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转发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青年文明号在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的函 供销合字〔2012〕183号 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出资企业: 现将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青年文明号在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及时总结本系统(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30日前报省联社合作指导处。 联系人:王 红 电 话:0531-88596512 邮 箱:wh20051224@sina.com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2年12月24日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青年文明号在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 鲁创青文字〔2012〕4号 各市、大企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八大确立的奋斗目标上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首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是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业绩的优秀青年集体代表,要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上为全省青年做出表率。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照团省委《关于组织全省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青年文明号在行动”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青年文明号在行动 二、活动对象 全省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 三、主要内容 (一)营造氛围,展示形象。全省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通过形式多样的有形化手段,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充分展示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员工的良好精神风貌。一是在窗口单位入口处悬挂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青年文明号在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横幅或用LED屏循环播放;二是在醒目位置按规定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争创集体应上墙公布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在显著地方摆放服务手册和服务联系卡等资料;三是青年文明号集体员工要佩戴青年文明号徽章和青年文明号绶带,是团员的要佩戴团徽,在服务场所增设青年文明号服务台。要通过宣传氛围的营造和良好形象的展示,把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及青年员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情传递给每一个服务对象,扩散到社会的每个角落。 (二)深入学习,提升服务。各市、各大企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组织本市、本单位(系统)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负责人十八大精神专题辅导班,帮助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学深学透十八大精神。二是各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要狠抓集体内部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积极开展 “从身边变化说发展”、“我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态环保·青年先锋”等主题团日活动,以及十八大精神宣讲解读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有效调动青年员工的学习积极性。三是注重引导广大青年文明号员工把学习成果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通过开展“服务之星”评比、“最美微笑”评比、“递一杯水,送一片心”等活动提升服务质量,以良好的的精神风貌宣传十八大精神。要引导员工把学习过程中迸发出的对祖国、对党、对工作的满腔热情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志愿公益服务、弱势群体帮扶等活动回馈社会,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靓青年文明号品牌。 (三)对照总结,推动工作。全省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要注重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推动工作上,实现工作学习双促进、双丰收。一方面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的丰富内涵,联系工作实际,发挥青年文明号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青年文明号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另一方面要把学习十八精神与回顾总结本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历程相结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精心谋划下一步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向高质量、高标准、严管理的方向发展,向科学化、规范化和效益化的模式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市、各大企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青年文明号在行动”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积极谋划,及时制定本市、本单位(系统)的活动方案,组织指导所属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集体)迅速行动,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要严格落实“把握准确性、注重普遍性和体现“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的原则,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各市、各大企业、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对学习活动的总结、提炼、宣传,及时发现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通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团省委部署开展的“千网联动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活动、“感悟十八大·青春正能量”主题微博编创传播活动和“青春共话十八大”手机报主题学习宣传活动等,广泛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扩大活动影响,形成活动声势。 (三)信息反馈。各市、各大企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市、本单位(系统)的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可随时总结上报。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市、各大企业、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适当调整下一届次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的分配名额。 未尽事宜,请与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刘金东 联系电话(传真):0531—82073880 电子信箱:sdqnwmh@163.com 山东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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