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供销社系统融资服务体系
建设情况专项调查研究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省社有关出资企业:
为落实全省供销社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加快全系统融资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步伐,推进融资服务体系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就全省供销社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专项调研。
一、调研时间及内容
时间:6月7日-7月7日。
内容:各市、各单位参与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以及所面临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打算。
二、调研方式
坚持开放调研的原则,系统内采取全面摸清底数与深入到典型单位调研的方式,系统外采取上门走访(金融办等政府部门、有代表性的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实地考察(外地的典型案例)的方式进行。
三、调研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要求推进。这次调研工作,要准确把握国家和省里有关金融服务,特别是农村金融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尤其是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关于“鼓励供销合作社的企业法人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村镇银行,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和省政府鲁政发[2010]31号文件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托生产经营合作,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开展信用合作。支持县及县以上联合社组建融资担保机构,搭建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的融资平台。······探索建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之间的资金调剂机制。鼓励供销合作社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精神,要在现行金融法律法规框架下,重点把以上政策作为指导我们现在及今后开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准绳。
2、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本着安全、高效、稳健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融资服务是供销社的新兴产业,涉及到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问题,对于促进供销合作经济的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既要鼓励发展创新,不断提高效益和效率,又必须时刻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按照安全、高效、稳健的原则,依法推进农村金融创新。要从单位实际出发,选准工作切入点,制定科学发展规划。
3、切实加强领导,实行调查责任制。鉴于这次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和融资服务的特殊性,要求各市、县供销社及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班子或安排专人负责,实施调查责任制,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调研报告应包括近年来开展融资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思路,特别是今年的工作打算,对省社推进这项工作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做到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填报附表数据一定要真实,附表必须有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省社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抽查,如填报不实,将追究填报人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各市、各单位将调研报告、附表纸质版(各一份)和电子版于7月7日前报省社合作指导处。
联系电话:0531-88596522
邮 箱:rongzifuwu@163.com
联 系 人:闫长国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