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电视会议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 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定于2016年7月27日(周三)下午15时,召开全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电视会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届时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对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作出部署。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济南联通分公司电视电话会议中心(经十路2398号)第二会议室,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与会人员 主会场: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邀请山东银监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供销社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 市、县(市、区)分会场: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科室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基层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县(市、区)供销社抓紧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主动与当地联通公司联系,做好与会各项准备工作。 2.请临沂、潍坊、菏泽、枣庄市做好在当地分会场发言准备。 会议正式通知,另行下发。 附件:主会场与会部门、单位名单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7月25日 附件: 主会场与会部门、单位名单 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委政研室、省编办、省委农工办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金融办、省粮食局、省农科院、省供销社、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省气象局、山东黄河河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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