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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召开鲁发〔2015〕1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行前动员培训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7  访问量:

41日下午,鲁发〔20151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行前动员培训会在济南召开。省委督查室督查专员任朝荣通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电报通知和实地检查工作方案,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侯成君介绍近两年来供销社综合改革有关情况和实地检查的重点内容,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侠主持会议,省委副秘书长李永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永红在讲话中指出,对鲁发〔20151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是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鲁办发电〔201629号)作了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组织开展此次专项督查,就是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落到实处,就是要把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落到实处,就是要以督查推动各项改革举措早落地、见实效,确保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要通过开展督查、检查,达到三个方面效果:一是督促各级各部门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各项政策生根落地;二是狠抓协调落实,督促各地更好地谋划和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把握改革举措出台的时机和节奏,协调解决供销社改革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三是狠抓成果巩固,对各地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李永红强调,要准确领会把握当前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山东是国务院批复同意的4个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之一,两年来各项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在很多方面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59月份,全国总社在高密市召开农业社会化服务暨综合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推广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村社共建等经验做法。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各级党委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具有独特优势,必须综合施策,配套改革,部门联动,合力推进。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已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关键是抓好落实。在实地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五个体系、一个机制改革任务,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和方法步骤,深入了解各地推动文件落实的主要措施、政策支持、组织保障、试点任务落实等情况,广泛听取市、县和基层同志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李永红要求,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完成实地检查任务。一要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实地检查工作方案提出的5个方面19项内容开展工作。检查方法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每个组检查2个市,每个市实地察看2个县,并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察看2-3处社有企业或基层社改革发展的现场。二要强化协调配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了解各检查组的进展情况,加强与各参加单位的沟通协作,协调解决实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检查组组长和联络员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工作统筹,科学安排行程,明确组内分工和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完成实地检查任务。三要做好分析研判。各检查组对实地检查中掌握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做好分析研判,既充分反映被检查市的工作成绩,也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这次实地检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委改革办、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供销社组成4个检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分赴枣庄等8市进行。此前,各市已按照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开展了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实地检查结束后,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还将形成综合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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