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访问: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省社概况 省社要闻 公告会讯 省社文件通知 供销信息 省社领导讲话 督查督办通报 主流媒体看供销 基层社改造 图片新闻集萃
机关党的建设 机关廉政建设 社有企业改革 农业生产服务 教育与培训 农村流通服务 合作金融服务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 农民合作社发展 安全生产与统筹
省社文件通知
 
事业单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省社机关服务中心
省供销社幼儿园
出资企业
山东供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棉集团(省棉麻公司)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山东宝福邻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基建储运公司
山东省供销社农产品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省社文件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2-04
关于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
加快推进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发展的意见
 
各市、县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省联社《关于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鲁供字[2008]1号),就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将创建优秀基层供销社作为启动基层组织改革发展的关键举措
    遵循供销社在新时期的定位,全省供销社已形成全面启动、推进改革发展的局面。实现新时期的发展目标,要求供销社必须与农民建立起密不可分的关系;建设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进程,取决于供销社融入农民生产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作为植根于“三农”之中的基层供销社,集组织、服务、指导农民的责任和任务于一身,在建立连接城乡的经营服务体系过程中处于最关键位置,对全省供销社全面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在全省县级供销社已全面启动、加快实施新时期发展任务的新形势下,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成为最紧迫和最重要的任务。
    省联社年初下发的《关于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对新时期基层供销社的地位、承担的任务、体制设置和发展的环境条件作了全面阐述,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推动基层供销社建设的基本措施和工作方法,即借鉴分批启动县级供销社的经验,通过发现、培养和推广典型,带动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全面发展。为此,省联社决定,省、市、县三级联社共同开展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工作。
    二、对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的基本要求
    对纳入全省各级联社创建优秀基层供销社范围的单位,要率先实现新时期的改革发展目标:广泛深入地融入农民的生产生活之中,建立起连接城乡的新型经营服务体系,成为农民最信赖、最拥护的经济组织,成为乡镇党委政府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得力助手,成为培植供销社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
    对纳入省联社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范围的单位,根据上述总体目标,在三年内应达到以下要求:建立起提供规范化经营服务的现代商品经营网络,覆盖所在区域的乡村;围绕粮食和当地主要农业产业,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以包括信用合作在内的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建立起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农资经营服务向生产环节延伸,建立起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完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在区域内的合理布局,使其成为农民社区生活的主要载体。在建设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过程中,成长起具有竞争力的新型公司,拥有方便农民、新颖整洁、布局合理的经营设施,实现资产的积累和持续增值;形成对农村人才、经济组织的凝聚力,使基层社成为聚集农村优秀经营服务人才的载体和平台;形成与建立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相适应的体制和机制,一方面能够与农民和其它经营主体广泛开展合作,一方面通过合理设置产权,在农资、日用品、重要农产品和信用合作等经营服务方面,使基层供销社拥有控制力和主导权。对上述目标和要求,省、市、县三级联社应在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作出细化和完善。
    各市、县联社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各地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的标准和要求。
    三、加强对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求各市、县联社就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工作尽快作出安排部署,并将其进展情况作为评价各级联社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标志。各级联社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审定创建方案,亲自组织交流、培训等活动,亲自总结推广经验。
    (二)自下而上,动态推进。由县、市联社逐级推荐创建名单,省联社在各市联社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省联社直接指导的创建单位。为尽快形成有说服力和带动力的典型,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第一批省联社指导的创建单位掌握在20个以内,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增加和调整创建单位,特别应注意将那些遭受严重挫折后又实现重组发展的基层组织纳入创建范围。对达到省联社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条件的,及时命名为“山东省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
    (三)加强指导,重点支持。对纳入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范围的单位,省、市、县三级联社要从工作指导、资源注入、政策激励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纳入省联社创建范围的基层供销社,由省联社审定其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培训、考察、交流活动,其主要负责人可参加省联社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近三年内省以上每年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资金扶持,被命名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单位后,将给予更大支持;对其成长起来的公司或合作经济组织,县、市甚至省联社可在适当时机注入股份,并帮助到上级工商部门注册,为基层供销社及其负责人搭建更大发展平台;对命名为“山东省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由省联社与省人事厅联合给予记功奖励,并择优推荐为全国总社与人事部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劳动模范;就提高其主要负责人的养老、医疗等保险缴纳基数和在城区帮助解决住房等生活待遇问题,省联社将与市、县联社共同研究相应的办法。各市、县联社也要研究制定支持纳入创建范围的基层供销社的政策和措施。
    (四)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的过程,即全省启动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过程,各级联社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将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的成果落脚到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的启动和发展上。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网站信息导航
版权所有: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办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57号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8596511 传真:053188596619
网址:http://www.cfqhcj.com E-mail:bgswxf511@163.com
鲁ICP备05043458号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