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字[2011]132号
转发全国总社《关于推进“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
直销中心”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农产品公司:
现将全国总社《关于推进“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直销中心”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选择适当的经营方式,并严格按照全国总社规定的参展对象及条件,尽快确定参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及产品(每个市不少于3个专业合作社),以市社为单位于9月3日前以电子版报省联社合作指导处,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进京参展销售准备工作。
全国总社以优惠的政策推进“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直销中心”建设,为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进京展示和销售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能否充分利用好这个长期展示窗口和固定销售平台是对各地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的一次检验,省联社将这项工作的组织情况作为对各地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落实。
联系人:刘波、李业兵
电话:0531—88596513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推进“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销中心”建设的通知 供销厅合字[2011]6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五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双向流通”优势,推进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帮助专业合作社畅通销售渠道,促进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总社联合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利用新合作广盛园华夏特产中心(以下简称广盛园)现有场馆,建设“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北京)直销中心”(以下简称直销中心),作为系统内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的长期展示窗口和固定销售平台。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直销中心建设背景 广盛园由总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企业“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公司)联合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现有经营面积2.7万平方米,上下共五层,地下一层为便民超市,地上四层按省(区、市)设31个馆(港、澳、台为一个馆)专门销售全国名优特农副产品。自2010年1月开业,至2011年6月底已成功招商1086个品牌,1135个品种的“原产地、原风味、原生态”的名优农副特产进驻广盛园,其中有18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231个品牌农副特产进驻,成为全国各省(区、市)名优特农副产品在北京的重要展示和销售窗口。 直销中心由新合作公司出资企业——北京新合作广盛园华夏特产商贸有限公司负责承办(以下简称新合作广盛园公司)。直销中心在现有广盛园基础上,进行完善、提升,仍以省(区、市)为单位设立经营场馆,在各省(区、市)现有场馆内,增加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名优特农副产品专区。新合作广盛园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把直销中心推向首都市场,并利用新合作经营网络逐步把产品推向全国。 二、实施办法 (一)经营方式 新合作广盛园公司从30个场馆(除港澳台馆)各拿出不少于300m²的经营面积(根据需要还可扩大),设立各省(区、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销专区,专区采用专门标识,专项管理。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可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直销中心进行长期固定销售,主要采取联营、代销、租赁三种经营方式。进入直销中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承办方新合作广盛园公司签订产品联营合同或产品购销合同,也可直接租赁场地,由新合作广盛园公司统一销售、统一收银、统一结算、统一管理。 (二)营销方式 为最大程度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新合作广盛园公司在营销方案上采取多种方式: 1、零售 通过广盛园销售平台,加强宣传,让北京市民知道“广盛园”,知道“直销中心”,让老百姓不出北京就能买到全国各地“原产地、原风味、原生态”、“新鲜实惠”的农副土特产。 2、批发 通过直销中心销售平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批发给超市、小型特产店、饭店、社区店、网店等各种零售商及终端客户,坚持薄利多销的原则,多走货走量。 3、团购 北京团购市场很旺,特别是对优质农副土特产的需求很大,对中央机关、部队、学校、央企等消费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团购。 4、旅游市场 直销中心位于海淀区四季青闵庄南路,是去北京香山、植物园的必经之路,离颐和园只有五分钟车程,直销中心将充分利用这个优势,与各旅行社开展合作,让直销中心成为游客购买全国农副特产的必选之地。 5、网上销售 新合作广盛园公司合作建设的专门销售农副特产的网上商城——“万特广场”已正式上线,直销中心可以通过“万特广场”在网上销售农产品。 6、新合作渠道销售 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可通过新合作公司现有的直营店和加盟店进行销售,还可以贴牌生产,包采购和销售。 (三)对象及条件 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系统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名优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进场经营: 1、生产农副土特产品或工艺品; 2、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QS认证,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3、具备独立纳税资格,能够开具农产品增值税抵扣证明。特殊情况不能开具的,由当地供销合作社出具证明材料。 (四)优惠政策 针对连锁超市收取高额进场费、促销费的情况,为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新合作广盛园公司对符合条件进入直销中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场地租赁费、进场费、条码录入费、促销费等;对各地供销合作社重点扶持的专业合作社、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当地政府认定的名优产品,可以优先选择产品展示位置、设立展示专柜、安排专人促销,在广盛园组织的大型专场展示、促销活动中予以重点支持。 三、具体工作 新合作广盛园公司负责直销中心建设的具体工作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的入场销售工作。总社按照行政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直销中心建设过程中予以指导,在建成后帮助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驻。总社合作指导部与新合作公司共同成立协调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 请各地供销合作社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别是惠农、惠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对加入直销中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同时,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充分利用直销中心的平台,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定一位业务处室领导为联络员,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于8月20日前报到直销中心建设协调小组。每个省级供销合作社争取组织不少于50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直销中心,以形成规模优势,促进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销售。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请于2011年8月31日前确定进入直销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组织专业合作社同新合作广盛园洽谈签订合同。直销中心建设协调小组与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协商,于9月初确定各省(区、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销区面积和具体位置,并由承办方进行规划设计和装修,专业合作社产品于9月20日前全部上架,拟于10月1日前举办直销中心开业典礼及新闻发布会。 四、组织协调 (一)直销中心建设协调小组: 总社合作指导部:刘崇高、葛书院 新合作商贸集团公司:郝彦领、徐建良 (二)承办方:北京新合作广盛园华夏特产商贸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北京直销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南路9号 总经理:徐建良 010-88403655 13020007037 联系人:刘扬奇 010-88402275 (传真) 15010996160 邮政编码:100195 邮箱:gsytc0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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