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总社征集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 供销合作社图片展图片素材的通知 供销合字〔2012〕34号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省联社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果菜》杂志社、幼儿园、各出资企业: 为丰富“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内容,宣传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就,展示中国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宗旨和服务实力,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拟于6月份在北京召开“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主题报告会期间,举办供销合作社图片展。为此,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专门下发了《关于征集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供销合作社图片展图片素材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2〕8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并于3月30日前将图片素材以电子版形式报省联社合作指导处。 联系人:刘波 李业兵 电话:0531—88596512 88596513 邮箱:13605313075@163.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关于征集“2012•国际合作社年”图片展图片素材的通知 为丰富“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内容,宣传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就,展示中国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宗旨和服务实力,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拟于6月份在北京召开“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主题报告会期间举办供销合作社图片展。图片展旨在通过图片(组)配合文字说明的形式,反映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成果和为农服务、为社会服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所做的工作,展示供销合作社对全社会或本地区、本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或人物,特别是在中国供销合作社历史进程中具有一定影响的节点事件,近年来带有一定发展方向的事件等。为办好图片展,现面向系统征集图片素材,具体要求如下: 一、图片素材内容尽量广泛和全面。凡涉及供销合作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人物的题材均可提供。 二、图片素材突出本地区特色和工作亮点。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业务,通过重大事件、重要经验、典型单位、先进人物等突出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工作亮点。 三、图片(组)应配有较为详细的说明,应注明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和人物等基本要素及其它必要的说明。 四、为保证图片展有丰富的素材,各单位提供的图片应不少于10幅(组),多者不限。 五、提供的图片(组)和说明应尽量同时提供电子版,并保持可编辑状态。 六、图片素材请于2012年4月15日以前提供。 通过举办图片展,对宣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就,鼓舞广大干部职工士气,将产生积极影响。请各地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在认真搞好现有图片收集、挑选的同时,可结合相关工作、经营活动拍摄一批照片。此次征集的图片素材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编辑、展出,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广泛应用,不付报酬。 联 系 人:王庆媛、甄小兵 联系电话:010-66052445、66050219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总社合作指导部 邮 编:100801 电子邮箱:whjs@chinacoop.gov.cn Q Q 号码:2237048253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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