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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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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9-07-10
供销办字[2009]77号
 
 
关于召开全省市级供销社主任座谈会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
    经研究,决定近期召开全省市级供销社主任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议题:进一步学习贯彻4月28日至30日在潍坊召开的全省县级供销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上半年工作,分析形势,就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统一认识。
    潍坊会议形成了两个文件和四个工作方案,近期省联社又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讨论稿)》,并对原《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作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全面启动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讨论稿)》,同时正在拟定《关于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待定稿后另行下发)。请各市供销社认真学习讨论,做好与会准备。
    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目录
    2、关于全面启动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讨论稿)
    3、关于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讨论稿)
 
 
 
                          二○○九年七月九日
 
 
 
 
 

附件1
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目录
 
    1、《关于开展创建新时期优秀县级供销社活动的通知》(鲁供字[2009]14号,已发)
    2、《关于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要求的通知》(鲁供字[2009]13号,已发)
    3、《日用品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工作方案》(供销办字[2009]46号,已发)
    4、《关于全面启动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讨论稿)》(附件2)
    5、《关于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讨论稿)》(附件3)
    6、《创新农村融资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方案》(供销办字[2009]46号,已发)
    7、《棉花经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供销办字[2009]46号,已发)
    8、《关于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正在拟定,另发)

 


 

附件2
关于全面启动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
(讨论稿)
    
    2008年秋季,省社提出彻底变革农资经营方式,建设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半年多的实践进一步证明,建设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条件,是实现新时期供销社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全面启动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   认识把握建设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的基本要求
总体要求是:立足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供销社发展,从县域整合资源起步,将农资供应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将经营与服务融为一体,不断拓展延伸经营服务领域,全面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整合资源,组建农资公司。采取收购、改造、新建等方式,组建并逐步发展壮大由供销社主导的农资经营龙头公司,在县域内统一管理和运营供销社系统拥有的化肥品牌、货源、渠道和网点。基层供销社要逐步进入公司,成为公司股东。
    (二)发展直营店,建设经营服务终端。借鉴日用品网络的做法,由公司与基层社合作,在乡镇驻地和农村社区,建设直接面对农民的农资直营店,使其成为公司和网络运营的骨干力量。
    (三)围绕农业生产,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在公司建设技术服务中心,在直营店逐步建设技术服务站。根据当地农作物品种、土壤结构和生产要求,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科学用药。公司建设混制配方肥的工厂或车间。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形成包括检测分析、方案设计、制肥供应、技术服务等若干环节的完整的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四)减少环节,建立新的经营秩序。由基层供销社组织,按照县域内的统一价格,将化肥等农资商品由配送中心和直营店直供农民,改变零售混战的局面,建立新的秩序。
    (五)开辟新的农资项目,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在创新化肥、农药经营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将种子、农机、生产设施用材等商品,纳入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六)建设信息系统,提升运营效率和水平。由公司建立信息服务系统,将农民的生产、需求和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部纳入,为建设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明确任务,全面启动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自今年秋季开始,在全省全面启动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已进入试点工作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步伐,在从秋季开始的下一个生产经营年度中,基本形成农资经营服务的体系框架。这些单位是:沾化、平原、桓台、沂源、滕州、莱阳、高密、惠民、乳山、莒县、临邑、河东、莒南、东阿、成武、山亭、招远、郓城、枣庄贵诚农资、烟台市农资等。对上述单位的具体要求是:在一年时间内,建立县域内或区域内最具实力的农资龙头企业;公司配置土壤检测分析设备,组建技术服务中心,建设生产配方肥的工厂或车间;公司在每个乡镇建立公司的直营店;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建立提供有效服务的技术服务站;围绕主要作物,在每个乡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对科学施肥的示范园,必须同时实施各项生产技术,确保产生优质高产的明显效果;至少选择一项农产品,从创新农资经营服务入手,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化肥直供,使其在一部分乡镇和村庄成为基本经营方式;建立起包含农业生产和农资经营服务在内的信息系统,至少覆盖1万户农民;开拓出化肥、农药之外的农资经营项目。
    未纳入第一批试点范围的县(市、区),要借鉴已经启动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单位的经验,在新的生产经营年度,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建设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可以从部分乡镇起步,从一两个环节突破。将成效显著、推进速度快的单位随时纳入到重点培养和支持的范围。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在全省形成全面推进的局面,使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进入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三、转变观念,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一)彻底转变观念,坚定变革的信心。农资经营是供销社历史最久、规模最大、与农民联系最广泛最密切的一项事业,摒弃陈旧的经营方式,建设新型的农资经营服务体系,事关供销社这一支柱产业的兴衰,直接影响整个农村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各级供销社特别是县级供销社,必须以彻底变革的决心和气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全力推进。
    (二)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的作用。建设农资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重点在于创新和强化终端服务,变革经营方式的关键在于转变基层供销社的传统经营模式,为此,必须将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与基层供销社的发展紧密结合,同时启动和推进。要重视转变经营方式对基层职工就业造成的影响,做好思想工作并予以积极引导,在新型经营服务体系中为职工找到新的岗位。
    (三)科学安排,重点突破。既要作出全面安排,又要注意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和易于突破的环节尽快推进。今年秋季,要全面推动以优惠价格向农民直供化肥,以此赢得农民信任,迅速扩大影响,争得市场份额,为全面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四)推进合作,联合发展。鼓励、支持县级供销社之间的横向联合和省市县之间的纵向合作,同时,努力探索与上游厂商合作的途径,在更广阔的领域建设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附件3
关于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
(讨论稿)
 
    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搭建为农民生活服务的平台,是全省供销社建设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自2005年以来,全省有近百个县(市、区)启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已有一批县(市、区)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受到农民的普遍拥护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成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为更加有效地推进试点工作,尽快形成全面发展的格局,就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
    必须充分理解和继续坚持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即立足于农民的物质生活,以现代商品经营服务方式为基础,整合带动其他物质文化项目,为农民提供社区生活的载体,打牢供销社在农村的根基。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必须遵照省政府鲁政发[2007]64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即政府引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根据上述原则和要求,注意把握好几个主要问题:
    1、适应农民的实际需要,设置经营服务内容和项目。首先要着眼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设置物质生活项目,对于农民急需、即便微利甚至暂时不能赢利的项目也要予以安排。不断拓展经营服务内容,特别是根据农产品和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逐步增加生产服务项目,使社区服务中心同时具备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功能。与有关部门合作,整合资源,适当设置农民需要的文化项目,但要从实际出发,注意设施的综合利用,以节约投资和运营成本。
    2、采用先进经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掌握和运用现代商品经营方式,是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的基本条件,因此,供销社必须在组建超市公司、发展农村经营网络的基础上启动和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除日用品超市外,服务中心的农资店也必须实行连锁经营,并逐步配备土壤检测等设备,形成技术服务功能。其它服务项目都应逐步实现连锁经营,以规范化、标准化的运作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3、科学布局,集聚发展资源。建设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需要聚集若干资源和要素,为此,应选择基层供销社状况好、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组织有号召力、财力较强的乡镇集中布局,以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显著成效,迅速形成影响力和带动力,为全面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创造条件。在实施村庄搬迁,通过“并村”建设农村新社区的地方,要抓住机遇,择机而入。
    4、精心运作,掌握建设运营的主动权。按照重质不求量的原则,做好试点工作,充分展示社区服务中心的价值和供销社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辅之有效的宣传、推介,由此赢得党委政府和各方面的信任,支持供销社整合聚集资源,担当起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主体。对于党委、政府直接推动组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地方,供销社要积极参与但不可一哄而起,应在具备建设条件的地方有选择地安排经营服务项目,力争为农民提供最好的服务,为最终承担主办任务、实现低成本发展做准备。
    5、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的主体作用。基层供销社是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主体,社区服务中心将成为基层供销社最优良的资产和经营服务的主阵地。要把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与基层社的改革发展紧密结合,共同推进。
    二、明确任务,创造全面发展的局面
    目前,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尚处于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试点阶段,按照上述要求,使越来越多的县(市、区)相继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是全省供销社面临的主要任务。
    总结先进单位的经验,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的县(市、区)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开展试点的地方为农民提供了优质综合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真正成为当地农民社区生活的重要载体。2、党委、政府和各方面对供销社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主导作用给予认可,制定并落实全面发展所需要的政策和措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资金补贴占到建设总投资的一半以上。3、供销社的投资取得合理收益,具有良好的增值空间。
    按照上述条件,全省有7个县(市、区)基本进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它们是莒南、邹城、邹平、成武、临邑、高密、东港。要求这些县(市、区)供销社,更深刻地认识和把握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和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社区服务中心在为农服务中展现出更显著的成效,在建设农村和谐社会中展现出更大价值。在党委政府和各方支持下,用2-3年时间,完成社区服务中心在全县(市、区)范围内的布局。
    正在试点的其它单位要悉心学习已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的县(市、区)的经验,认真总结试点情况,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争取党委政府和各方面的支持,加大整合资源力度,努力创造加快发展的条件。经过全省供销社的不懈努力,使各县(市、区)相继进入全面发展的阶段,形成全面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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