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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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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1-07-29
 
关于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省联社幼教中心,各出资企业:
    为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彻底变革农资经营服务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优势,现就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增强建设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的紧迫感
    自2003年以来,全省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进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2008年提出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方式、建设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技术服务广泛开展,以农资联采、直供为重点的经营服务方式创新在一批县(市、区)实现突破,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供销合作社尚未摆脱“一买一卖”的传统经营方式,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缺乏信心、缺少手段,导致网络不健全、服务不到位、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联采和直供推进缓慢,直接影响了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速度与质量。
    农资经营是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主营业务,也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领域。加快农资经营服务方式创新、建设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既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也是加快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要,意义重大。当前,我省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加快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这就要求全省供销合作社必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发挥自身优势,彻底变革农资经营服务方式,加快构建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重要保障。
    二、明确要求,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当前,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县域为基础,培育龙头公司,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枢纽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构建营销网络,全面加强技术服务,大力推进联采、直供,努力建立起与农产品经营服务相融合的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根据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的启动和发展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建设县域营销网络。以县联社为主导,组建供销合作社具有控制力和配送能力的龙头公司。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作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直营店、整合村级加盟店,尽快形成以县公司(配送中心)为龙头,以乡镇直营店为骨干,以村级加盟店为基础的县域农资经营网络。有条件的市,可以由市联社整合全市资源组建龙头公司。同时,要创新发展新型农资营销队伍,建设直接面向农民的经营服务终端。强化运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不断提升网络运营管理水平。
    (二)建立技术服务系统。支持龙头公司设立技术服务中心,在规模较大、覆盖面较广的直营店设立庄稼医院,整合利用有关部门的技术、设备、人才等资源,广泛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各种技术服务,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条件的企业可建设掺混肥生产厂或车间,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各类专用肥。
    (三)推进农资直供。注重开拓规模用户市场,积极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村委团购、种田大户等各种规模用户开展农资直供服务。要全面融入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把果品、蔬菜等经济作物和粮棉油等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所需农资全部纳入直供范围。同时,要积极推进化肥直施业务,建设专业服务队伍,增加农用器械,真正将农资经营纳入农业生产的产业链之中。
    (四)扩大农资联采规模。探索与上游生产厂家合作的途径,整合系统内现有市场资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推进相结合,扩大农资联采规模,优化农资品种,推进农资品牌化经营,为农民争取更多利益。支持各市、县(市、区)联社从拥有总经销总代理资格、最具价格优势的商品做起,逐步开展区域联采。对有关市联社和省联社农产品公司开展的化肥联采业务,要及时跟踪调研,提供指导帮助。继续探索单项品种的全省联采,创造条件搭建全省农资联采平台。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一)坚持典型引路,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坚持典型引路的基本工作方法,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汶上县建设大田作物产业链、惠民县实施低碳施肥技术、章丘市联合上游厂家、东昌府区建设新型农资营销队伍等创新农资经营服务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巩固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优势,扩大农资市场份额。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之间要加强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借鉴,共同发展提高。省、市联社要积极培育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全面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二)促进资源整合,形成推进发展的合力。加大整合力度,将农资和农产品经营服务紧密结合,共同推进。坚持走联合发展的路子,加强县级供销合作社之间的横向联合和省市县供销合作社之间的纵向合作,在实施商品联采的基础上探索推进产权联接。将原已改制企业和分散经营的职工等各类经营主体纳入经营服务体系之中,整合聚集经营、技术、人才等各类社会资源,增强供销合作社控制力,形成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三)加强职工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尽快建立由省、市、县三级联合社和公司企业分工负责的人才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紧紧围绕农资经营、农化服务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采取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培训方式,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以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和经营服务水平。当前要重点培训一线员工,切实提高经营服务终端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争取支持配合,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对农资经营管理的相应职责和相关政策。加强与各级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资打假工作,进一步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净化农资消费环境。主动与科技、农业、农机等部门搞好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密切与高校、科研等机构的合作,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加快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发挥各级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农资行业自律,维护农资企业和农民合法权益。
    (五)强化督导考核,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强有力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按照不同类型确定目标责任,加强督导考核,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要针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排除发展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确保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附:全省供销合作社县域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分类名单及2011年工作标准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全省供销合作社县域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分类名单及2011年工作标准
 
    根据全省县域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不同情况,分以下三类提出工作标准要求。
    一、拥有具有控制力的龙头企业、网络比较健全、直供规模较大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共26个。
    具体名单如下:
    章丘、高青、沂源、临淄、滕州、山亭、台儿庄、招远、莱阳、安丘、诸城、高密、临朐、曲阜、汶上、乳山、荣成、莒县、五莲、惠民、平原、东阿、河东、莒南、蒙阴、郓城。
    工作标准如下:
    1、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调整公司股本结构,提高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进一步增强供销合作社控制力。
    2、面向农民开展化肥直供,开拓规模用户市场,特别是围绕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跟进化肥直供。2011年化肥直供量达到总销量的40%。
    3、建立技术服务系统,在公司内部设立技术服务中心,在规模较大、覆盖面较广的直营店设立技术服务站或庄稼医院,配备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全面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技术服务,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4、建立信息服务系统,对所有农业生产的需求信息和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全部实施信息化管理。
    5、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或利用自身建设的融资服务体系,向农民发放农资购物服务(优惠)卡,为农民提供购物便利。
    6、恢复和扩大农药经营,并逐步向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经营领域拓展,不断扩大经营服务范围。
    7、创造条件,单独或者合作建立掺混肥生产厂或车间,以生产、销售适合当地土壤和农作物需要的专用肥。逐步探索与生产厂家合作,从原料供应到生产和销售达标且适合当地市场需求的专用肥。
    二、拥有龙头企业、网络框架趋于形成、化肥直供开始启动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共47个。
    具体名单如下:
    济阳、历城、胶南、胶州、平度、桓台、枣庄市中区、峄城、薛城、牟平、蓬莱、栖霞、寒亭、坊子、潍城、兖州、金乡、邹城、嘉祥、鱼台、新泰、肥城、东平、岱岳、文登、岚山、东港、莱城、博兴、沾化、邹平、齐河、临邑、禹城、庆云、宁津、乐陵、夏津、武城、东昌府、茌平、莘县、沂水、费县、兰山、成武、鄄城。
    工作标准如下:
    1、供销合作社对公司控股或持大股(不低于34%)。
    2、加快营销网络和配送中心建设,完善网络配送功能,提升配送能力。尽快完成“四统一”农资直营店的布局和建设,大力发展加盟店。2011年形成功能较为完备的连锁经营网络。
    3、将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与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启动与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各种资源,建设经营网点、创新终端服务、开展化肥直供。2011年化肥直供量达到总销量的20%。
    4、探索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技术服务,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5、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其它方面有所突破。
    三、起步较晚、发展较慢、仍处于启动阶段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共40个。
    具体名单如下:
    长清、商河、莱西、城阳区、周村、淄川、博山、张店、利津、广饶、河口、垦利、东营区、莱州、寿光、昌邑、青州、梁山、任城、泗水、微山、宁阳、泰山区、无棣、滨城区、陵县、高唐、阳谷、冠县、临清、沂南、平邑、郯城、临沭、罗庄、苍山、巨野、单县、曹县、定陶。
    工作标准如下:
    1、整合县域资源,年内组建起供销合作社主导的、具有一定配送能力的龙头公司,加快建设直营店和加盟店。
    2、以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创新为突破口,面向规模用户,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启动化肥直供业务。2011年化肥直供量达到总销量的10%。
    3、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其它方面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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