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开展
“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供销合字[2012]10号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省联社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果菜》杂志社、幼儿园,各出资企业:
2009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第64届会议通过决议,首次确定2012年为国际合作社年,得到了各国的积极响应并纷纷开展纪念庆祝活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国家有关部委共同组织开展“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并于2012年1月1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启动仪式。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要求,省联社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省联社合作指导处(可一事一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全省供销合作社开展
“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的通知》(供销合字[2011]62号)要求,围绕国际合作社年主题,遵循隆重、务实、有效、节俭的原则,结合全省供销合作社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及主题
活动名称: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
活动口号:“促进合作社企业,建设更美好世界”、“合作社,幸福你我他”
二、指导思想
“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是中国政府响应联合国号召,重视发展合作社的重要举措,也是全世界共同纪念、宣传、推进合作社运动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开展“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加强合作社理论研究与探索,积极宣传合作社知识和价值,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上下互动、社会联动的效应,使各级供销合作社更加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坚定改革发展的方向,进一步推动供销合作社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搞好宣传庆祝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杂志、广播、网站等各种现代媒体对合作社进行广泛宣传。在此基础上,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在7月7日(2012年国际合作社日)统一行动,采取在办公、经营场所悬挂宣传标语,编排庆祝节目在公共场所演出,制作图片、展板进行宣传,在各大超市开展感恩促销活动等多种方式庆祝节日,达到对内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对外提升形象、扩大影响的目的。
2、以开展“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为契机,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组织好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3、倾力基层发展,在全系统开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提升和全面发展年”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索基层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及规律,制定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提升和发展实施方案,分批次组织观摩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这一平台,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推进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综合发展。
4、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5周年,印制宣传册,发放有关合作社知识书籍,组织全系统学习合作社知识,宣传供销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全省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积极组建粮食、棉花等大田作物生产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全方位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加强鲜活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抓好产销衔接。利用好北京广盛园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直销中心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格农产品供应商推进计划等平台,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市场对接,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省内外各类农产品推介展销活动,在春、秋两季各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5、进一步加大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以及相关部门的培训功能,搭建全省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平台,采取典型引路、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抓好各类合作社的培训,造就一支适应合作社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
6、配合中国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按照《关于开展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优秀协会、优秀会员电视专访、专题拍摄及电视展播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报名参加(报名表于3月10前先报省联社合作指导处),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7、组织开展中国合作社理论与实践优秀论文征集评选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就摄影展等活动,各地要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具体活动方案另发)。
四、组织领导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省、市、县联合社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省联社“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省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艺华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国伟同志、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许广民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省联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机关党委,此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处。
联系人:刘波 、 李业兵
联系电话:0531——88596512 、88596513
电子邮箱:13605313075@163.com
附件:中国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关于开展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优秀协会、优秀会员电视专访、专题拍摄及电视展播活动的通知》
附件:
关于开展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优秀协会、优秀会员电视专访、专题拍摄及电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本会各分支机构,各理事,百强农产品经纪人,优秀协会,优秀会员: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会会员、百强农产品经纪人、优秀协会、专业合作社、优秀涉农企业的宣传力度,树立农产品经纪人诚信典范,扩大农产品经纪人社会影响力及品牌形象,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将于2012年2月份起开展全国农产品经纪人电视专访、专题拍摄及电视展播活动。
本活动主要以电视采访、电视专题等传播手段展示优秀农产品经纪人的风采,介绍优秀农产品经纪人的成功经验、产品特色、业务需求等。通过本次活动树立农产品经纪人以诚待人、以信立身、以诚立业、以信创业、恪守诚信的新形象,为农产品经纪人开拓市场,获取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媒体传播平台。相关内容将于2012年4月份起陆续在《三下乡》全国千县(市)联播节目近600家县(市)级电视台播出(具体电视台播出时间、频道、次数详见我会网站www.richfarm.net本通知电子版附件2)。
《三下乡》全国千县(市)联播节目以广大农村为重点,播出台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构成了严密、高效的联播网络。播出总次数2000多次,其中首播为600多次,重播为1500多次,黄金时间播出数量为451家,占总播出台数量的74.81%之多,是目前国内同类节目覆盖较广、收视人口较多、影响力较大的“三农”电视栏目。
本活动将分期分批进行,剧本、拍摄、采访、播出全程均免费,凡入选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优秀协会、优秀专业合作社、优秀涉农企业、我会会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第一阶段报名从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15日止。请各地积极组织,按报名要求填写活动回执表,电邮或传真至我会,以便统一安排时间采访拍摄。
一、电视展播形式
以主持人现场采访加专题片的表现形式,融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多视角全方位展现百强农产品经纪人成功背后的故事。让电视观众在全面了解农产品流通领域最前沿的行业信息的同时,得到心灵启迪和创业指导。
二、电视展播内容
1、讲述百强农产品经纪人、优秀协会、优秀会员创业故事;
2、介绍特色农产品及相关企业、协会;
3、解读农产品流通政策及行业热点;
4、发布前沿农产品流通信息。
三、电视展播活动合作拍摄单位及播出媒体
北京中视达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三下乡》全国千县(市)电视联播节目
四、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总社大楼)
电 话:010-66095627 传真:010-66095627 010-66050293
邮 箱:66050290@163.com
联 系 人:王成英 15901380821 沈 昉 13466648824
附件:1、电视采访、专题拍摄及电视展播活动参加确认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1:
电视采访、专题拍摄及电视展播活动参加确认表
单位名称 | | 网 址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姓 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手 机 | |
职 务 |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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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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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本次活动由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发起,采访、拍摄、制作播出全程均免费。如您决定参加,务请及时回传《确认表》以便统一安排相关采访、拍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