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社出资企业: 2012年元旦和春节将至,为贯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元旦春节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扩大市场消费文件精神,就我省供销合作社做好“两节”期间商品供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货源,扩大市场份额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握好元旦、春节居民消费特点,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供应,加强宣传促销,营造节日气氛,加强店面管理,在做好商品促销的同时,以整体宣传为重点,突出供销合作社农村市场流通主渠道地位,树立新时期供销合作社良好形象。 二、严把商品质量,确保消费安全 各级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要本着对供销合作社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确保经营商品货真价实、保障消费安全,尤其是对糖酒类、食品类、鲜活农产品,一定要加强商品检查,严格执行食品经营有关制度,确保消费安全。 三、做好工作预案,保障商品供应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制定应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导致的商品供应紧张等异常情况发生时的供应保障预案,要积极关注天气预报,加强市场监测,了解市场供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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