的31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济阳、商河、平度、沂源、高青、莱阳、牟平、坊子、潍城、汶上、任城、新泰、宁阳、乳山、荣成、五莲、岚山、蒙阴、郯城、沂南、罗庄、兰山、庆云、齐河、宁津、夏津、东昌府、莘县、惠民、博兴、鄄城。 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加快推进直营店建设。利用乡镇现有土地或经营设施,建设或改造乡镇直营店(乡镇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经济、人口大村开办村级直营超市不低于2家。 2、村居加盟店覆盖率达到50%,配送率达到30%以上。 3、提升直营店等网络运营管理水平。加快专业人才培养,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条件具备的,适时建设县域日用品配送中心,适时建设城区大卖场。 5、主动参与系统联合与合作。 第三类,起步较晚,或县域流通服务体系实力较弱的31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长清、即墨、胶州、周村、博山、台儿庄、广饶、利津、垦利、河口、莱州、昌邑、青州、寿光、泗水、金乡、微山、岱岳、东平、泰山、苍山、乐陵、高唐、冠县、阳谷、临清、无棣、阳信、巨野、曹县、定陶。 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继续整合县域资源,壮大龙头公司经济实力。 2、建设改造乡村直营店数量不少于5家。 3、加快发展村居加盟店,逐步提高商品配送率。 4、主动寻求联合合作,加快提高流通网络覆盖面。 全省供销合作社县域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分类名单及2012年工作标准 为加快全省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快速推进联合与合作,根据全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和下一步发展目标与任务,在明确基本工作标准的基础上,对县级供销合作社分三类提出名单及2012年具体工作标准: 一、基本工作标准 所有启动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达到以下基本工作标准: 1、组建县供销合作社主导的龙头公司。 2、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加快建设直营店、发展村居加盟店,形成以县公司(配送中心)为龙头,以乡镇直营店为骨干,以村居加盟店为基础的县域农资经营网络。 3、建立技术服务系统。广泛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各种技术服务,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4、推进农资直供。积极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村委团购、种田大户等各种规模用户开展农资直供服务。同时,要组建专业服务队伍,购置农用器械,推进化肥直施业务,真正将农资经营直接纳入农业生产的产业链之中。 二、分类名单与工作标准 第一类,拥有具有控制力的龙头企业,网络比较健全,直供规模较大,农化服务开展较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能够主动参与省级或市级联合采购的35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章丘、高青、沂源、临淄、滕州、山亭、台儿庄、东营区、招远、莱阳、安丘、诸城、高密、临朐、曲阜、梁山、汶上、肥城、荣成、乳山、莒县、五莲、东港、河东、莒南、沂南、沂水、费县、平原、齐河、东阿、东昌府、惠民、成武、郓城。 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进一步提高供销合作社对龙头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并逐步吸纳基层供销社参股。 2、乡镇直营店建设实现全覆盖,村居加盟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继续围绕开拓规模用户市场和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开展化肥直供,2012年化肥直供量达到总销量的40%。 3、依靠科技服务,实现企业由经营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要在公司内部设立技术服务中心,在规模较大、覆盖面较广的直营店设立技术服务站或庄稼医院,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技术服务,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4、建立信息服务系统。对所有农业生产的需求信息和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全部实施信息化管理,并创造条件,通过公共网络平台或自建网站,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5、通过与金融、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向农民发放农资购物服务(优惠)卡,为农民提供购物便利。 6、恢复和扩大农药经营,并逐步向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经营领域拓展,不断扩大经营服务范围。 7、创造条件,单独或者合作建设掺混肥生产厂或车间,生产、销售适合当地土壤和农作物需要的专用肥。逐步探索与生产厂家合作,从原料供应到生产和销售达标且适合当地市场需求的专用肥。 8、组织或加入区域性联采机构,积极开展联采业务,成为参与省级和市级农资联合采购的骨干力量。 第二类,拥有一定控制力龙头企业,已经初步形成网络,已经启动化肥直供和农化服务业务,能够参与省级和市级农资联合采购的48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济阳、历城、胶南、胶州、平度、桓台、枣庄市中、利津、广饶、河口、垦利、牟平、蓬莱、栖霞、寒亭、坊子、潍城、兖州、金乡、邹城、嘉祥、鱼台、新泰、东平、岱岳、宁阳、文登、岚山、莱城、蒙阴、兰山、平邑、郯城、临沭、苍山、临邑、禹城、庆云、宁津、乐陵、夏津、武城、茌平、莘县、博兴、沾化、邹平、鄄城。 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供销合作社对公司控股或持大股(不低于34%)。 2、加快配送中心建设,完善网络配送功能,提升配送能力。按照“四统一”要求,尽快完成农资直营店的布局和建设,大力发展村居加盟店,确保乡镇直营店覆盖率达到70%,加盟店达到30%以上。到2012年底,形成功能较为完备的县域连锁经营网络。 3、将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与基层供销社的启动、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基层供销社的各种资源,建设经营网点、创新终端服务、开展化肥直供。2012年化肥直供量达到总销量的30%。 4、探索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技术服务,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5、积极参与省级和市级的农资联合采购。 第三类,拥有供销合作社有股份的农资公司,处于启动阶段的32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商河、长清、莱西、即墨、城阳、周村、淄川、博山、张店、峄城、薛城、莱州、寿光、昌邑、青州、任城、泗水、微山、罗庄、陵县、高唐、阳谷、冠县、临清、无棣、滨城、阳信、巨野、单县、牡丹、曹县、定陶。 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整合县域内资源,年内组建起供销合作社主导的、具有一定配送能力的龙头公司。 2、年内建设5个以上的乡镇直营店,发展一定数量的村居加盟店。 3、以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创新为突破口,依托基层供销社,面向规模用户,启动化肥直供业务。2012年化肥直供量达到总销量的20%。 4、有针对性地开展农化服务。 5、积极参与省级和市级的农资联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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