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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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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30
供销合字[2009]12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社:
    为进一步开拓终端市场,山东省供销社在5月份与北京物美集团成功举办“农超对接”的基础上,9月中旬,又组织58个县级供销社与60家全国经营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公司、著名的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产品专营公司,在济南开展了“优质蔬果基地—市场对接洽谈会”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经运作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县(市、区),与优秀的商家建立了更密切、更广泛的关系,进一步拓展了合作经营的品种和规模;正在启动的一批县(市、区),找到了合作的商家和进入市场的途径;参加现场观摩的县(市、区),增强了加快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信心;全省供销社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此次洽谈会的成功举办,证明我省供销社已经站在全国农产品经营创新的最前沿,各地供销社要认真总结这次洽谈会以及一年多来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经验,充分利用山东省供销社已产生的影响和树立的形象,抓住历史性机遇,全力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巩固发展与各大中城市商家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认真扎实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基地,不断扩大基地规模和增加生产品种。起步较晚的县(市、区),要力争在新的生产经营年度,搭上农产品经营创新的班车,步入发展的轨道。各市级供销社,要在省社的组织安排下,建立信息统计调度制度,研究制订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建立基地验收和产品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信息和交易平台。
    在总结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省社拟订了《山东省供销社进一步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作为讨论稿发下去,请各级供销社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落实。
    附件:山东省供销社进一步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讨论稿)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供销社进一步推进农产品经营
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增加农民收入,确保食品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扩大城乡消费,山东省供销社于2008年初探索启动旨在促进农产品进城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为尽快形成全面推进的条件,在总结一年多实践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推进的工作方案:
    一、基本思路
    农产品特别是蔬菜果品等生鲜产品,其消费、生产、流通具有突出的特点:作为人民群众的主要食品,必须安全、鲜活,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作为农产品的生产,由于农民处于分散经营状态,难以实施标准化和规模化;作为改革开放之后最早放开搞活的农产品流通,形成了由千军万马搞贩运和遍布各地批发市场组成的经营格局,它对发展生产、丰富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但由此造成的诸多不确定性,对生产和消费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负作用。
    当前,城市居民要求提高生活质量,农民企盼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顺应城乡人民需求和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商业企业特别是零售连锁企业都将增强竞争力的希望寄托于蔬果等生鲜食品经营的提升。建设新型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已是经济社会生活所面对的重大课题。将生产基地与终端市场紧密连接形成一体化的经营格局,是破题创新的基本途径。而开辟这一新的途径,必须由既能联系农民、又具有进入市场能力的经营服务主体提供系列化服务,将农民的分散行为转化为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为农产品直接进入终端市场创造基本条件。
    山东省供销社作为党委政府直接领导,长期植根于“三农”之中、以网络状分布的系统经济组织,在处置经济转轨所形成的矛盾和问题的同时,致力于建设一个连接城乡、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在采取现代经营方式,启动推进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工业品下乡的同时,自2008年初开始,有七十多个县(市、区)相继启动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农产品进城的新途径,目前,全省供销社组织农民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320个,涵盖了山东省的主要农产品;与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广州等十几个大中城市的连锁零售企业及其它优秀经营主体建立了合作关系。由此,基本建立起连接生产和市场的运营模式,它对适应城乡人民生产生活和商业企业发展需要,对扩大消费、启动内需,已显示出重要价值和作用。依据农产品生产、消费、经营的特点和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总结全省供销社的成功实践,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应遵循如下基本途径:以创建品牌为目标,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信用合作和融资服务为重要手段,创新商业模式,由供销社与农民及相关主体共同建立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新型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
    二、组织运营体系
    从2009年秋季开始,在下一个生产经营年度,至少在三十个县(市、区)建立起完备的农产品组织运营体系。其基本要求是:由县级供销社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情况,确定产品和生产区域,由所在乡镇的基层供销社,组织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社,在农资、农产品等经营公司支持下,为社员提供系列化服务,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县级供销社为主要出资人,与基层供销社和相关经营服务主体组建农产品经营公司,由公司确定产品的市场定位,安排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与终端市场的经营者合作,将合作社社员生产的优质农产品提供给消费者;在县级供销社和基层供销社推进的基础上,省市供销社组织各地供销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调配产品和市场,直至搭建全省农产品交易平台。
    围绕组织运营体系运作的关键环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一)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每一个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或优势产品,建立若干生产基地,由所在地的基层供销社领办专业合作社,并完成注册登记。根据国家颁布的蔬果产品标准,制定生产操作管理规程。基层供销社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为合作社社员提供良种、农资、科学施肥用药、气象预测、生产技术、资金互助等诸环节的服务。组织参加合作社的种养殖能手建设示范田,为其他社员做出示范。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试验田,开发新产品。在基地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药残检测、气象监测等设备,设置制冷和仓储设施,建设集散场并配置加工包装等设施。由基层供销社组织信息的收集和传递,纳入公司建立的信息系统。
    (二)开辟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按照减少经营环节的要求,由农产品经营公司开辟新的进入市场的形式和渠道。一是与大型连锁超市公司合作,建立直采或直供关系。可借鉴的案例是:物美控股集团公司与山东14个县(市、区)供销社合作,直接采购品种达50多个;部分县(市、区)分别与南京苏果,北京京客隆,上海、北京、天津家乐福,河北保龙仓,山西美特好,深圳天虹等10多家超市连锁公司,建立了单品或多品的直供关系。二是与从事农产品经营的专业公司特别是零售商共同开发终端市场,进而通过整合人力资源、公司并购等途径,直接进入零售终端,将生产与市场完全整合为一体。可借鉴的案例是:淄博桓台县供销社将当地最优秀的蔬菜零售商纳入农产品经营公司,使公司承接了淄博、德州等城市大卖场的蔬菜柜台;鲁南的几个县(市、区)供销社正与南方最优秀的一批蔬菜零售商探讨基地与柜台共享机制。三是在大型批发市场建立优质农产品专区或专柜,作为直供的窗口并发挥调节作用。可借鉴的案例是:苍山县供销社的农产品公司在上海最大的江桥批发市场建立了专区,对超市公司和优秀的零售商,批发直供优质农产品;部分县(市、区)供销社正着手在北京的新发地、大洋路,南京江宁、广州江南、深圳布吉、石家庄桥西等全国著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区或专柜。四是直接与国外农产品供应商直至零售商建立直供关系,探索质量有保证、经营有效益的新的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形式和途径。可借鉴的案例是:拥有优质基地的文登市供销社果品公司,与俄罗斯最大的蔬果超市供货商签订了直供果品、蔬菜4000吨的合同;临沂市供销社组织六个县区,为全球草莓经营规模最大的乔瑟公司,建立了3000亩的标准化草莓生产基地。
    (三)加强协调,推进合作。全省供销社系统对实施标准化生产的基地和产品进行备案;在全省建立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生产经营的进展情况;省市供销社为有意合作的各路商家提供咨询服务;在秋、冬、春三季,举办全省基地--市场对接活动;根据各方经营者的要求,省社在全省各地供销社之间、各地供销社与商家之间做好日常协调,以实现产品与市场的共享;从建设信息平台起步,创造条件,组建全省农产品经营公司,建设没有批发市场的“批发市场”。
    三、运营和激励机制
    完善强化供销社的组织体系,以建立形成一个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运营机制。各级供销社特别是县级供销社,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和职能,成为组织农产品进城的组织运营核心;由县级供销社直接掌控的基层供销社,要深深扎根于“三农”之中,拓展经营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成为组织农民实施标准化生产的主导力量;供销社主导的农产品经营公司,要加大整合资源、创新经营的力度,不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对生产发挥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支撑作用。通过建设完善由县级供销社、基层供销社、农产品公司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形成职责明确、紧密相连的产业化经营格局。
    着眼于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健康持续发展,建立生产者、经营者和供销社共同受益的分配机制。其基本原则是:将由于减少经营环节、提高产品质量而增长的利润空间大部分留给农民,供销社和经营者主要靠扩大经营规模,延长产业链和带动相关经营领域增加收益。作为农民,通过供销社提供的系列化服务,使其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减少20%以上,劳动生产率提高50%以上,交售价增加10%以上;作为消费者,以低于或等于农贸市场的价格,得到安全、新鲜的农产品,享受到优质服务,同时,使不同的消费需求得以实现;作为超市公司,以生鲜食品销售的攀升,带动整体的繁荣发展;作为其他零售商和农产品经营公司,减少损耗,规避风险,获取规模效益;作为基层供销社,在提供系列化服务过程中,建立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价值链;作为全省供销社,由此恢复在农产品经营领域的地位,在建立经营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实现新时期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200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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