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供销安办发〔2017〕1号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管理 的紧急通知 各市供销社,省社各出资企业、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 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供销社党组的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全省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理清关系,落实责任。各级供销社要对本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理清关系,督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二、坚持依法依规经营。一是严把购进关。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应符合国家《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要求,不购进违禁烟花爆竹、“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二是严把销售关。不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批发零售点要保持与居民和重点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三是严把存储与运输关。 三、加强监管与巡查。各级供销社要加强对所属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和职工依法经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 四、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节日期间各级供销社及社属企业要保持高度警觉,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省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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