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经字[2010]115号
关于进行全省供销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进展情况的调查通知
各市供销社,省社各出资企业:
按照全国总社《关于全国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供销厅合字[2010]61号)的要求,为更好地总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好的做法,研究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省社决定,对全省供销社土地确权登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
土地确权是确保供销社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是抢占农村阵地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供销社持久发展的切实需要。自省社与省国土厅联合转发加快供销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以来,有相当部分供销社按照统一部署,充分利用这次政策机遇,摸清自身情况,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扎实推动,确保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市供销社和省社各出资企业按照全国总社供销厅合字[2010]61号文件要求,以201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一次阶段性土地确权登记情况调查(调查表附后)。有关情况及调查表汇总后务必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省社经济发展处。
联 系 人:孔祥高
联系电话:0531—88596516
附件: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进展情况调查表
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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