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省供销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听取了2016年系统扶贫开发工作汇报,传达学习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确定了2017年精准扶贫工作意见。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侯成君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在济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供销社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一致认为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既是重大政治任务,又是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更是夯实供销社基层工作基础的有力手段。按照省委关于行业扶贫的要求,省供销社制定了《关于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鲁供字[2016]4号),确定了全系统承担2万贫困户、5万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目标计划;充分发挥供销社特点优势,围绕农村特色产业扶贫,制定了以“三脱四助一扶持”八项扶贫措施为核心内容的《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并作为省委精准扶贫“1+N”方案的重要部分,以鲁扶贫开发[2016]3号文下达全省各地执行。到2016年底,全省供销社系统实际认领贫困人员27941户、56299人,为帮扶带动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7216.37万元,人均增收1282元。其中达到脱贫收入以上的有19279户、32821人,占认领任务的68.49%。其中,青岛、淄博、东营、威海、聊城、滨州6个市全面完成了脱贫任务。 会议强调,2017年全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落实好年度扶贫资金帮扶项目。切实落实好2016年度2000万元省社扶贫专项资金帮扶的扶贫项目,增强帮扶实效性。4月底前完成资金帮扶项目的建设。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待确定后也要抓紧选择优质扶贫项目,于5月底前落实到时位。二是要突出抓好对接“第一书记”促脱贫。省社重点抓好省派第一书记村的脱贫帮扶工作,各市、县供销社要负责本级党委政府派出第一书记村的脱贫帮扶工作。要制定具体帮扶政策措施,强力推进这项工作。三是要做好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的调度汇报。对各级供销社行业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和脱贫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调度,并按要求每季度汇总报省扶贫办。四是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2016年度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要按照巩固提高的要求,继续给予带动帮扶。对自己认领的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各级供销社要普遍进行一次回访,按照被帮扶的贫困人口“知道是哪家供销社对其进行了帮扶,知道供销社帮扶增加了多少收入”的“两知道”要求,巩固供销社帮扶成效。五是要加强宣传工作。各级供销社要总结提炼好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供销社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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