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鲁供字〔2012〕9号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省联社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果菜》杂志社、幼儿园及各出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务信息工作的意见》(供销办字〔2011〕6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供销办字〔2011〕63号),进一步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信息宣传工作,逐步使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供销合作社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息宣传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是反映情况、服务决策、推动工作、扩大影响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供销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系统、面向社会,较好地反映了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成就和新经验,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掌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情况、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但是,随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信息宣传工作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宣传渠道不畅通,报送的信息不及时、不全面、质量不高,宣传的手段不丰富、形式不灵活、重点不突出,在主流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少等等。 当前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再创山东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综合发展,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和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全面实现供销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对于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社会形象和影响力,为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赢得更大支持、争取更加宽松有利的外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深刻认识信息宣传工作在供销合作社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做好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切实把供销合作社信息宣传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进一步明确信息宣传工作的目的和重点 全省供销合作社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目的:一是指导并服务于基层,通过传达政策、交流情况,推广经验,引导并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二是为领导决策服务,通过及时获取各方面信息,为各级供销合作社作出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宣传推介供销合作社,以获取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供销合作社信息宣传工作的重点: (一)党和政府及上级供销合作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及上级供销合作社决策部署召开的重要会议及举办的重大活动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出台的各种文件及政策措施。 (二)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服务“三农”的具体做法及成效。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工业品和农产品“双向”流通的做法及成效。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做法及成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的做法及成效。推进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创新,促进全省粮食生产、农民增产增收的做法及成效。参与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新型农村社区服务水平提高的做法及成效。加快构建农村信用合作融资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制的做法及成效。在为农服务其他领域的重大创新及突破。 (三)加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及成效。恢复、重组和壮大基层供销社,创新基层供销社体制机制,加快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的做法及成效;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各类新兴产业,促进社有企业发展壮大的做法及成效;实施日用品、农资联采和农产品联销,推进产权联接和资本联合,加快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展的做法及成效;深化联合社改革,加快职能和作风转变,有效发挥各级联合社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功能的做法及成效;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在吸纳和创造就业、提高困难群体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四)农资、棉花、再生资源等主营商品的市场变化和对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影响,以及供销合作社企业创新经营体制和管理机制发挥主导作用的情况。密切关注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行情,及时反映其价格、供需情况变化,供销合作社在组织货源、联采直供、技术服务以及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所采取的举措和成效。密切关注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市场行情,及时反映其种植、收购及价格波动情况,供销合作社在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销对接等方面所采取的举措及成效。密切关注再生资源政策变化、市场行情,及时反映供销合作社加快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五)加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的具体做法及成效。围绕“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开展的系列活动;传承和丰富供销合作社文化内涵,打造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核心价值体系,增强供销合作社职工队伍凝聚力、向心力的做法;供销合作社特别是基层一线员工服务“三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参与新时期农村文化创建工作,打造供销合作社特色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做法及成效。 (六)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政策问题、环境问题、人才问题、体制问题等,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措施、办法、效果等。 三、全面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搞好信息宣传工作策划。立足“三农”大局,紧紧围绕全省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总体策划,拟定信息宣传阶段性工作计划,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善于捕捉社会关注热点和突发及苗头性信息,全面反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进展和新成效,突出宣传供销合作社的各项创新性举措,切实提高信息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际效果。 (二)完善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建立信息直报点制度,选择确定部分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作为省联社的信息直报点,并根据信息报送情况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和新闻来源。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对采用刊发的各地信息实行每季度一通报,作为考核与评价各单位信息工作的主要依据,督促各地供销合作社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宣传要点发布制度,每季度发布一次信息报送要点和宣传报道重点,指导各地供销合作社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实施重要信息约稿制度,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工作进展及重要经营业务的市场变化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约稿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约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设立新闻发布制度,主动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参加各类重要会议及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工作通报会、记者吹风会等,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拓宽宣传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特别是注意选择部分有影响的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与其相关栏目记者保持经常性联系,建立宣传工作良好合作机制,扩大社会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全国总社《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和《中国供销合作网》等宣传载体,扩大山东供销合作社在全国的影响。加强对《中国果菜》杂志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山东供销合作经济信息网》(政务版),加快筹建《山东供销合作经济信息网》(商务版),全面提高《山东供销信息》、《情况交流》、《监事会工作》、《社讯》等简报的办刊质量,确保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加快市、县供销合作社信息网站建设,完善各类简报管理,努力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形成反映灵敏、采集广泛、传递迅速、运行安全的信息网络系统。 (四)加强调研和综合提炼。鼓励和支持信息宣传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活动,并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形成新闻宣传稿件,为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加强对各类信息材料的综合提炼,及时加工整理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规律性的综合性信息,对有疑虑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与市、县和基层供销合作社及有关单位共同磋商,去伪存真,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准确。进一步提高文稿处理水平,努力做到标题简明扼要,内文重点突出,结构条理清晰,用词准确凝炼,反映情况真实,力戒空话套话。 (五)形成信息宣传工作合力。按照统一规划、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营造声势的原则,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面、宽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格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宣传主管科(处)室,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编报、传递及考评,负责新闻宣传的对外联络,负责信息网站建设及重要信息的上传和审核等工作,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在信息宣传工作中担当主力军;其他科(处)室、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要结合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信息搜集并上传网站,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和新闻线索,配合办公室共同搞好信息宣传工作。同时,建立上下级供销合作社之间宣传工作沟通机制,各地供销合作社对好的新闻线索,除组织本地主流媒体报道外,要及时报送上级社,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市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四、切实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信息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加强指导。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周密安排。办公室主任要身体力行,抓好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逐步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信息宣传队伍,特别是要注重把那些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选拔安排到信息宣传工作岗位,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考核奖惩。建立和完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相关奖惩办法,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信息宣传工作成效,纳入各级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通报表扬的同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四)加强支持力度。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努力为信息宣传工作创造宽松有利的环境和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所需会议、教育培训、外出考察、表彰奖励等经费要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障,特别是要为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记者到供销合作社采访提供最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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