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供销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发〔2015〕11号和鲁发〔2015〕16号文件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为农、务农、姓农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五个体系、一个机制”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编制实施全省供销社“十三五”规划,引领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发〔2015〕11号、鲁发〔2015〕16号文件精神贯穿改革发展各领域,研究制定并实施供销社“十三五”规划,确保开好头起好步。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动摇,强化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四位一体”,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服务规模化,以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为依托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以“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努力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社将改革试点推延至2016年底,各试点市、县和重点联系县要在原有基础上细化目标任务,确定新的目标考核体系,在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建立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社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等方面继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他市县要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学习试点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尽快面上铺开,取得新成果。按照鲁改组发〔2015〕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察、评估、考核。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基层探索实践,培育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改造提升基层社。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经营服务能力为重点,按照壮大一批、规范一批、扶持一批的原则,对乡镇基层社进行分类改造提升。贯彻落实支持基层社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更多的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争取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激发基层社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规范农民合作社。支持基层社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方式,与农民共同组建专业合作社或土地股份合作社,让更多的农民以土地、股金等方式入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年内,领办农民合作社达到1.5万个。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引导合作社规范管理、科学运行,着力打造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年内,入社社员占农民的比重达到20%,入股社员占社员的比重达到60%。
加强联合社建设。鼓励引导基层社、县级供销社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和产权联结,扩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覆盖面,自下而上逐步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织体系。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工商部门注册为合作社法人,做到基层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两社合一”、融合发展,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组织。年内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达到750个,占涉农乡镇的60%以上。加快组建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力争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推进服务规模化,健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
完善托管服务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托管服务方式,按照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积极推进托管服务向经济作物、养殖业覆盖,扩大饲用玉米、苜蓿、小黑麦等种植面积。按照减、退、转、改、治、保“六字诀”和“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将科技推广应用融入服务规模化之中,积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良种繁育推广、先进机械应用、土壤熏蒸改良、废弃物转化等技术服务,打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为农业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年内确保土地托管面积达到1600万亩,力争1700万亩;完成测土配方、智能配肥、飞防作业各1600万亩。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把为农服务中心作为开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综合平台,积极争取并用好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抓好省政府国债资金重点支持的100个示范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对新建的为农服务中心,协调争取各级政府按总投资的30~50%予以扶持,剩余部分由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和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自筹。创新探索山区丘陵地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模式。年内,确保新建为农服务中心200个,达到850个以上。
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积极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产权联结,大力发展订单生产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农业附加值。引导带动农民发展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提升农业价值链。积极推动农产品等社有企业以产品为纽带,采取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业务合作等方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加快由流通领域向上下游延伸,构建产加销一体化产业链条。
稳步开展合作金融。着眼于构建供销社特色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缓解农民融资难、融资贵,力争到年底,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60个。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力争获颁资格认定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全省的50%以上。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和风险防范,落实县级供销社信用互助业务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探索推进农业互助保险业务,推广济宁、潍坊等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充商业保险的经验,推进小麦、玉米、棉花、花生等补充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县域供销社融资担保业务发展模式,鼓励各市县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共同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或者设立省供销融资担保公司分公司,稳妥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四、紧扣全省 “一张网”,加快建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实施“现代流通+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产供销、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加快构建农产品、农资、日用品“三网”融合,线上线下互促,上下贯通、物畅其流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依托山东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接入“供销e家”电商平台,打造“鲁供e家”品牌,推进日用品统采分销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农资统采分销办法。抓好县级供销京东电子商务公司建设。总结推广基层电子商务成功经验做法,以信息化、标准化、连锁化为方向,改造提升实体网点,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体验店。年内日百B2B统采、农产品电子商务、乡村推广员等要实现大的突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60亿元。
加快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重点建设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创建一批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优化农产品冷藏设施建设布局,打造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组建农民运销合作社,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现有市场升级改造,积极承担政府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产地、销地、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中心、仓储中心累计达到120处以上。推广农产品直供直销模式,探索成立多种形式的消费合作社,发展城市直营店、连锁店和自营超市,推进农超、农社、农餐、农校、农企、农批对接。配合质检等部门探索建设农产品检测认证体系,塑造“鲁供”优质放心农产品形象。
打响为农服务热线品牌。整合系统为农服务资源,建好“96621”热线服务信息库;针对农民诉求,加强调度协调,上下联动,整体推动,解决问题,树品牌形象;打造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开展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与发布,对系统业务发展和农民需求提供咨询服务。
五、创新协同机制,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加大社农结合力度。继续拓展社农结合领域,抓好与财政、民政、商务、农业、科技、工商等涉农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的落实工作,本着开放、包容、共赢的理念,主动对接,真诚合作,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相关公共资源,在农民生产生活服务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加快社社合作步伐。供销社要密切与系统外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社(中心)等的合作,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共享发展良机。年内,纳入供销社服务体系的市场经营主体达到4.6万个以上,服务农民社员430万人。
全面推进社村共建。支持引导基层供销社与行政村、城乡社区共建共享,开展合作经营和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拓展延伸供销社组织和经营服务网络。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行“合作社+贫困户”模式,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方式,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和生态旅游业,将更多的贫困户吸纳到供销社的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形成供销社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提高供销社扶贫开发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年内共建村达到1.3万个以上,最大限度让共建村贫困农民受益。
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社),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经营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年内,社有和参与管理城乡社区服务中心达到2600处以上,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面达到85%。
六、实施社有企业振兴计划,构建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
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围绕强化社有企业服务功能、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制定实施社有企业振兴计划,按照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要求,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将社有企业的经营服务网络与为农服务体系对接融合,延伸产业链条,创新商业模式,开展城市消费合作,加快向行业价值链中高端拓展提升。大力推进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等传统社有企业信息化改造,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经营方式,拓展新的业务空间。
促进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充分发挥山东供销资本投资公司作用,采取资本联合、并购重组、股权置换、项目合作等方式,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农产品公司、农业服务公司以及烟台农资公司等骨干企业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推进与市、县级社有企业的业务、资本、信息和网络联结,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集团化、品牌化经营服务,形成整体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确保经济平稳增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系统经济运行的指导和调控,加快大型社有企业培植和递进培育,增强全省社有企业综合经济实力,确保各项指标平稳较快增长,销售收入、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增长15%、7.5%和10%以上。
七、以“3控3×6+1”为核心,创新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
规范“3控3×6+1”内涵。“3控”,即:省(市)供销社控股社有龙头企业,县级社控股农业服务公司,确保为农服务的方向,做到“为农”;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控股为农服务中心,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做到“姓农”。“3×6”,即:省(市)供销社龙头企业主要承担农资统采分销、日用品统采分销、农产品流通、融资担保、统防统治(飞防)、96621服务热线等6项服务功能;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主要承担承接政府惠农政策和购买服务、农资仓储服务、大型农机具服务、对接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培训、分享创新成果等6项服务功能;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与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共同成立分公司,并作为二级法人实体性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贮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6项服务功能,做到“务农”。“+1”,即:在为农服务中心设立涉农部门服务窗口,开展“一站式”公益服务。通过改革,优化再造服务流程,聚合系统整体优势,实现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在全省层面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
加快组建县级农业服务公司。支持县级供销社依托农资公司等社有企业,采取联合、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县域服务资源,组建农业服务公司,促进农资公司由“卖商品”向“卖服务”转变,力争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作用,由其牵头引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并作为承接政府政策和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构建起以农业服务公司为龙头的县级为农服务体系。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创新联合社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明晰理事会、监事会、社有企业各自的职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探索联合社对成员社资产进行监管的具体途径和方式,完善对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评价机制。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供销资本投资公司的作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改善优化社有资本结构,通过整合重组、统一调度等方式提高资本流动性,保证资本投资的为农服务方向。设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县市区要按照职能稳步推进,承接相关服务。加强安全生产,确保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全覆盖,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探索构建协会与联合社融合发展新机制,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体现供销合作社特色和优势、有利于协会释放活力和发挥作用的新机制。研究组建全省统防统治等适应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协会。推进系统协会间的联合与合作,加强行业协会服务创新,规范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八、实施人才强社战略,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打造实干争先的机关干部队伍。坚持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双强化”,建立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年内,对市县社和基层社干部轮训一遍,市县社主任的培训由省社负责,其他人员的培训由市县社负责。加大交流任职力度,通过下派、上挂、出国考察等方式,全方位锻炼培养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干事创业者、敢于担当者、改革创新者有作为有地位。
打造创新创业的企业家队伍。建立健全社有企业负责人培训管理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负责人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实行分类管理。围绕业务发展新领域,培养、引进一批有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人才,用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通过优秀人才搭建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
打造职业化新型农民社员队伍。以实施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发挥省社教育(科研)培训基地和名师专家库的作用,搭建全省统一的合作社社员教育培训信息化平台,构建集院校教育、远程教育与实践基地教育于一体的多元化教育培训体系。年内培训社员农民50万人次以上。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抓好联合社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在农民合作社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激发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创新实干、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执行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推进巡查工作,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丰富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做好“城乡文明牵手共建”工作。精心筹备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社有企业和直属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省社中心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新发展。