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社,有关地、市、县供销社:
今年是供销社进入“十二五”重要发展阶段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好国务院40号文件精神的关键一年。为了进一步提高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财会人员资本运作、公司治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知识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工作质量,突出抓好政策资金、资产盘活、社有资产监管、“新网工程”资金管理等项工作,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总社培训中心特举办本次培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1、结合供销社实际,帮助社及社属企业负责人借助财务报表把脉企业运营,从财务管理角度审视企业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改善资源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
2、讲解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国家和总社有关财务管理与核算、资产监管、新网工程资金的使用管理、投资绩效和“十二五”期间供销系统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相关财会事项处理、解决实际疑难问题。
二、培训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等基础知识实务操作
2、供销企业税务知识及合理避税
3、供销系统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4、供销合作社审计理论、审计经验
5、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及管理办法
6、现行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管
7、财务报表的阅读和分析及财务诊断
8、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职业道德
9、现场互动交流、问题答疑。
三、培训方式及培训证书
培训班采用授课、答疑、研讨、交流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将由总社培训中心颁发培训证书,请携带二张2寸免冠照片。
四、参加对象
各地各级供销合作社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 财务、审计、资产监管部门负责人,专职和兼职财会骨干人员;社属企业、合作组织、职业院校主管财 务的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负责人及财会骨干人员等。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100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当日交纳,统一开具报销票据。
六、培训班时间和地点(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开班前七日另行通知)
第二期:2011年9月16-19日;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第三期:2011年11月25-28日; 地点:广东深圳
七、报名及联系办法
请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下发此通知或派员参加,各报名参加学习的同志,请务必在开班前10天报名。会务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七日内寄发《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日程安排等事项。
工作站电话:010-88115220 88110951 传真:010-88115220
报名电话联系人:陈 佳 韩志刚
总社培训中心:010—64612086 梁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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